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提供便利,按照市委、市政府《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烟发〔2017〕13号)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制定本优惠办法。
二、主要内容
《优惠办法》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享受本优惠办法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以及落实本优惠政策的职责部门。
第二部分是人学入园办法。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的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各学段转学所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是申报办理程序。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各学段入学和转学需要填报的表格、准备的材料以及报送的科室。
第四部分是附则。本办法发布施行的日期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