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
2018年,市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级预算安排的“湿解餐厨补贴及电费”等5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情况
2018年市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对市文广新局“美术博物馆整体支出”等2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市城管局“湿解餐厨补贴及电费”等50个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资金规模为10亿元,涉及29个市直部门,涵盖教育、体育、科技、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主要民生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经济建设领域。
承担评价任务的第三方机构,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的。评价过程中,第三方机构按照《烟台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烟台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具体项目评价的规定要求,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较好地发挥了第三方机构独立、客观的作用。
经梳理汇总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总体良好,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效果进一步显现。第三方评价报告在肯定项目绩效的同时,也披露和反映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的指标细化量化不够。被评价项目大部分设置了预期目标,但不同程度地存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笼统,不够细化、量化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一些采取先立项后实施的项目,存在项目工期延迟,执行进度慢,未如期完成的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有的部门重视资金的分配和项目安排,而对资金拨付后的使用却疏于管理,项目执行跟踪不到位,缺乏过程管控,导致无法及时发现问题,项目的验收不及时。四是预算管理粗放。有的项目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相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较为突出。五是财务管理较为薄弱。有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机制。六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部门和单位对第三方绩效评价不够支持和配合;一些项目实施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有的项目实施单位无自评报告或提交的自评报告敷衍,质量不高。七是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编制不细化、执行监管不到位,一些项目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从评价结果看,52个项目中,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项目[90分及以上]16个,评价等级为良好的项目[80分(含)-90分]28个,评价等级为一般的项目[60分(含)-80分]8个。
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项目情况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评价得分 | 绩效等级 |
一、2017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
1 | 市文广新局 | 2017年度市美术博物馆整体支出 | 513.15 | 89.05 | 良好 |
2 | 市妇联 | 2017年度市妇联整体支出 | 432.6 | 82.34 | 良好 |
3 | 市城管局 | 湿解餐厨补贴及电费 | 6230 | 86.7 | 良好 |
1876 | 86.5 | 良好 | |||
5 | 烟台污水厂污泥焚烧费 | 2950 | 90.54 | 优秀 | |
6 | 2016年中心区主次干道道路大修工程 | 4565 | 88.15 | 良好 | |
7 | 莱山区东部积水区域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 3662 | 83.3 | 良好 | |
8 | 市文广新局 | “双演”工程 | 240 | 89 | 良好 |
9 | 文化消费季惠民补贴 | 300 | 84.69 | 良好 | |
10 | 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工程 | 430 | 72.22 | 一般 | |
11 | 市教育局 | 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 800 | 75.14 | 一般 |
12 | 奖助学金及生均公用经费 | 355.5 | 78.8 | 一般 | |
13 | 市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 650 | 89.36 | 良好 |
14 | 干部培训等经费补助 | 552 | 71 | 一般 | |
15 | 市体育局 | 体彩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彩票支出 | 2966 | 86.3 | 良好 |
16 | 体彩公益金-用于教育事业的公益彩票支出 | 160 | 76.06 | 一般 | |
17 | 市科技局 | 烟台药物研究所建设经费(2013年以来累计资金) | 5000.9244 | 91 | 优秀 |
18 | 市公安局 | 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程建设 | 1592.723 | 81.87 | 良好 |
19 | 交通设施建设 | 800 | 85.42 | 良好 | |
20 | 市外侨办 | 友城等对外交流经费 | 360 | 90.51 | 优秀 |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1000 | 96.32 | 优秀 | ||
22 | 市工商局 | 商品质量抽检经费 | 80 | 89 | 良好 |
23 | 市质监局 | 质量及标准化建设经费 | 727 | 97 | 优秀 |
24 | 委托检验费 | 400 | 93 | 优秀 | |
25 | 245 | 95 | 优秀 | ||
26 |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民俗文化村建设)奖补资金 | 500 | 76.6 | 一般 | |
27 | 市人社局 | 人才引进资金(购房补贴、引才奖补和创业择优扶持) | 1548 | 88 | 良好 |
28 | 外聘人员补助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配套 | 5784.03 | 84.37 | 良好 | |
29 | 土地治理项目 | 8817 | 95.26 | 优秀 | |
30 | 市水利局 | 831.61 | 93.5 | 优秀 | |
31 | 500 | 94.16 | 优秀 | ||
32 | 690 | 83.76 | 良好 | ||
33 | 市农业局 | 200 | 67.95 | 一般 | |
市畜牧兽医局 |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 | 1422.7 | 81.16 | 良好 | |
35 | 市民政局 | 福彩公益金-民政类项目 | 9181.72 | 75.01 | 一般 |
36 | 福彩公益金-春苗阳光工程 | 195.24 | 85.23 | 良好 | |
37 | 市卫计委 | 福彩公益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 500 | 84.8 | 良好 |
38 | 市老龄办 | 福彩公益金-特困老人救助、老年教育、高峰论坛经费 | 40 | 88.36 | 良好 |
39 | 市口岸办 | 航线培育专项资金 | 8000 | 83.02 | 良好 |
40 | 市委宣传部 | 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城市形象宣传 | 2925 | 92.33 | 优秀 |
41 | 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旅游品牌宣传 | 90.04 | 优秀 | ||
42 | 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工业品牌宣传 | 94.98 | 优秀 | ||
43 | 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农业品牌宣传 | 89.66 | 良好 | ||
44 | 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渔业品牌宣传 | 91.75 | 优秀 | ||
45 | 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畜牧业品牌宣传 | 89.12 | 良好 | ||
46 | 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重点项目 | 1900 | 88.83 | 良好 | |
47 | 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已签约落户重点项目 | 10465 | 88.73 | 良好 | |
48 | 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一事一议”项目 | 88.5 | 良好 | ||
49 | 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配套上级资金项目 | 92.4 | 优秀 | ||
50 | 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制造业强市平台项目 | 89.85 | 良好 | ||
51 | 通车路新建工程 | 5491 | 80.66 | 良好 | |
52 | 芝罘岛西路延伸及管网配套工程 | 4874 | 90.5 | 优秀 |
二、具体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市文广新局:2017年度市美术博物馆整体支出
1.项目概况
烟台美术博物馆(以下简称“美术馆”)是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办公室、展览陈列部、典藏研究部、公共教育部。根据单位职责,美术馆的主要工作包括征集、收藏、登编与保管美术品;制作与陈列展览美术品;开展美术品相关研究。2017年美术馆部门预算513.15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该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全年共举办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展览50余场、策划各类对外学术交流及展览活动20余场、引进中央美院美术馆、天津美术馆等优质馆藏精品展览14场、举办各类教育推广活动120余场,有效推动了烟台公共服务水平。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05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年度工作内容与单位长期规划、部室职责的匹配性不足,年度工作计划有待进一步细化。建议细化量化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主要目标逐条进行分解,逐项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尚不够精细,项目绩效指标难以衡量。建议根据中长期规划、主要职能,科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3)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事先经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烟台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批,将馆内相关场地无偿转让进行商业活动,致使国有资产租金流失;二是个别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但未到使用年限未进行处理;三是针对固定资产缺乏科学管理,如未针对固定资产设置卡片。建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美术博物馆固定资产管理规则制度,保证资产信息的真实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使用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相关权益。针对已报废但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不明事项的固定资产长期挂账问题,及时落实处理。
(4)资金投入不够均衡合理,征集、收藏、登编与保管美术品能力与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建议优化资金投入结构,提升藏品收藏能力。
(二)市妇联:2017年度整体支出
1.项目概况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共有6个内设机构,2017年底编制人数为18人,部门职能总体分为妇女维权、家庭教育、帮扶救助、群团改革、会议活动、创业就业、宣传培训7大类职能。2017年项目预算为432.6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烟台市妇女联合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与多个部门制定出台《烟台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举办多种主题的女性专场活动;深入实施巾帼创业创新和巾帼脱贫“两大行动”;培训妇女约9万人次;延续实施“春蕾计划”、“爱心大篷车”、安康工程等公益项目,协调发放救助款物49.5万元、帮扶困难群众4000余人。积极转变自身职能,通过多种方式,就改革的重点、方向等进行学习交流研讨,推动市及县市区妇联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市村、社区“会改联”工作实现广泛覆盖;制定出台《烟台市妇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2.34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有特色的独立品牌活动较少,自行开展的活动多数为以其他部门为主的联合活动,品牌创建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巡讲、培训项目为了实施而实施,忽视了项目的实际效果。建议完善绩效申报机制,强化绩效意识,对项目的效果形成常态化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积极提高自行开展活动的比例,打造有特色的独立品牌活动 。
(2)在基层群众中妇联的活动、热线等品牌知晓度、关注度较低,在妇女儿童中的影响力有待加强。建议加强妇联品牌的宣传的力度,提高妇联的活动、热线等品牌的影响力。充分依托阵地的各类设施进行活动,在各类活动中使用带有妇联LOGO的条幅、绶带等,逐步提升妇女儿童的归属感。
(3)受制于建设位置、人员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儿童家园主要存在未进行开放、设备外观较新使用率较低、现场杂乱灰尘较厚及个别场所未悬挂明显标识牌的情况。建议积极将基层妇女阵地的主动开放、巾帼志愿者的文体活动与后期特色活动的宣传报道相结合,形成有特色的闭环的工作模式。
(4)对部分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不够,导致出现个别支出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入账发票不合规、提前支付款项等不合规问题。建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费用支出进行报销,完善成本控制措施,规范拨款程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规避资金风险。
(5)存在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建议按照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的统一处置流程处理。为保障相关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烟台市妇联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购置、新建计划,实现固定资产的正常更新。
(三)市城管局:湿解餐厨补贴及电费
1.项目概况
湿解餐厨补贴及电费的主管部门是市城管局,项目实施单位是市环卫处。烟台市生活垃圾综合湿解处理BOT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BOT项目是我市加大城市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生活及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的标志性工程,是加快转变城市垃圾处理方式、完善城市环境保护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大举措。项目预算为6230万元,其中湿解补贴专项资金4800万元、餐厨补贴资金700万元、垃圾处理场电费补贴资金73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烟台市2017年湿解餐厨补贴及电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通过BOT模式运营,使我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趋向品牌化、规模化、产业化,垃圾处理企业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配备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可靠,促进了我市垃圾分类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无害化处置水平的提升。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和提高了我市居民生活环境,优化了城市布局、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管理规范、集中收运、定点处置、运行有序、市场化运作的长效运营管理机制。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7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垃圾填埋场容量接近饱和,填埋空间已十分有限。建议提前筹划,合理布局,科学论证,选择先进技术,采取PPP或BOT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扩大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产能、减少垃圾填埋量,垃圾场有限的填埋容量应用于填埋经资源化处理后的垃圾废弃物,防止出现“垃圾产生量增加-环境污染加重-治理费用上升-财政资金压力增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恶性循环。
(2)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缓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明显不足,无法真正实施到位。建议垃圾处理场充分利用现有的预分选设备和人力进行垃圾处理前分选,经过手选、滚筒筛选、磁选、风选等多项工艺,使铁、玻璃、塑料、大件料得到资源回收利用。
