王寿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周边小饭桌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您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校外托管机构存在饮食卫生条件差,所使用的食材原料不新鲜,膳食营养不合理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您的建议意见非常中肯,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发现过“小饭桌”食品加工处理区卫生条件较差,所提供的食材原料临近过期等情况。针对您提出“加强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小饭桌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制定下发了《烟台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小饭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管理。2014年我局又实施了“小饭桌”登记备案通报制度。截至目前,每年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我局将组织县市区局对各辖区“小饭桌”的食品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备案情况及时向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通报,及时在相关学校门口进行张贴,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做到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共治的监管体系,具体做法如下:
一、严把开办条件关,确保食品操作加工规范
在开办过程中,一是严格要求“小饭桌”开办者设立独立的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80㎡,其中食品处理区不小于30㎡,设置专用洗消间、粗加工间和库房,要有相对独立的就餐、休息和食品加工区,不得同时作为居民家庭生活等其他用途。二是严格要求开办者明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查体和培训,落实“五病调离”制度。三是严格要求开办者不得提供各种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对每餐次的主副食进行留样,做好留样记录,并张贴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动植物名单。四是严格要求开办者建立“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记录”等相关餐饮食品安全制度。
二、实施登记备案管理,确保合法经营监管到位
在备案过程中,一是严格要求开办者提交“小饭桌”登记备案申请书、开办者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所在地域环保部门以及居委会等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二是明确“小饭桌”经营场所的现场由各县市区局负责进行核查,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备案规定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2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三是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拒不改正或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
三、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食物中毒防范有效
一是严格要求“小饭桌”开办者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二是要求开办者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建立培训学习档案,让员工知道“应该怎样做”,懂得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明白如何应对和上报监管部门。三是开办者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摸清底数,健全监管档案。为消除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每年春、秋季学校开学之际,我们都组织县市区局对各辖区内学生“小饭桌”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详细登记每家学生“小饭桌”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内容,逐一建立监管档案,按照“边登记、边指导、边提升、边达标”的方法,将小饭桌纳入监管视野。目前全市共发放学生“小饭桌”备案证758家,通过提升打造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108家,使“小饭桌”的食品安全实现了从无序到有序监管。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我市将“小饭桌”监管纳入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范畴,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制度,每年对全市“小饭桌”检查不少于4次,重点对持证经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等环节进行规范督导,督促经营业户严格标准,规范经营,真正把“小饭桌”从无序经营纳入有效管理,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每学期开学伊始,各县市区局均与“小饭桌”经营业主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强调“小饭桌”开办者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提高“小饭桌”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是广泛宣传,强化社会共治监管。每学期开学前,我们都会采取在校园周边的居民区发放、张贴《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食品安全宣传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如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区、学校、家庭等最基层、最需要的地方。各县市区局都会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报纸、网站等媒体公告学校周边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监管氛围。同时让学校引导学生家长选择条件达标、经营规范、诚信经营的已经登记备案的小饭桌托餐。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小饭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学生“小饭桌”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
感谢您对我市学生饮食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师生的饮食安全。
2018年3月27日
联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
联系电话:668124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