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6.25”叉车伤人事件
舆情处置情况
一、舆情发生时间
2018年6月25日7时20分,烟台市芝罘区某处发生一叉车伤人事件。此突发案件发生在市区交通主干道上,而且是周一上班早高峰期间,过往群众纷纷利用手机拍照片、录视频,并在微信群中大量转发,在较短时间内传爆微信朋友圈。
二、舆情回应时间
事件发生后,烟台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在省公安厅宣传处和烟台市委宣传部领导指导下,于6月25日9时55分发布官方《案情通报》,新华社、人民网、“新浪”“网易”“腾讯”“搜狐”等网站和新闻客户端等均及时跟进转发。
三、舆情回应渠道
6月25日9时55分,烟台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烟台公安”发布《案情通报》,原文如下:
6月25日7时20分,烟台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芝罘区幸福中路8路车终点站附近,一人驾驶叉车疯狂撞人。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多方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处警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志华,男,45岁,黑龙江绥化市人。现场1人被撞身亡,10余人受伤,多辆车受损。日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官方《案情通报》发布后,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级媒体、“新浪”“网易”“腾讯”“搜狐”等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等均及时跟进转发。“烟台公安”微信、微博短时间阅读量突破十万,最终阅读量突破104万。官方权威消息第一时间覆盖全网络,在全国范围内抢占了舆论制高点,避免了谣言滋生和蔓延,达到了很好的舆论疏导效果。网民跟贴评论合计8.4万余条,普遍对烟台公安果断处置、及时发布案情通报的做法给予正面评价,案发后不到三天,舆情趋于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