(3)资源化利用程度尚需提高,源头分类、源头减量、源头资源化工作尚需完善。建议结合本市实际建立长效的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分类资源利用等奖励与约束性制度,明确推进垃圾分类的具体办法、阶段性目标和保障措施,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研究,确定系统性推进方案,进一步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宣传栏等形式和载体,引导城镇居民更新认识和观念。
(4)餐厨垃圾收运能力不足,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配合工作的主观意愿不强, 各区餐厨废弃物收运率较低,缺乏源头制约手段,非法收运渠道仍难以有效遏制,监管职能不清晰,组织协调较难,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建议加快餐厨垃圾收运信用体系建设,将餐厨收运与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挂钩,以引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及时足量上交,建立餐厨垃圾定期申报制度,失信惩戒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及不配合企业进行公示。通过行政监管、联合执法、经济调节、科技监控、舆论监督手段,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覆盖率。
(四)市城管局:垃圾转运处理经费
1.项目概况
垃圾转运处理经费的主管部门是市城管局,实施单位为市环卫处。项目安排用于市环卫处机关及下设烟台市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和粪便处理场的日常运行支出。项目预算为1876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的实施基本保障了城市垃圾转运和处理的正常运行,及时完成垃圾转运处理任务,除处理场周边空气未能全时达标外,其他处理指标基本达标。通过实施垃圾转运处理经费项目,有效节约了垃圾运输成本,维护了城市环境洁净卫生的良好状态,为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5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绩效指标中产出和效益指标缺乏具体可衡量的定量指标。建议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
(2)仓库内胎出库未做出库记录、未将报废存货与正常存货分别存放;处理场填埋区部分垃圾堆体覆土厚度没有达到15cm,不符合操作规范。建议项目执行单位应重视对内控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要性以及对各自工作岗位重要作用的充分认识,使各岗位、各环节的执行者认真履行好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尽早发现日常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3)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未附消费明细,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明确每一项经费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相关规定。
(4)未对处理场填埋区空气指标进行实时监测,造成被执法部门罚款;传统的卫生填埋垃圾方式造成局部污染,导致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性效益差。建议积极推动垃圾处理升级,促进社会及环境可持续发展。
(五)市城管局:烟台污水厂污泥焚烧费
1.项目概况
烟台污水厂污泥焚烧费的主管部门是市城管局。通过项目的实施,保证污泥焚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相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置,并且达到无害化的环保要求。有效解决传统技术对污泥处理的瓶颈,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提高污泥处理的资源化率;使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减轻城市由污泥带来的环境污染;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项目预算为295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污泥通过焚烧有效去除了污泥中含有的有毒有害成分,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与削减,对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彻底,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污泥焚烧剩余炉渣循环利用,用来制砖。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均达标。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54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2017年污泥焚烧量偏低。污水厂污泥供给量不足。建议进一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污泥产能,满足污泥焚烧量需求;加强排水处、环卫处、污水处理厂和烟台润达的协调与调度,缓解污水处理厂出泥压力,使污泥的产出与处置更加同步。
(2)未严格限定污泥含水率。可研报告中及污泥焚烧处置协议对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含水率没有明确的限定。建议严格控制污泥含水率,缓解处置能力受到限制的压力。
(3)项目的档案资料不完整。项目实施进程中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档案资料没有及时归档整理,导致项目的招投标资料缺失。建议在项目档案管理方面进一步改进,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形成完整、系统的汇编档案。
(六)市城管局:2016年中心区主次干道道路大修工程
1.项目概况
2016年中心区主次干道道路大修工程的主管部门是市城管局,项目实施单位是市政养护处。为了有效改善城市交通通行环境,为市民出行创造良好条件,实施主次干道大修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包括大海阳路、环海路、白石路、山海路南段、建设路、幸福北路中段6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大海阳路、环海路等6条道路的路面破损、翻浆、沉陷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缺失人行道板、路沿石歪斜、无障碍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修补、修复,进一步提高道路设施完好率。项目预算为4565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本次大修对道路的路面破损、翻浆、沉陷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缺失人行道板、路沿石歪斜、无障碍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修补、修复。经科学组织,周密安排,总体目标全面完成,道路设施完好率进一步提高,有效改善了交通通行环境,为市民出行创造了良好条件。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8.15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评价和自评工作认识程度亟需加强。建议市级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在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上总结经验,完善评价措施和方法。作为绩效提升与推进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强化自评意识,通过开展自评工作,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加以修正调整。
(2)道路状态评定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提高道路状态检测科学性,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采用科学的数据采集方法和处理方法,进行科学有效的检测。
(3)在道路养护维修后,短期内道路再次出现病害主要是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养护技术的创新程度、加强施工质量控制管理。
(七)市城管局:莱山区东部积水区域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1.项目概况
莱山区东部积水区域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的主管部门是市城管局,项目实施单位是市排水处。为提高道路排水能力,充分发挥城市主干道运行能力,保证行车安全,改善城市环境,实施莱山区东部积水区域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港城东大街、观海路、银海路。预算为3662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本项目改善了莱山区东部城区的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项目建设对促进烟台市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增强中心区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由于交通的便利和对外联系的加强,将带动城区周边各产业的快速发展,亦将提高莱山区人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3.3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管理部门对排水网络系统建立的管理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建议改变管理服务多重领导的现状,组建排水设施专业管理服务队伍,集中统一管理服务,保证排水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2)城市排水系统工程规划设计与城市实际匹配程度亟需加强;在拟定排水规模时,对城市废水的循环利用研究还要深入。建议管理部门需将城市排水网络建设和管理与本城市的整体建设远景规划相统一,合理处理好城市现实利益与长远发展格局的辩证关系。
(3)绩效评价和自评工作认识程度亟需加强。建议市级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在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上总结经验,完善评价措施和方法。作为绩效提升与推进项目实施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市文广新局:“双演”工程
1.项目概况
“双演”工程的主管部门是市文广新局。为广泛调动全市专业艺术院团和社会文化团体创作、演出的积极性,实现文化惠民,建立烟台市繁荣舞台艺术“单年汇演选拔,双年巡演惠民”(简称“双演”)机制。从2017年开始,以全市现有专业艺术院团、公共文化馆、部门所属文艺团体和民营文艺团体为主体对象,逢单年重点实施汇演选拔,激励艺术创作,按一定比例选拔优秀剧(节)目;逢双年重点实施巡演惠民,组织选拔的优秀剧(节)目进行巡演,扩大影响,提升水平。项目预算为24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在首个“双演”期内,全市新创作舞台剧目、群文类作品和主题演艺品牌达到60余部(件),多部作品申报入选国家、省重大演展项目,成绩斐然。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无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预算部门也未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且未对“双演”第三轮选拔结果对外公示。建议制定完善的项目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确保项目质量,促进相关“双演”节目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17年实际执行率为51.1%,舞美、道具、服装、音响等在2017年度尚未得到显著提高。建议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使市财政资金得到快速有效的利用,使“双演”项目得到更加快速有效的发展。
(3)仅对4个项目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过财务检查,检查比例较低。建议制定健全有效的财务监控机制,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对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采取必要且有效的监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及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
(九)市文广新局:文化消费季惠民补贴项目
1.项目概况
文化消费季惠民补贴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市文广新局。“文化消费季惠民补贴”项目是由政府主导主办的公益主题活动和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办的公益性、商业性文化项目活动组成,项目内容主要为六个板块,包括:艺术精品欣赏、文化旅游揽胜、传统工艺体验、全民阅读推广、数字文化畅享、人文素养提升。项目预算为3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永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文化消费季惠民补贴项目引导了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培育良好的文化消费习惯,推动了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市场主体作用,依托文化企业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吸引消费者,拉动了消费;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载体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整体合力,扩大了活动效果;引导了消费升级,扩大了文化消费。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4.69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本项目为追加的预算,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远远小于财政预算补助资金,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效率低下。建议预算管理上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安排,预算安排要考虑实际,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利用率。
(2)项目仅涉及4个主要区,未覆盖高新区,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增加与高新区文化企业的合作。
(3)县市区文广新局积极性不高,未有宣传之举。建议建立相关的责任机制,加大县市区文新局的作用,督促县市区文新局积极参与到文化消费季惠民补贴项目中来。
(4)消费者反映优惠券数量有限。建议企业本身也要对项目有所投入,增加优惠券的数量,使更多人在文化消费过程中收益。
(5)优惠券金额偏低,且没有针对性,种类单一。建议优惠券要分类,按照不同领域划分不同优惠券,设定不同金额。
(十)市文广新局: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工程项目
1.项目概况
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市文广新局。为促进我市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鼓励乡镇(街道)政府搭建群众文化平台,鼓励农村(社区)搞好群众文化活动,设立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示范工程项目资助资金,包括:乡镇(街道)群众文化活动平台建设工程示范项目、农村文化大院(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补助项目。项目预算为43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久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实施后,通过净化、美化、硬化、绿化、亮化等“五化”工程,有效处理了村庄生活建筑垃圾,改善了生态环境,大幅度提升了水源涵养率,乡村环境整治和卫生保洁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生态效益显著。促进了农村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乡风文明水平的提高,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建设,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类型,提升了群众文化活动质量,缩小了农村和城镇文化大餐的距离,增加农村群众的幸福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2.22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前期对项目单位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特别是对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期限进行严格复核和论证,促使项目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合理可行。
(2)项目单位普遍对项目缺乏过程监管,对建设过程缺少具体的制度约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档案资料缺乏存档意识。建议项目单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有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认真收集,科学整理,归档保管,建立健全档案保存、借阅、使用等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原始和安全。
(3)资金配套不足,会计核算能力薄弱。建议项目单位足额配备项目配套资金,按照申报计划落实项目建设,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采购程序不规范。建议项目单位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法和方式,规避基层财务人员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空白。
