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一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18-12-01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12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一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一批信访件共计16件。截至12月1日,已办结15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属实14件,不属实1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共1.1万元。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地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70000201811210010 | 烟台市莱阳市,莱阳市化工厂院内,莱阳永昌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古柳兆林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污水处理不达标, | 烟台市 | 水 | 11月22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古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两个企业实为莱阳市古柳天成生化制品厂和莱阳市古柳兆林生化制品厂,主要生产硫酸软骨素。主要工艺为:原料、蒸煮、沉淀、过滤、干燥、化验、包装。经查,莱阳市古柳兆林生化制品厂于2018年9月25至11月1日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由于市场原因于11月2日停产至今;莱阳市古柳天成生化制品厂因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于2017年2月至今未生产,现场查看无生产迹象,调取其用电记录,证实其无生产行为。 1.莱阳市古柳兆林生化制品厂于2013年8月27日通过莱阳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7月31日通过莱阳市环保局验收。经调查核实,2017年2月以来,莱阳市古柳兆林生化制品厂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的批复》(莱政字〔2017〕7号)要求,投资约200万元完成了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并通过了第三方的评估,企业在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018年9月26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企业的废水能够达标排放。 2.莱阳市古柳天成生化制品厂2013年8月27日经莱阳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7月29日通过莱阳市环保局验收。2017年2月以来,莱阳市古柳天成生化制品厂未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涉水企业实施停产整改的批复》(莱政字〔2017〕7号)要求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长期停产,无污水排放。2017年2月以前,该厂污水处理设施能够达到原排放标准,企业在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然后进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不属实 | 无 | 无 |
2 | D370000201811210014 | 烟台市莱阳市姜疃镇姜疃村,村西,高端油厂,异味严重,噪音扰民。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22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姜疃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高端油厂系莱阳鲁花高端食用油有限公司。该公司距离周围最近的居民楼约400米。该公司2018年5月经环保部门审批,2018年10月与烟台益询工程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书,于2018年10月17日开始进行验收,至2019年3月17日之前完成验收,目前处于生产验收阶段。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芝麻香油、花生油、菜籽油等植物油。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清理、破碎、轧胚、加热、榨油、过滤、灌装、成品检验。 1.关于投诉中反映“高端油厂异味严重”问题。现场查看,该公司主要是加热和榨油工序产生气味,其加工车间配套建设了气味收集治理设施。现场检查该公司气味收集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厂区内有异味。2018年11月24日,山东中昇华检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在其正常生产时对其废气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 2.关于投诉中反映“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实行每天16小时,2班工作制。其产生噪音的设备主要是车间内4台空气压缩机。11月22日,莱阳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选取了四个点进行了噪声监测,厂界噪音昼间、夜间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 属实 | 针对莱阳鲁花高端食用油有限公司存在的气味问题,莱阳市环保局责令莱阳鲁花高端食用油有限公司尽快完成验收工作,在生产加工期间做到车间完全密闭,确保气味收集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 无 |
