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特检院全面布置电梯125%制动试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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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面布置电梯125%制动试验。莱州市局安监科、房管中心物业科、烟台特检院莱州工作站、24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57家物业公司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烟台特检院莱州工作站制定详细的制动试验检验计划,全面布置电梯125%制动试验,确保电梯使用安全。重点抓好两点: 一是摸清底子。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将本单位使用5年以上的客梯登记造册,由电梯维保单位报烟台特检院莱州工作站。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安排好制动试验的单位和预约时间。 二是分段进行。对于2019月2月20日之前到年度定期检验期,且使用5年以上的电梯,计划从2018年12月20日开始,逐步完成制动试验(已完成定期检验的,制动试验可延至定期检验之后尽快进行);对于2019年2月20日至6月30日到年度检验周期,且使用5年以上的电梯,计划从2019年3月进行制动试验;对于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到年度检验周期,且使用5年以上的电梯,计划在2019年下半年进行制动试验。 会上,要求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一旦出现因125%制动试验引起的设备损伤,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安监科和物业科。同时,要向用户详细说明情况,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