(5)项目建设期相对滞后,产出成本控制措施薄弱。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过程和后期维护力度,严格执行建设计划,实时查找建设工期偏差,做到实时纠正不足,完善自身欠缺。
(十一)市教育局: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
1.项目概况
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市教育局。2017年彩票公益金-青少年校外活动项目的实施计划为:烟台市教育局负责做好项目的活动保障工作,落实培训;万华小学等5个项目的维修改造;东华小学等29个项目的设备实施更新。项目预算为8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久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当地教育业、旅游业和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带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丰富了广大青少年的校外生活;促使各项目单位不断完善自身缺陷,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提高了当地科技发展水平,减少社会投诉率;为家长和青少年公共参与项目创造了条件,有效促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和防范青少年的自闭症。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5.14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能力薄弱。建议项目单位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法和方式,规避基层财务人员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空白。
(2)项目宣传力度不足,采购程序不规范。建议各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利用媒体等网络平台提高服务人群的知晓度,让更多的青少年和家长参与到项目中。
(3)项目建设期相对滞后,产出成本控制措施薄弱。建议项目单位施行政府采购计划,制定成本控制措施或方案,合理使用资金,有效避免资金浪费,促使财政资金达到最大效益。
(十二)市教育局:奖助学金及生均公用经费
1.项目概况
奖助学金及生均公用经费的主管部门是市教育局。通过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来确保学校日常运转支出和校外实习实训支出;按每生每年资助标准2000元,助学129人。项目预算为355.5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通过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满足了学校日常教学活动、校外实习实训的正常进行以及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转,提高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通过奖助学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来帮助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8.8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议完善管理体制,满足教学要求,进行专题研究解决问题,以保证专项经费支出合理,更能满足日常教学工作;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绩效考核措施等,并行之有效,完善项目的过程管理。
(2)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未分项核算、专项资金存在超经费开支范围使用、支付依据不充分、支付单据不合规。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完善财务报销拨付手续。
(3)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细化,未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措施。建议细化完善资金申报、审核资料。对项目申报书、预算编制等资料不完整、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的项目不予批准,促使项目单位从思想意识上重视专项资金。
(十三)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专项
1.项目概况
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的主管部门是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下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保护、管理和奖励等工作。项目预算为650万元,其中专利资助预算资金460万元、保护中心和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9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天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对市直和13个县市区相关单位或个人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对6家专利创造大户和3家中小学校进行奖励、对2家专利代理大户和2家中介机构进行奖励,鼓励扶持企事业单位创新创造;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始运营,成为中国首家运营的保护中心,它的建成将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步伐,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36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目标表编制不够完善,绩效自评有待加强。建议认真学习绩效管理的各项文件制度规定,从总体把握绩效管理的过程,从而对绩效目标编制有全面、扎实、深入的认识;对绩效自评报告,避免使用定性和格式化的语言,多以数据说话,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可视化地展现工作中的靓点和不足,让过程和结果有充分的说服力,让措施有适用性和可执行性,形成一份可指导实践工作的有价值的自评报告。
(2)立项程序不合规。建议项目立项和预算编制应完全对应。
(3)申报资料审核尚需简化和优化。建议简化申报手续,创新工作方法。
(4)资助补助有重复申报而未被发现的现象。建议改进审核方法,提高审核质量,杜绝错误发生。
(5)专利创造资助未获得应补尽补。建议保证政策的严肃性,资助政策应及时补助到位。
(十四)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等经费补助
1.项目概况
干部培训等经费补助的主管部门是市委党校。该项目用于干部培训、西部班培训、网络党校运转经费三项。项目预算为552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共开办了二十八期培训班次,受训总人数为3545人次;购买网上教学课程112课时,录制教学课程专题30个。通过培训领导干部,培训学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不断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素质结构,为建设我市高素质领导干部人才队伍贡献力量,对经济社会建设产生无形推动作用。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1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预算资金结余较大,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建议完善预算资金审核资料,依据要充分完整,期中根据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调整预算额度;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益,适当压缩下年度预算资金;改变资金预算拨付方式,建议分次拨付。按照资金使用的周期进行规划,将资金分次拨付。
(2)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质量标准制定不完善、项目产出的数量指标与计划差异较大。建议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措施、质量监控制度等,并有效的执行。进行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对于培训项目进行分阶段考核,确保项目的实施是按照规定计划执行。
(3)项目时效中的时效指标与计划差异较大。建议完善项目过程管理,同时加强培训计划的前瞻性,减少计划与实际的差异。
(4)财务制度建立不完善。建议设立该项目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申请、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十五)市体育局:体彩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彩票支出
1.项目概况
体彩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的公益彩票支出的主管部门是市体育局,项目实施单位是烟台市体育局、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等七家单位。项目内容包括体育器材购置、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经费、运动员生活和训练及参赛经费、群体及全民健身运动会等。项目预算为2966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烟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与全民健身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规模和群众参与度较前六届再创新高;全民健身器材巡检及器材采购项目,完成了目标任务,确保了全民健身器材的定期投入;通过项目的实施,惠及了烟台市广大市民,吸引了市民更多地参与到全民健身中来,丰富了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保证了健身器材最大程度上的有效利用,全面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身热情,全民身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3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预算管理方面: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不完善。建议预算部门、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在预算申请时认真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申请相融合。
(2)项目管理方面:直接确认维修单位,无供应商比选程序;购置的电脑因计划变更而闲置。建议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自主采购项目,开展供应商比选工作,保留相关比选资料;加强资产管理,因特殊情况出现资产无法投入使用要尽快进行调整;加强日常业务管理,规范签订各种合同;日常维修等小额工程支出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服务类项目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3)财务管理方面:部分支出超出资金使用范围;未针对该资金单独核算,未设置单独账页;部分支出无合同和发票。建议认真执行体彩公益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资金使用单位针对专项资金设置明细科目,对应归于项目的每笔支出,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做到专项资金的使用精准、过程可查;坚决杜绝资金支出无发票现象;涉及非公益性项目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付使用,避免与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相抵触;针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资金,建议体育局按照体彩公益金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资金管理制度。
(十六)市体育局:体彩公益金-用于教育事业的公益彩票支出
1.项目概况
体彩公益金-用于教育事业的公益彩票支出的主管部门是市体育局。项目实施三项内容,一是牟平一中新疆高中班校园足球参加全省选拔赛;二是支持莱阳九中改建足球场;三是举办第二期烟台市校园足球师资(置换)培训班。项目预算为16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组织牟平一中新疆高中班校园足球参加全省选拔赛,达到了推动普及校园足球运动的社会效益,产生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的可持续影响效益;莱阳九中改建足球场为各项足球赛事提供举办条件,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举办了第二期烟台市校园足球师资(置换)培训班,让学员们学到了高水平的足球教学与训练内容,提高了足球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6.06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预算管理方面:莱阳九中足球场建设项目立项延时申报、绩效目标量化程度较低、绩效自评表内容不全。建议细化预算编制,明确专项经费项目内容,合理规划,及时申报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出现资金滞留现象;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认真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和自评报告,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申请相融合。
(2)项目管理方面: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项目未进行审核验收。建议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服务期限约定合同服务期限;资金使用单位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能够加强项目进程的管理与监督,有效控制项目进度。
(3)财务管理方面:未对专项资金设置明细科目。建议财政资金使用单位针对专项资金设置明细科目,对应归于项目的每笔支出,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做到专项资金的使用精准、过程可查。
(十七)市科技局:烟台药物研究所建设经费(自2013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
1.项目概况
烟台药物研究所建设经费(自2013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市科技局。项目内容包括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烟台分所9个实验室的设备采购以及改造工程建设;SPF级实验动物、普通实验动物设施装修及安装工程建设;药物研究所人才引进;药物研究所日常运营经费。项目预算为5000.9244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烟台分所于2017年4月正式揭牌运行,搭建有9个研发部门和技术平台;SPF级动物房顺利取得山东省科技厅颁发的SPF实验动物许可证并投入使用;配备各种高端精密科研仪器设备,可以保障多个项目的同时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部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未得到全面落实。建议进一步完善单位管理机制,按照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由相关制度负责人对制度的执行进行严格监督。积极对接上海药物研究所总部,汲取工作经验,对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规划。
(2)各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建议按照项目名称再设置科目明细,加强资金专户核算。
(3)尚未研发完成可实际投入使用的科研成果。建议积极加大科研力度,研讨制定有效的科研方案和严格缜密的实验成果检验手续,积极对接上海药物研究所,发挥人才优势和工作经验优势,早日完成可实际投入使用的科研成果。
(十八)市公安局: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程建设
1.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是市公安局,项目实施单位是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该项目对烟台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一期进行补充和完善,新增S17蓬栖高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以更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水平。涉及数据中心及系统平台、外场前端设备及基础设施、外场光缆敷设施工及服务三部分内容。项目预算为1592.723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该项目充分融合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车驾管、“两客一危”GPS、省高速卡口过车、车联网识别等数据,打造了涵盖7大业务部门共计21类22亿条数据,利用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对所有数据进行研判分析,对发现的车型、号牌、车辆使用性质等信息识别错误和卡口漏车、误拍等情况每日汇总,不断更新优化数据库,实现数据每日增加2441万条,为实现精确管控提供了根本保障。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1.87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项目监理采购程序不合规;项目时效性较差。项目立项批复时间过长。建议项目单位严格遵守 《烟台市政府采购标准化》、《烟台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采购;加强进度管理。
(十九)市公安局:交通设施建设
1.项目概况
交通设施建设的主管部门是市公安局,项目实施单位是市交警支队。项目内容包括分别在7处路口增设信号灯;改造3处路口的信号灯;增加8套移动式临时信号灯;将老旧、外壳破损和亮度辨识度低的信号灯更换为数显倒计时信号灯共140组;更新港城东大街隔离护栏5600米和水泥基座;市区货运车通行交通组织调整设置相关交通标志675面。项目预算为8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该项目完成了预期的工作任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较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5.42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立项内容的论证不全面,遗漏了信号灯的线路老化问题,导致项目更换的部分信号灯无法正常运行读秒功能;项目的统筹安排没有做好,项目完成时间晚于计划完成时间。建议建立科学完善的立项论证程序,项目立项内容在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大队反馈建议的基础上,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烟台市区道路交通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规划,制定建设方案。
