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扶贫办:
自2017年10月份,市、县扶贫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扶贫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信访受理电话以来,各级扶贫部门及时解答了来电群众对于扶贫相关政策的咨询,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在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社会和群众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年终督导考核和近期季调度的情况看,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理电话群众知晓率低。通过前期督查考核发现,部分县市区扶贫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信访受理电话公示方式过于简单、简陋。在有的村只用A4纸打印,张贴在村里不显眼的位置,无法保证长期公示的效果,导致群众知晓率低。二是电话受理、办理效果不理想。在前期季调度各县市区信访及负面舆情受理办理情况时发现,部分县市区自公布扶贫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信访受理电话以来,公示电话未发挥任何作用,至今未受理过群众来电。
鉴于以上问题,为切实做好受理电话公示工作,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市扶贫办决定将此项工作作为4月份“回头看”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将扶贫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信访受理电话的公示工作,作为今年“问题整改落实季”的重要整改内容,按照要求抓紧整改。现就电话公示工作有关具体事项作如下要求:
1.各县市区有贫困人口的村庄均要按要求公示扶贫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信访受理电话号码,实现村庄全覆盖。
2.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参照市扶贫办提供的样板(具体见附件)统一制作或指导镇街制作悬挂公示电话号码,实现以县市区或镇街为单位规格一致。
3.制作的公示牌(匾)要选用木质、铝合金或铜质等材质制作,面积原则不少于0.3平方米,悬挂位置要选在村委办公室、村民议事室门旁等显眼位置,或悬挂在村务公开栏内(旁),保证所有村民长期、清楚看到。要加强看护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害要及时更换。
请各县市区扶贫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并认真做好群众来电的受理、处置工作,及时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好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及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同时按照2017年9月1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信访及负面舆情受理办理情况汇总季报的通知》要求,继续认真做好信访及负面舆情受理办理情况季报告工作。
烟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