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群众举报,经相关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2017年河南省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9HWS-250C、9KLH-250E饲料混合机补贴情况调查核实,根据《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第八条第四款,认定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2017年补贴产品归档售价与实际售价差距过大,且未主动报告其生产销售的饲料混合机补贴比例过高的问题,也未对自主授权的经销企业尽到指导监督义务;认定海阳市宗远农机有限公司等农机经销商存在明知补贴产品补贴额过高而未主动报告,且向购机者提供虚假发票等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违规行为;莱阳市、海阳市、莱州市等县市区100余名购机者存在提交不真实的补贴申请资料等违规行为。
结合相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意见,根据《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烟台市范围内取消河南省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全部产品的补贴资格。
二、在烟台市范围内取消海阳市宗远农机有限公司、海阳市农沃农机有限公司、海阳市农裕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海阳市富众农机经销部、海阳市学英农机商场、莱州市宇超农机有限公司、栖霞市聚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三、对经销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饲料混合机涉嫌虚假开具发票等提交不真实申请补贴材料的违规线索,由当地农机主管部门视情况移送税务、公安等部门处理。
四、按照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处理意见,对购置补贴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饲料混合机提交不真实申请材料的100余名购机者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五、因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的农机产销企业承担。
六、涉及的购机者由产销企业负责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做好违规补贴资金的退缴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机产销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确保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烟台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
烟台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