(2)项目监理的采购没有进行政府采购流程,而是沿用以前的监理。建议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走政府采购流程,可以规范政府部门的采购管理流程,节约资源、节省开支。
(3)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全面有效执行,项目的产出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目。建议严格执行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对于达到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要计入“固定资产”账目,有利于后期对项目产出的资产的管理。
(二十)市外侨办:友城等对外交流经费
1.项目概况
友城等对外交流经费的主管部门是市外侨办。项目包括“因公出国经费”和“外事接待经费”两部分。项目预算为835.53万元,其中友城等对外交流经费360万元,用于因公出国活动及外事接待活动。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新增两个友好合作城市,总数上升到27个,覆盖国家的数量超过15个;组织11批次的友城交流活动,让烟台与友城的人文交流更加密切,也让烟台与友城各领域的合作潜力被不断挖掘;建立7处海外联络处;承办多场高层次国际会议活动。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51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外侨办没有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进行单列;预算申报时未设置绩效目标,后补的绩效目标较不规范。建议认真撰写绩效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2)出国审批工作细节上仍有瑕疵;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及时;出访决算工作不严谨,决算明细中改动部分太多;接待账目太零散。建议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加强监管,真正将行前教育落到实处。
(3)接待工作不规范。部分接待工作决算情况与实际工作存在出入,礼品发放无受领名单,极个别礼品审核不严。建议进一步规范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流程,切实提升接待质效和工作水平,努力构建接待工作新常态。
(二十一)市旅发委: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市旅发委。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投向三大领域:一是拓展海内外旅游市场业务;二是项目建设、招商、培训及统计方面;三是信息化建设、城市满意度调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项目预算为10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久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该项目直接推动市级财税收入增长,2017年全市旅游消费总额961.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05%,旅游业带来7157.35万的人流,产生了巨大的消费;撬动民间资本投入旅游开发,2017年,全市在建旅游项目77个、总投资2424亿元;推动城市品牌知名度的提升,直接促进了烟台与国内外旅游城市的交流与合作。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32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项目的开展中缺乏对旅游大众群体的宣传。建议项目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应用新闻媒介,针对营销活动的开展,扩大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项目中来。
(2)旅游服务区的发展相对滞后于旅游线路的开发,配套的旅游服务中心、集散中心的建设相对滞后,且服务中心配备人员较少,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项目单位重视旅游服务基地的建设,使旅游服务跟得上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步伐。增加旅游服务人员配备,举办旅游服务人员和行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当地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旅游行业的整体环境。
(3)旅游相关行业的监管不足,相关单位对旅游业和相关行业监管不足,个别价格因素影响了群众对当地旅游景点的客观评价。建议项目单位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有效工作方案,逐一落实整改。
(二十二)市工商局:商品质量抽检经费
1.项目概况
商品质量抽检经费的主管部门是市工商局。该经费计划用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以及成品油、农资的抽检工作。项目预算为8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在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预算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力度,有力打击了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促进了重点商品行业发展,提升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前期立项、绩效目标制定等方面较为欠缺。建议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管领域,各分管业务科室进一步细化监管指标,制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使执行业务时有更具体的要求。
(2)业务执行方面,业务执行过程中的有关的回访跟踪资料不齐全或者归档不及时,需进一步完善。建议进一步规范项目的执行过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在每个具体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进行验收检查。
(3)对经营不合格商品商户处罚后,未在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建议对不合规经营的商户坚决公开其违规、受处罚信息,加强全民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使群众能放心购物,放心消费。
(4)商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招投标采购工作中,对检测机构的业务资质要求没有专业细化,造成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无法开展抽检工作。建议对于商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的检测机构统一组织招标采购,采用合格机构入围方式管理,在规定年限内进行资质审核,从而节约招标采购经费,同时增加各行业入围检测机构数量,保证各行业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执行。
(二十三)市质监局:质量及标准化建设经费
1.项目概况
质量及标准化建设经费的主管部门是市质监局。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资助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主持或参与标准修订及其他取得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单位。项目预算为727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共收到资助申报材料120项,经初审、专家评审等,对符合条件的87项进行了资助资金的发放。鼓励本地区各行各业积极开展或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带动本地区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制定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技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各类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以管理制度的形式对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使相关部门进行具体业务做到有制度可依。
(2)因项目申报单位年初无法准确预计,导致编制预算时需补助的项目单位与最终评审结果差异较大。建议编制下年预算时应在上一年度进行项目预统计,并根据统计情况对可能需按文件补助的项目编制详细的预算,包含项目名称、单位、标准名称及按规定需补助的金额,同时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使每年相同标准的项目补助金额尽可能一致。
(二十四)市质监局:委托检验费
1.项目概况
委托检验费的主管部门是市质监局。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本地区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支出。2017年调整后计划抽查1200家企业,1200个批次的产品进行委托检验,定量包装调整后计划抽检生产领域产品166批次。项目预算为4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本年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抽检任务,且有效的促进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委托检验单位的选定直接指定,未进行招投标手续。建议委托检验应进行招标选定委托检验单位。
(2)与委托检验单位未签订业务合同。建议下达委检任务的同时,应与委托检验单位签订业务合同,明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
(3)由于未形成相应的制度,实际执行情况未按标准执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以管理制度的形式对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使相关部门进行具体业务做到有制度可依。
(4)项目实施调整未履行相应手续。建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较大调整应履行相应手续。单位内部项目部门应详细作出需变更调整的原因,同时单位应就变更调整作出决议,如需要需报财政部门相应科室备案或审批。
(二十五)市编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金
1.项目概况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金的主管部门是市编办。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2016年度烟台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52个事业单位。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涉及49个主管部门(单位),212个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于2016年7月开始,至2017年1月20日完成全部考核评级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财政资金进行奖金发放。项目预算为245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通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按时完成了烟台市212个事业单位2016年度的绩效考核评级;对2016年度烟台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52个事业单位发放了奖励资金。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履职增效;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了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和提升了全市公共服务事业的总体水平。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以管理制度的形式对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使相关部门进行具体业务做到有制度可依。
(2)收到奖励资金的事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存在较大差异。建议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金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并用文件的形式明确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使用期间等,最大限度的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对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及时督促改正。
(3)项目档案管理存在不足。建议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档案资料均应进行归类存档管理。
(二十六)市委农工办: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民俗文化村建设)奖补资金
1.项目概况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民俗文化村建设)奖补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市委农工办。为充分利用烟台市丰富的民俗资源,打造一批代表胶东文化的民俗文化村落群,切实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统筹农村的经济持续发展和综合管理水平,中共烟台市委农工办暨相关区级农工办(新居办、新农办、经发局)及下属的镇街、村(社区)等开展2017年度烟台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民俗文化村)创建项目。项目预算为5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天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为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深入挖掘了一批传统民俗,编纂了一批民俗村历史记录,留住了乡愁;持续改善农村落后面貌,不断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了农村的吸引力。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6.6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的设定程序存在问题,未建立项目库,立项时临时选择和筛选项目,造成先有资金、后有项目,使项目的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大打折扣。建议预算部门做好中期规划,并超前规划和计划,提前储备项目,形成项目库,预算部门在预算编制前一年论证和筛选好备选项目,注重现场调研论证,为预算编制做好准备。
(2)项目绩效目标表编制不科学,通过定性的语言粗略描述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导致最后按照绩效目标表无法进行考核和评价,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徒有形式,缺乏实质内容。建议绩效目标编制和实施要和预算工作同步进行。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宣传培训,熟悉绩效目标表的编制程序,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实施,保证其编制的严肃性、全面性、可行性、操作性。
(3)个别项目分散造成资金未形成合力,且增加管理成本。建议注重超前规划,形成项目储备库,充分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注意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项目实施的条件和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是否具备。
(4)部分项目投入和管理不足是造成项目得分不高的主要原因。建议项目立项阶段要充分考虑人员投入因素,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人员落实各项工作,有效组织管理和实施。
(5)项目实施未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建议计划安排要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充足的时间投入来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同时又要保持高效和紧凑。
(6)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有全面记录,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建议加强项目流程建设,要有操作性强的流程表单,注重日常的跟踪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全过程工作留痕,堵塞漏洞,避免风险和被责任追究。
(7)验收和决算标准不统一,出具的验收报告和决算报告类型和内容缺乏统一标准。建议预算部门在项目立项阶段严格统一标准和要求。统一口径、细化要求,充分考虑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成果,保证最终报告的质量,从而能够通过验收和决算发现各类问题。
(8)未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议注意多渠道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多元化,尤其要有必要的自有资金,几方合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十七)市人社局:人才引进资金(购房补贴、引才奖补和创业择优扶持)
1.项目概况
