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元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岛产城一体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烟台市濒临渤海、黄海,海岸线长1038.14公里,全市拥有海岛230个,占山东省589个海岛的39.05%,其中有居民海岛15个,无居民海岛215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81个,海岛总面积67.98平方公里,海岛岸线长272.54公里。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海岛管理工作,始终坚持陆海统筹、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和绿色生态发展的用岛理念,重视海岛保护和整治修复,海岛生态环境得到显改善。
一、海岛保护与利用情况
(一)开发利用情况
我市海岛开发利用的主要类型有农渔业用岛、旅游用岛、风电能源用岛、国防用岛等,有48个无居民海岛已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占无居民海岛总数的22.33%。其中,农渔业用岛23个,建有养殖或看护设施,如担子岛、烧饼岛等;旅游用岛11个,已开发作为旅游或景观海岛,如高山岛、宝塔礁等;交通用岛2个,用于桥梁或港口建设等,如海阳鸭岛等;公共服务用岛10个,主要用于助航导航或海洋气象观测等,如小山子岛、千里岩岛等;部分海岛还具有国防用途。受水、电和陆岛交通不便等条件制约,大部分无居民海岛尚处于原始自然状态。
(二)海岛保护情况
1、海岛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我市编制实施了《烟台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烟台市海岛保护规划(2015-2020年)》、《烟台市海洋生态红线区规划》、《烟台市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规划》等规划,全市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面积达到管理海域面积的40%以上。我市海岛保护规划将215个无居民海岛划分为特殊保护类(23个)、一般保护类(146个)和适度利用类(46个),每个海岛都有明确的主导功能、具体的管理要求和保护要求。根据省政府批复的《长岛休闲度假岛发展规划》,长岛县编制完成了海域使用、海岛修复、区域用岛、陆岛交通等7个专项规划,为长岛转型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2、积极推进海岛保护区建设。我市已建成省级以上海洋与渔业保护区31个,保护区面积达2572平方公里,占全市管理海域面积的21%。其中,涉及海岛的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共9个,有198海岛纳入了保护范围;涉及海岛周边海域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个,保护海域面积158平方公里。我市累计投入各类保护区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用于保护区生态系统修复、生态监控体系建设等工作。
3、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已经开始试点。完成全市500平方米以上无居民海岛基本调查,印制了《烟台市海岛图集》。修订了全市海域海岛地理实体地名普查标准名录,完成有居民海岛户籍材料调查和无居民边远海岛开发情况统计,建立了海岛统计报表制度,开通海岛动态监管系统,为海岛保护与管理服务。担子岛已列入国家首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担子岛、千里岩岛和土埠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公布实施,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正地积极推进。
4、海岛岸线整治修复成效显著。建立了全市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库,储备整治修复项目48个,总投资约64亿元。争取各级海域使用金和生态损失补偿费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在建40个整治修复项目,总投资21.92亿元,整治修复岸线约66.26公里。其中涉及海岛的项目有13个,总投资5.29亿元。担子岛、崆峒岛、喉叽岛、麻姑岛、长岛长山尾、砣矶岛、北长山岛等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已经完成,总投资1.4亿元的长岛县无居民海岛开发与保护示范项目主体完工。市区黄金海岸和长岛半月湾荣获“齐鲁美丽海岸”称号,南长山岛、大黑山岛、砣矶岛和崆峒岛荣获“齐鲁美丽海岛”称号,长岛环岛慢行系统木栈道已成为靓丽的风景。
二、海岛保护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一是海岛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较多,缺少强有力的跨部门协调管理机制,海岛开发与城市发展融合度不高。二是海岛使用证的法律地位没有被认可,不能代替土地证开展规划建设审批,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受到制约。三是无居民海岛属于国有,但历史上一直由沿海渔村管理使用,开发利用协调难度较大。
2、生态环境比较严峻。一是部分海岛历史上围海养殖、炸礁挖岛、海滩挖沙等活动比较普遍,破坏了海岛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整治修复难度非常大。二是部分海岛用于风电建设,导致鸟类数量减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三是海岛周围海洋溢油污染事件频发,长岛附近海域受灾最重,不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且海岛、海域污染严重。
3、基础设施亟需完善。一是海岛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较低,影响到海岛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海岛旅游资源的开发。二是海岛新能源开发结构不合理,风能资源开发较多,潮汐能、波浪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还处于实验阶段。
4、产业发展比较粗放。一是海岛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升级,传统渔业还是主要优势产业,产业结构单一,休闲渔业、海洋文化和海洋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与传统渔业融合发展水平偏低。二是海岛产业对资源消耗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存在环境污染大、技术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
1、实施海岛综合管理。加强部门间合作,协同推进海岛保护管理,加大海岛基础设施投入,逐步实现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在边远海岛推广潮汐能、波浪能等新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充分利用海岛资源改善海岛人居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海域海岛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海岛综合执法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营造良好的海岛保护意识和开发利用秩序。
2、加大海岛保护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海岛管理政策性扶持机制,在用海用岛政策上着力保障生态旅游、现代渔业、海洋文化等生态友好型产业转型发展,推广海水淡化利用工程,鼓励支持海岛发展循环经济。根据《全国生态岛礁工程“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长岛生态保育、生态景观、宜居宜游和科技支撑四大类生态岛礁工程。强化科技与信息支撑,继续增加在海岛规划、海岛生态保护、海岛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资金和科技投入,建立“智慧海域”,完善海岛使用、自然保护区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海岛生态保护、海岛资源合理开发和管理提供支撑。
3、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开展海岛保护区生态监测、科学研究、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旅游,促进自然保护区绿色发展。根据海岛资源禀赋,有序开展海岛生态系统类保护区选划工作,进一步扩大海岛保护范围,促进海岛保护与利用并重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明确长岛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整治修复自然海岸,科学实施海洋牧场建设,保护长岛生物资源多样性,发挥海岛保护区的生态旅游服务功能。
4、促进滨海一线海岛旅游发展。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重点保障陆岛交通等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用海需求。统筹滨海一线海湾、海岛和海岸协同发展,加快长岛组团、崆峒岛组团和养马岛组团海岛旅游资源开发,推进芝罘湾港区改造,打造北方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和邮轮母港,促进“港产岛城”融合发展。对滨海一线海岛进行生态整治,营造植被、湿地景观,建设生态、开放、安全的美丽岸线。严格控制海岛周边养殖规模,支持各县市区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开展渔业养殖补偿拆除工作,保障滨海旅游大通道的畅通。
5、拓展海岛休闲渔业发展空间。推进渔业与旅游业、文化、体育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开发休闲垂钓、海上采摘、观赏鱼等休闲渔业产品。深挖长岛“渔家号子”、胶东渔家民俗文化等渔家文化、非遗文化,引导渔家乐向精品民宿转型升级,做大长岛渔灯节、海鲜节、“渔夫垂钓”大赛等品牌活动。鼓励引导海钓基地和休闲渔业基地开展旅游业务,鼓励休闲渔业骨干企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