人才引进资金(购房补贴、引才奖补和创业择优扶持)的主管部门是市人社局,项目实施单位是市人才服务中心。项目内容为组织开展2017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引才奖补和创业择优扶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兑现待遇。项目预算为1548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天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我市的人才引进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项目顺利得到实施;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进行补助,带动了人才引进工作,吸引大批人才来烟工作;对引才先进单位进行分级奖补,带动各单位积极参与引才活动,加深了对引才的重要性认识;通过对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吸引大批高层次人才带项目来烟创业,为我市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后劲。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8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目标表编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指标定性较多,无法进行量化衡量。建议完善绩效目标编制程序和内容,加强绩效管理的培训学习,熟悉绩效目标表的编制程序。
(2)项目实施时间较短,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申请量不多。建议继续加大人才引进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介,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烟台市的人才引进政策,尤其使广大企业能够知晓烟台市的人才引进政策,让各项优惠政策深入人心。
(3)档案资料不齐全,申请资料有待简化。建议申报引才奖补、购房补贴项目时,无需提交劳动合同,改为合同信息表,由人才所在单位确认,但需强化社保等信息的核实,并与合同信息核对,保证人才信息的真实准确。
(4)相关信息需要跨部门或跨年度审核。建议协调社保、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复核社保、购房等信息,加快政府信息平台的建设进度,使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共享,及时查询信息,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5)创业扶持项目未有后续跟踪规定。建议对创业扶持项目,对其资金使用要制订详细的管理办法,让受助者有约束、有压力,使其能够规范使用资金,将政府给予的荣誉化为压力和动力。
(6)评审过程中的底稿不齐全,评分标准未完全量化,评审过程存在主观因素。建议认真制订评审标准,确立全面可行的评审原则和方法;健全制度,保证评审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评审质量监督。
(7)项目实施较大程度采取人工处理,降低了审核的效率和效果。建议改变以前工作模式,变递交纸质申请资料为通过网上系统申报,“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应该成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
(二十八)市人社局:外聘人员补助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配套等
1.项目概况
外聘人员补助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配套的主管部门是市人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该项目用于保证学院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落实在校生的学习质量;用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原校企职工的生活保障。项目预算为5784.03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学院通过长期聘用教师及后勤人员优化了师资队伍,提升了教研水平,保证了学院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落实离退休人员及在职员工的生活保障,减少甚至杜绝群众上访次数,维护社会稳定。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4.37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未对学院工作人员做出统一的考核转正管理,不利于成本的总体控制。建议根据岗位需求,按照人事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的资格审查、能力考核、师德考察。新招用的外聘人员应以专业能力为基础,优化学院的人员结构,构建高职特色的教师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提高学院的总体教研水平,合理利用项目资金,使得项目资金得到最大优化。
(2)对人员及课时量的安排还需进一步加强。建议合理配置师生比例与教师课时量,安排教师任务书时应尽可能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及人员情况,平衡长聘外聘教师与在编教师、系与系之间的教师周课时量,从根本上保证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满足学院的需要。
(3)2017年度出现了5起上访事件,维稳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建议在合理的范围内满足上访者的诉求,减少重复上访的次数,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九)市农发办:土地治理项目
1.项目概况
土地治理项目的主管部门是市农发办,项目实施单位是9处市(区)农发办。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到福山、牟平、海阳、莱阳、栖霞、莱州、招远、龙口、蓬莱9个市(区),涉及17个建设项目,用于新增(改善)灌溉面积、新增(改善)排水面积、开挖疏浚衬砌渠道、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输变电线路配套等。项目预算为8817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根本上改变项目区的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通过沟、路、桥、涵、管道的配套建设,可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项目区工程的配套建设,可以实现农业节水、节地,农民省工、省时,将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项目实施后,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群众反响良好,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5.26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在建工程、应付质量保证金科目设置不规范,未完全按照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凭证后附附件不全,填写不完整。建议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报销所需附件。
(2)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存在缺陷。建议加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设计要求督促其施工,并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建立问责制度,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项目的效益。
(3)缺少资金竣工决算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建议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资金决算审计工作。
(三十)市水利局:河长制建设资金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烟台市河库管理保护长效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烟台市河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河长制工作要求的精神,加快烟台市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底前完成市级重要河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和重要河库问题排查和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项目预算为831.61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符合国家及烟台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项目资金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产出良好,预期社会效益、预期生态效益明显,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服务满意度较高,项目的编制报告已经专家评审通过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实施完成为烟台市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5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资金分配缺乏细化指标。建议应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的分配程序,健全资金分配范围、方法、程序等必要要素的分配机制,保证分配程序资料的连续和完整。
(2)项目支出不符合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建议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应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保持一致,如项目支出进度需要调整,应向财政主管部门报批,保证预算执行效率。
(3)编制内容结构合理性不够严谨,编制报告的实用性有待加强,编制报告的先进性需要探索提高。建议提高编制报告内容结构的合理性,保持内容结构上的逻辑严谨。问题排查报告和综合治理方案之间存在前后承接关系,在问题排查报告中列示的问题,综合治理方案如有取舍,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并进一步增强编制报告的实用性,可以对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分类,提出更有针对性、更能有效指导河长制工作实践的整治方案,同时探索创新,提高编制报告的先进性。在编制的报告中引入量化的经济评价指标,从而进一步丰富报告的内涵,加强报告对河长制工作的指导作用,增加地方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编制成果初步转化率偏低,部分问题事项未完成综合整治方案提出的整改计划,编制成果在未来的转化面临一定困难。建议消除妨碍编制成果在当前和未来有效转化的不利因素,推进编制成果的及时有效转化。一方面可成立正式的河长制组织机构,在组织上加强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对项目成果转化需要的整体资金量进行全面系统论证,制定项目转化期资金来源的细化计划方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河长制工作的进行,从而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
(5)部分流域群众存在对编制报告内容不够了解的情况。建议加大对河库综合整治和岸线利用规划报告内容的社会宣传广度和力度,使流域群众和社会公众对报告的内容和意义有更清晰的认识,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理解、支持河长制工作,进而对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十一)市水利局:防汛抗旱应急经费
1.项目概况
根据《烟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烟台市防办于2016年12月9日启动全市抗旱IV级应急响应。为支持基层抗旱工作,提高基层抗旱能力,市财政下达全市防汛抗旱应急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和高效经济作物灌溉的打井、节水灌溉设施和小微型蓄水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的补助、市级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大型机械设施服务采购。项目预算为5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烟台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立项合理,决策可行,符合国家及烟台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项目资金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产出优秀,社会效益明显,满意度较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16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蓬莱)抗旱应急项目缺少村抗旱工程支付的款项的凭证及附件、帐页,无监理合同、无结算、决算、验收资料,无审计报告。建议进一步规范项目的执行过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全部及时收集归档;在每个具体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进行验收检查。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即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措施予以明确,一些金额较大的项目应该签订项目管护责任协议书,确保建成项目管护得当。
(2)移动式海水淡化设备未完成购置。建议强化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作用。财政部门要对财政资金实行全面绩效管理,强化支出效率和责任意识,督促项目单位提高建设进度,加快项目进展,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作用。
(3)航标抛设维护项目等完工项目尚未支付工程款,张格庄镇西水夼塘坝清淤工程等项目资金未支付到村。建议强化项目审核和跟踪管理。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申报项目审查,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和引导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十二)市水利局:农田水利经费
1.项目概况
历年来,国家和省都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每年省里都要求地方各级申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为兴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提供了良好机遇。为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2012年市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出台了《烟台市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节水灌溉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和“五小”水利项目建设。项目预算为69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烟台市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立项合理,决策可行,符合国家及烟台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项目资金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产出良好,社会效益明显,满意度较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3.76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项目立项申请资料不够完备,细化、量化指标缺乏。建议认真贯彻执行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指标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设定立项目标,申请报批绩效支出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完善系统的专项资金分配范围、方法、程序等必要要素的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金落实方面,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对项目拨款存在滞后情况。建议市级财政部门应发挥监督作用,限定时间要求县、区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县级下达的资金指标文应及时报市级财政备案,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及时足额的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3)业务执行方面,业务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归档比较滞后。建议进一步规范项目的执行过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全部及时收集归档;在每个具体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进行验收检查。
(4)业务推进方面,项目单位在项目过程中对项目的信息反馈和进度跟踪力度不足。建议项目过程中,上级项目主管单位应该至少安排一次跟踪,对县市区分项目的进度有整体的了解和把控,对进度滞后或存在困难的项目及时督促和改进。
(5)建后管护方面,项目完工、验收后,少部分项目未明确管护主体,多数项目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措施不够充分具体。建议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即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措施给与明确,一些涉及较大的项目应该签订项目管护责任协议书,确保建成项目管得好,长效益。
(6)部分项目村干部、群众对项目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部分“先干后补”的县区项目进展缓慢,对工程建设和建后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建议由县级实施单位组织镇、村级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学习,层层渗透,培养项目村干部、群众“未雨绸缪”意识,有利的促进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
(7)各县、区间的沟通不足,各县市区管理、项目进度等方面存在众多的不平衡。建议项目立项后,市级主管单位应组织县、区级项目实施单位召开项目讨论会,各县、区及时提出面临的困难,群策群力,相互学习,促进整个项目各县、区平衡高效开展。
(8)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涉及区域大、范围广、受益群众多,资金仍存在较大的缺口。建议加大在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上的资金投入,大力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为兴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提供了良好机遇。各县市区在项目确定方面,应该事先征集镇级(街道)的书面申请,根据各镇级项目的申请情况,组织专家和各镇级熟知项目情况的人员开重点讨论会,会议确定好各项目的优先级,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款项拨付后,根据会议确定的优先等级先后顺序进行项目批复。
(三十三)市农业局:农产品电商
1.项目概况
烟台市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信息化设施完善,人流、物流、信息流相对集中;同时,农产品资源比较发达,拥有一大批全国知名的地理标志证明产品和行业领军产品,还有较多地方特色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良好,优势明显,潜力巨大,前景广阔。近年来,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已开始起步,但前期主要是市场主体自主发展,不成体系,杂乱无序,且存在诸多障碍。若在此基础上加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打造良好农村电商生态环境,培育各链条主体快速发展,可以大大加快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和进程,培育新型业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预算为2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恒丰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农产品电商项目实施建设情况良好,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烟台市农业局为农产品电商项目顺利推进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与烟台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2017年烟台市农产品电商推进实施方案》,对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小镇和企业再次进行专家评审,项目的实施大大加快了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和进程,对培育新型业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从综合评价结果看,有些项目管理规范,提供的资料齐全,完成及时,从项目申报、制度的建立、绩效目标的确认、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资金使用、财务监督等都比较到位。但也存在有些项目专项资金不到位或者到位不使用;没有制定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未按要求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67.95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大部分县(市、区)未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只是简单照搬市局的推进实施方案;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格式、内容要求不够细化;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全过程信息公开程序未作详细规定,不利于项目后期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建议各县市区预算部门能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材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
(2)部分县(市、区)存在专项资金尚未拨付、超范围使用情况。栖霞市专项资金尚未拨付,龙口市专项资金延迟拨付,牟平区观水镇专项资金尚未使用,这些情况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海阳市盘石镇小镇建设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的现象,将应该用于与苹果相关的专项资金用于桑葚等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其他方面,造成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影响了全市农产品电商推进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管力度,尤其对资金使用率低下、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与专项审计,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项目考虑适当延期或减少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金额。
(3)项目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有待强化。部分预算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未能真正做到常态化。市县预算部门对项目后期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审核认定农产品电商项目后,对项目实施进度、效果调度监督力度不够,对补助资金使用方向监督持续性不强。建议市县预算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项目中期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使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4)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建议加大力度对农村地区进行电商专业化人才培训,尽快弥补短板。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应针对不同的受训群体设置课程级别,对于年纪较大、网络意识薄弱、农产品电商推广工作经验不足的民众、没有电商知识的农民来讲,要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对于有一定基础的种养大户、大学生村官、经纪人等就要根据他们的基础来制定课程体系。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应以点带面,注意突破,全面铺开。可以先培训一批农村电商骨干,再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教育培养方法,并加强政府干预手段,实行责任制,逐步有序开展培训工作。
(三十四)市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
1.项目概况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市作为畜牧业大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根据《2017年烟台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烟台市设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项目,对口蹄疫、H5+H7高致病性禽流感(下半年新增H7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实行强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经费由国家承担。项目预算为1422.7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恒丰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项目基本完成项目目标,取得了较好成效。烟台市畜牧兽医局为烟台市的重大动物疾病防疫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发布了春防、秋防的实施方案并对各县市区的免疫情况进行了抽检,及时将抽检情况作出通报,保障全市无重大疫情发生,动物疫病防控状况总体良好,对保障人民财产安全、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综合评价结果看,蓬莱市、开发区、芝罘区、龙口市、莱州市根据烟台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案,防疫工作各方面执行到位,绩效较好。但其他县市区,在组织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例如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防疫队伍建设不到位;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防疫工作进行的不够全面彻底,存在免疫死角,免疫档案记录不准确以及疫苗管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1.16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以奖代补”资金有县市区未拨付到位。建议积极推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
(2)项目产出指标未达到国家强制规定标准。建议国家强制规定的免疫指标必须无条件完成。
(3)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建议完善制度并确保执行,加强防疫队伍建设。
(4)疫苗全过程冷链控制方面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设备。建议加强疫苗管理执行过程的监管,完善全程冷链配置。
(5)疫苗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建议加强各级疫苗出入库管理。
(6)疫苗使用存在浪费现象。建议认真细致做好测算工作,将浪费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内。
(7)空瓶和废弃疫苗回收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议采用无害化处理模式处理疫苗的空瓶和剩余液体,避免对生态造成危害。
(8)绩效自评方面有的县市区存在认识不足,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对项目绩效普遍评价较高,不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建议各县市区加强绩效评价的学习,对绩效评价有正确的认识,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产出结果进行有效自评,认识到相关工作的不足并积极改进,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三十五)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民政类项目
1.项目概况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促进山东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山东省财政厅于2004年12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要严格贯彻和充分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专项用于资助为老年人、孤儿、困难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资助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服务的各类社会福利事业;支持社区服务,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的福利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优先资助贫困地区和灾区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有特殊困难的人给予适当资助等社会公益事业。2017年烟台市民政局市级福彩公益金投向较多,项目种类繁杂,各类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差异较大,按照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内容,大体可分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社区建设补助类项目、特殊人群救助类项目、市本级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四大类。项目预算为9181.72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度福彩公益金补助了14个县(市、区)的27家养老院、72家敬老院、9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1个农村幸福院,7个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基本上覆盖了各层次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入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基本上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了老年人的部分养老服务需求。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5.01分,绩效等级为一般。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各县(市、区)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年初测算情况差异较大,预算编制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市、区)养老资金投入不足。建议建立健全符合地方特色的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办法,更合理的统筹使用资金,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效益显著、能够产生可持续影响的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反映福彩公益金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各县(市、区)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稳步持续发展。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规范,各级管理部门绩效意识不强,项目后期的绩效跟踪不到位。建议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针对各类项目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对于实行因素法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设定区域绩效目标;对于实行项目法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由项目实施单位设定本项目的绩效目标,以实现对绩效目标的分解,便于绩效考核和管理。强化各级管理部门的绩效意识,加强对公益金使用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项目的效果形成常态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福彩公益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3)县(市、区)民政局在项目选取上存在前期论证不足的情况,导致出现了项目选择未与需求相结合的被动性建设。受项目实施单位后期经费投入、管理模式、政策宣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建议完善项目前期论证、评审工作,结合需求合理安排项目,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对于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议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适合发展模式,在运行管理中采用完善推出机制、设置星级评定、引入中介机构年度评审、补贴与使用挂钩等长效机制,促进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良性发展。
(4)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存量资金较多,不利于财政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建议各县(市、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合理安排支出;积极推进尚未完工项目的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十六)市残联:福彩公益金-春苗阳光工程
1.项目概况
依据《烟台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和《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烟台市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残联于2013年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烟台市残疾儿童康复“春苗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对0—10岁残疾儿童全面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2015年救助年龄扩大到12周岁),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春苗阳光”工程专项资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最大限度地及时得到康复。项目预算为195.24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春苗阳光”的实施使残疾儿童得到了有效的康复训练救助,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得到了残疾人家长的一致好评,2015-2017年期间适龄儿童救助覆盖率分别为13.72%、28.22%、35.80%,连续三年逐年大幅提升,项目的影响力逐步扩大,社会效益明显。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5.23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尚需提高。各级残联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康复训练有效率的总体目标,但未考虑各残疾类别的具体目标,不便于对各类项目进行考核。建议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别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目标,并形成制度性文件,以方便对所有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康复训练工作进行规范和考核。
(2)项目审核工作不够严格,存在部分康复训练机构虚报人数和天数领取补贴资金的情况。建议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救助儿童信息、康复训练时间的审核确认流程,避免重复救助以及虚报补贴的情况;完善残疾儿童救助资格审批机制,积极引导非烟台市户籍但在烟台市常驻残疾儿童通过合规的审批程序,以获取户籍地财政资金的途径继续在烟台市接受康复训练。
(3)各级残联对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的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各康复训练机构每天提供免费康复训练的时间不一,个别康复训练机构提供免费的康复训练的时间仅为1小时/天,且部分康复训练机构未按规定开展残障儿童社会融入活动,康复训练的质量和效果很难保证。二是各县区残联在康复周期划分、结算时点、救助资金拨付上政策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残疾儿童对康复训练机构选择的灵活性,不利于激发康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建议烟台市残联加强对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的管理,针对不同的残疾类别的残疾儿童制定明确的康复训练内容、统一的免费康复训练时间,并统一康复训练周期和结算时间,尽可能缩短救助资金拨付结算周期,一方面缓解民营康复训练机构资金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给予残疾儿童选择康复训练机构的灵活性,通过激发康复机构之间良性竞争,增强康复训练机构的活力。
(4)部分康复训练机构训练场地老旧或狭窄,康复教具教仪单一,康复训练专业人员匮乏,培训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效果和康复训练质量。建议各级残联协调各种社会渠道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康复机构整体康复训练实力,为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康复训练环境。
(5)部分民营康复机构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存在档案整理不规范、未设专职财务人员,频繁现金支付相关费用、以白条或收据入账、加课费收入不入账等问题。建议加强新设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监督指导,规范康复训练机构的财务核算。
(三十七)市卫计委:福彩公益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1.项目概况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以解决少数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根据此指导意见,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加强和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随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15号文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用以规范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管理。在以上背景下,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于2014年10月联合制定了《烟台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加强和规范烟台市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项目预算为5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2017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共救助无力支付、身份不明急危重患者119人次,解决了这部分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时,也缓解了医疗机构的急救欠费压力,让医务人员在专心抢救患者时无后顾之忧。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4.8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结余较大,账户资金长期闲置。烟台市自2016年开始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6-2017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预算1,200.00万元,实际使用275.18万元,结余924.82万元,资金结余率77.07%,其中2017年预算500万元,实际使用141万元,结余359万元。建议下年度财政安排基金预算时,充分考虑以前年度基金救助规模和基金账户余额,合理安排预算,避免财政资金的闲置浪费。
(2)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强,导致部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仍由收治医院承担,基金救助兜底作用发挥不足。少数公安部门表示无法对无名氏患者出具相关证明,民政部门也表示无法对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之外的患者出具低收入家庭证明,医疗机构花费救治的大多数患者因身份认定难问题无法成功通过审核;部分县级相关部门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策不够了解,盖章难,导致医院无法申请基金。建议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简化患者身份认定程序。如需要可成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由各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医院可在收治患者的同时,提请基金管理办公室同步开展资料核查,进一步简化完善基金支出流程,真正将疾病应急救助政府兜底机制落到实处。
(3)项目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负责审核的医疗专家全部来自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专家来源较为单一,且对该两家医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时无法满足回避要求;对患者病例的审核不够严格,导致救助了不符合条件的病患。建议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专家库,扩大专家范围,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病患档案的审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范围。
(三十八)市老龄办:福彩公益金-特困老人救助、老年教育、高峰论坛经费
1.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时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批示和“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第四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烟台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贯彻鲁办发〔200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要广泛开展老年活动,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进一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项目预算为4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山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老龄宣传工作通讯员培训班的举办对全面加强烟台市老龄宣传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提升老龄宣传信息工作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员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新形势下的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老龄信息和新闻稿件写作等业务水平。烟台市老龄办2017年10月成功举办“第二届烟台国际养老服务业暨老龄产业高峰论坛”,聘请了10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围绕“医养结合与创新发展”主题发表了演讲,扩大了论坛成果效应,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资源有机融合。意外伤害组合保险2017年80周岁以上老人出险222起,赔付68.96万元,为出险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8.36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烟台市老龄办对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仅设置了产出指标,即要完成的工作,对项目完成要达到的效果未设置细化和量化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覆盖不够全面。建议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审工作,各项目业务科室作为绩效目标的责任部门,应以各项目工作分析为依据,制定合理的、可行的项目绩效指标,并加强绩效目标的审核,保证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2)项目的组织、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特困老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知晓度不高,相当一部分被保险人及监护人对政府购买保险不知情,部分监护人认为保额较小,对个人和家庭帮助有限,另外发现个别出险人因不了解理赔政策未申请理赔的情况;老龄产业高峰论坛项目的产业链覆盖不全面,参会人员多为医疗机构、老龄系统、养老院的人员,养老金融、养老用品、老年娱乐等其他方面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影响范围有限。建议进一步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对于特困老人救助项目应保证保单及时送达被保险人及监护人,并进行详细的理赔讲解,并做好出险的后续服务工作,确保保险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障作用;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献爱心,形成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关爱帮助、个人积极投保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对于老龄产业高峰论坛项目应在会前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各种措施,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以扩大论坛的影响力。
(3)项目执行不够规范。本次绩效评价发现老龄产业高峰论坛项目承办人的选择程序不够规范,未经过政府采购;会议签到不规范,问卷受访人员中有2人实际未参会,但签到表有其签字;老龄宣传工作通讯员培训项目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存在非通讯员参训的情况。建议严格执行各项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规范运行。
(4)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老龄产业高峰论坛项目为委托第三方承办,老龄办的参与度较低,对高峰论坛会的监督管理不够,对峰会项目绩效的后期跟踪不到位。建议强化业务科室的绩效意识,针对老龄产业高峰论坛项目可在会前进行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的意见建议,以更准确的总结各类机构的实际需求,更加合理的安排会议内容;在会后应定期对各类参会机构进行绩效跟踪,已充分反映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作用。
(三十九)市口岸办:航线培育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
为了充分调动航空公司运营积极性,进一步培育壮大烟台航空运输市场,完善烟台航空运输网络,扩大烟台航空运输规模,促进烟台航空运输业健康快速发展,烟台市财政局自2007年起对部分航线进行补贴,设立烟台市航线培育专项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烟台航空运输业发展,并于2016年12月出台了《烟台市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以规范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的使用。为抢抓青岛新机场建设期给烟台机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快构建完善烟台空中航线网络,提升烟台航空市场的占有率,促进烟台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2017年度烟台市继续设立航线培育专项资金项目。项目预算为80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在航线补贴资金的支持下,烟台机场积极进行航线的开辟,发展迅速,运输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烟台机场全年通航城市67个,旅客吞吐量达到650.3万人次,同比增长了26.6%,其中,补贴航线涉及城市23个,补贴航线全年为机场增加旅客吞吐量达到43.44万人次(含过站旅客数)。补贴资金的使用,对于发展和壮大烟台机场的航空运输规模,加强烟台与国内外的联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烟台的城市形象,扩大了烟台的对外影响。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3.02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航线培育政策不够完善,部分标准与要求不具备可操作性。建议结合航线培育实际,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补助航线的选取论证。同时根据烟台机场“航空货运集散地”的功能定位,适当加强对货运航空的补助倾斜。
(2)济南航线1笔补助资金的支出流程不够规范。对于2017年度烟台-济南航线的1笔补助资金,烟台机场未足额将相应航线培育资金拨付至承运方天津航空,而是与天津航空协商,通过轧差的形式,使用专项资金(共1笔,涉及资金175万元)对天津航空的所欠款项进行抵充,将补贴资金抵充欠款后的剩余部分拨付至天津航空。相应资金的使用,未经市口岸办与市财政同意,未严格遵循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存在资金使用风险。建议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意识,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流程。烟台机场今后需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补贴资金的使用。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通过轧差等方式进行支出的款项,需提前向市口岸办与市财政进行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出,避免专项资金支出风险。
(3)合同管理不够完备,部分航线补贴合同协议缺失或内容不够完善,不利于保障补助航线的稳定运营。建议规范与航空公司补贴合同协议的签订,对于补贴航线,均需签订相应的覆盖补助全周期的航线培育补贴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航空公司违约责任,逐步取消仅通过承诺函的方式约定航线补助的做法,为补助航线的稳定运营提供支撑。
(四十至四十五)市委宣传部:城市综合营销及对外宣传经费(城市形象宣传、旅游品牌宣传、工业品牌宣传、农业品牌宣传、渔业品牌宣传、畜牧业品牌宣传)
1.项目概况
为凝聚宣传推介合力,全方位展示城市内涵,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10月9日,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新媒体、新渠道、新形式’为抓手,以‘促进文化旅游、促进城市建设、促进招商推介’为目标,积极整合营销资源,拓展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力度,通过3年左右持续有效的营销,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烟台良好城市形象和独特魅力。”2017年,市财政整合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城市宣传资金,设立烟台市城市形象宣传和城市综合营销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为2925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共组织城市形象、产业、产品、品牌广告投放20余次,策划举办烟台城市综合营销推介活动10余次,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利用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大众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搞好城市形象宣传5次。项目实施后,塑造了烟台良好的城市形象,能够吸引外商来烟投资兴业、旅游观光、购房居住,增加了财政收入和行业增收。同时,提升了烟台市旅游、农业、渔业、畜牧、工业等品牌的知名度,有利于提高城市软实力、国际国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通过微信等方式宣传拓展了信息传播途径,固定了部分受益人群,源源不断的宣传,有利于持续扩大受众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品牌深入人心,加深公众印象以提升城市影响力。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31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明晰。建议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强化目标约束力。
(2)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够严谨。建议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
(3)宣传途径比较单一。建议多途径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四十六)市经信委: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重点项目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烟台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政策支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更好发挥政策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快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目标,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根据《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转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于2016年8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烟台市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推荐项目44个。烟台市财政局2016年度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总投资预计28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900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纳入烟台市2016财政绩效评价的5个项目,总投资为28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1706.62万元(烟台工业技术研究院未制定总投资计划,烟台赛迪智能制造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未开展项目,暂不列入),已完成投资占比41.81%。正海磁材年产3000吨新能源汽车用低重稀土磁钢扩产项目还处在建设阶段初期,在经济效益、吸引就业等方面效果还不显现,但在高端磁体技术研发方面已跻身全国领先行列。海德专用汽车申报的项目效果显著。目前,已成立了烟台市环卫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发明专利2项,21项实用新型专利,具备较好的技术研发能力。泰利先进制造研究院申报的项目完成优秀。3D打印与快速制造技术研发工作方面,现已研发完成国内首台最大的汽车模具3D打印装备和技术。烟台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创新平台建设、创新项目实施、企业孵化等工作都刚起步,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效果还不明显。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8.83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受不同因素影响,专项资金实际支出率低。烟台赛迪智能制造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承接的共建国家机器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延期,财政资金仍在高新区财政局,未拨付至企业;正海磁材2017年度未支出,烟台工业技术研究院执行率不足50%。建议加强对已批复项目中期执行进度的监管,齐抓共管确保资金执行进度。一是在项目申报评审阶段,加大对实施条件可行性的论证。二是强化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管意识,建立项目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状况、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实施开展有效的监控、督导等方面动态监管落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项目实施出现重大调整的及时督促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及时报备,及时纠偏,对于履行不到位的要全力落实整改,促进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整改后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建议收回财政资金。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提升执行进度。
(2)专项资金管理的可操作性有待完善。建议制定适宜措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针对处于建设期、已竣工验收等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财务核算。二是要求财政资金使用单位根据《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科学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核算和支出范围。三是按照《烟台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烟财预〔2015〕43号)有关规定,要求各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在项目申报环节单独填报项目绩效目标,针对奖补类项目的绩效目标应与其他类项目绩效目标有所区分,提升后续绩效目标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不尽合理。建议合理确定不同扶持类型项目的扶持方式和资金比例。专项资金连续多年扶持的项目建立后续奖补机制,按照年度绩效考核完成结果安排下年度专项扶持资金比例和下达时间。针对已具有较强筹资渠道的上市公司申报的项目,探讨制定合适的扶持方式。
(四十七至五十)市经信委: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已签约落户重点项目、“一事一议”项目、配套上级资金项目、制造业强市平台项目)
1.项目概况
按照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意见,2017年烟台市经信委、市财政联合印发了《烟台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申报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的通知》等文件,根据《烟台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市财政整合市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设立了“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享受本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纳入2017年烟台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的项目10个,项目预算为10465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为加快推动烟台市由制造向智造、由大市向强市迈进,实现又大又强,奋力打造以“六强”为标志的制造业强市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该项目在实施过程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设置了个性化的申报要求,奖补资金类别根据烟台市制造业发展现状针对性的选择了20个类别实施奖补,且针对不同类别的项目所要求的申请表(申报表)也不尽相同,最大程度考虑了项目的实施特点。同时针对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采取了个性化的管理模式。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13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部分资金未能高效使用,整体执行率偏低,截至2018年7月31日,市级财政共下达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677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4074.64万元,支出率为61.17%,资金支出率较低。建议内外结合,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率,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对项目材料的审核力度,避免出现“规划较好,落地较难”的现象。同时加强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督,对于申报时财政资金使用单位承诺约定的企业配套资金到位率与奖补资金到位率挂钩,督促落实非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避免因自筹资金落实不力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投资进度过缓等现象。
(2)部分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财务管理存在不足,资金支出边界不清晰,个别财政资金使用单位收到项目资金后,列“其他应付款”或“其他收益”核算,没有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列“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核算,同时,专项资金使用硬约束不足,存在支出核算不清晰,没有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建议规范奖补资金企业财务规范,全面限定支出边界。
(3)区县级配套奖补资金落实难度大,截至评价截止日,10个项目市级财政批复10465万元奖补资金,落实到财政资金使用单位(企业)的仅为6772万元,占比64.71%。主要为区县配套资金未落实,区县财政配套政策落地效果较差。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指南和申报工作。
(4)个别项目申报材料填报质量较差,缺乏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年度考核指标,9个项目从整体来看项目基本都设置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对应的考核指标,但单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填报质量参差不齐。建议针对制造业强市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规范,落实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指标的审核工作。
(五十一)市住建局:通车路新建工程
1.项目概况
烟台市芝罘区通车路项目系为了更好地落实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改善周边交通环境,加强旧城区的改造,提升中心城市的整体形象,缓解周边交通堵塞和停车难的压力,完善城市功能,为上车门村、南车门村旧居改造以及柏林春天、逸城山色小区配套建设而进行的道路施工工程项目。经市发改委于2015年5月批准立项,由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市开发办负责本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项目预算为5491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符合国家及烟台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居民、企业的出行环境,构建了合理的交通网络,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改善当地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动作用。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0.66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缺乏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通过编制绩效目标,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2)项目实施过程调度、协调、控制力度有待提高。建议对工程项目实行时间进度表管理制度,细化项目节点的时间性管理。以项目负责人为组织协调人,进一步明确项目组织协调责任。实行项目进度定期汇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控方法,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3)缺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市开发办应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向交管部门阐明未完工道路开通产生安全隐患问题的严重性,就道路警示标志设置方面进行进一步协商,在道路具备通车条件前采取进一步措施,早日解决交通安全隐患,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十二)市住建局:芝罘岛西路延伸及管网配套工程
1.项目概况
芝罘岛西路延伸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属红线外配套工程。为了改善芝罘岛周边的交通环境,完善周边居民生活基础配套设施,构建合理交通网络,促进市区经济发展,烟台市政府提出建设芝罘岛西路延伸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沿线居住区提供便捷的出行环境,同时还能补充路网的不足,完善当地区域基础设施条件。从长远情况看,道路东侧规划隧道打通后,芝罘岛西路将起到重要作用,极大方便车辆出行,并大大缩短车辆通行距离。项目预算为4874万元。项目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项目符合国家及烟台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居民、企业的出行环境,构建了合理的交通网络,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企业的运输条件;对改善当地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动作用。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5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立项手续不完备,立项过程不规范。本项目前期手续由芝罘区住 理办公室主管后,对上述不完善的手续未补充完善。建议建立业务操作书面制度,严格规范立项程序的执行,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的内控管理,细化业务部门职责,确保各节点职责分明,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完备承接项目手续。
(2)缺乏绩效目标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单位未编制绩效目标,提不出与资金量相匹配项目可量化的“绩”与“效”,不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水平。建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通过编制绩效目标,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情况有待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设有项目档案,但是项目个别资料不齐全,且项目档案放置分散,管理不规范。建议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抓好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档案编号工作,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加强领导者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业务人员档案管理意识。
三、几点要求
(一)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着力强化绩效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绩效目标的设立、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按照“计划—执行—评价—改进”的动态管理循环要求,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推动整体工作提质提效。
(二)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各方面全过程进行绩效管理。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开展工作,重视项目过程监控,重视绩效的自我评价,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切实增强全体参加项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力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对项目申报、审核、建设、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管。要规范项目前期申报工作,对项目单位报送的资料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申报指南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
(四)认真组织和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认真组织自评和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在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拒不支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致使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加快建立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抓紧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完善部门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用于指导、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项目的绩效评价有规可循,更加科学、合理。
(六)促进第三方评价工作水平提升。第三方机构应对所评价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选择对绩效评价工作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合理配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评价。对于所评价的项目,第三方机构应当认真详细阅读项目资料,全面深入了解项目情况,搜集相关评价依据,制订详细的评价方案。市财政部门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评审打分,将其评价工作质量作为下一年度承接项目的重要依据,建立规范的第三方机构优胜劣汰机制,促进评价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七)强化绩效评价情况反馈整改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要求尽快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及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报送市财政部门。
烟台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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