3 | D370000201811210023 | 烟台市芝罘区交通委家属楼青年路30号楼305室,地下室泵房噪声严重扰民。 | 烟台市 | 噪音 | 该件与D370000201811210023案件基本相同。 11月2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交通局、芝罘区通伸街道办事处、众志供水建设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再次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地下室水泵房是由烟台市众志供水建设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份为青年路30号交通委居民楼安装的二次加压供水设施,位于该楼负一层。本次提出投诉的是位于该楼三楼的305住户,声称水泵房夜间噪声较大,影响家人休息。11月10日,众志供水公司已委托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该住户客厅选取检测点,对水泵房噪声干扰情况进行了检测,并于11月12日出具了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噪声分贝未超过国家规定限值。11月12日下午,市住建局召集市交通局、通伸办事处、众志供水公司等单位到该楼现场听取噪声干扰情况,虽噪声未超标,但确存在扰民问题。11月13日以来,先后咨询了装饰办、审图中心、宏丰置业、烟建集团等单位的相关领导或专家,并邀请了部分专家进行了现场查看。各位专家均阐明了泵体噪声对外传递的可能性渠道,并提出了各自的整改措施。 | 属实 | 11月23日下午,市住建局再次组织市交通局、通伸办事处、众志供水公司及芝罘区住建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泵房运行情况,并按照各位专家的意见,提出了下步整改措施。 1.由市交通局及下辖该栋楼的物业公司负责,根据监测结果继续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2.由众志供水公司负责,进一步对泵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消音改造。在原有全屋隔音、加装防护垫和连接软管的基础上,根据专家意见,更换水泵、加装套管及消音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泵房四面墙体及顶板加装隔音板,隔绝噪声向外传递。 | 无 |
4 | D370000201811210065 |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鲁疃村,有一养猪场,异味污染、污水乱排,在居民区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烟台市 | 大气,水 | 11月22日,海阳市小纪镇政府、畜牧局、环保局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村民是小纪镇鲁疃村蓝某某,为养殖散户,从2008年开始在其闲置房屋内养猪,最大存栏量14头,产生的粪污收集在猪棚周边,定期用车拉到自家果园作为肥料。2018年10月初,由于市场行情和自身健康问题,已将存栏母猪2头全部出售,并彻底停养。 关于“异味污染、污水乱排,在居民区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其养殖场所位于村内居民区,周边有堆积粪便,未及时清理,有异味,院内水沟有少量养殖污水,但未发现排到院外。 | 属实 | 小纪镇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将房屋周边及院内的堆积粪便、水沟积水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工作已于11月23日完成。 | 无 |
5 | D370000201811210069 | 烟台市栖霞市亭口镇上土屋村东北角有一石子厂和一粉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染周边果园内的苹果树和樱桃树,石子厂采石过程声响大,严重周边居民生活。 | 烟台市 | 噪音,大气 | 11月23日,栖霞市环保局、栖霞市国土局、亭口镇政府联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栖霞市亭口镇上土屋村东北角有一石子厂和一粉厂”的问题。经查,上土屋村东北角仅有一石子厂,为栖霞市华乐矿业有限公司,与上土屋村直线距离450米,中间相隔一座山。该厂采石、石子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9月开始进行升级改造,技术改造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10月29日由栖霞市环保局审批,目前正在组织验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增加建设筛分车间,尚未建设完成。 2.关于“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破碎设备全部密闭在封闭车间内,少量成品石子存放于车间内,投料口为半封闭形式,安装了喷淋降尘设施,破碎和筛分工序配套了布袋除尘器,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厂区出入口安装了车辆冲洗装置,生产期间洒水车对厂区及出厂道路洒水降尘。矿区配备了雾炮机用于爆破作业时进行喷淋降尘,矿区西侧加装了防风抑尘网。经查阅该厂10月份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有组织粉尘、厂界无组织粉尘均达标排放。 3.关于“污染周边果园内的苹果树和樱桃树”的问题。经查,该厂大门至公路有一条长约740米的道路,道路南侧为果园,道路进行了硬化,及时清扫和洒水,运输车辆出厂前经车辆冲洗装置冲洗降尘并全部覆盖,但不排除果树生长期间该厂对周边果园的粉尘污染影响。 4.关于“石子厂采石过程声响大,严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经查,该厂开采石料委托专业爆破公司作业,正常生产时爆破周期一般为2个月一次,最后一次爆破时间为2018年5月份,爆破作业时产生的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1.栖霞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筛分车间停止建设,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 2.栖霞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 (1)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大出厂道路洒水清扫频次,在果树集中生长期间减少生产时间或实施错峰生产,降低粉尘对周围果园的影响。 (3)减少爆破炸药用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不得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降低爆破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无 |
6 | D370000201811210072 | 烟台市海阳市核电产业区核电2路原海防林场,八甲村村书记毁坏六亩防护林,建设5栋共20间商品房,破坏生态环境。该村支书及镇领导谎称商品房为园林看护房,欺瞒督察组。 | 烟台市 | 生态 | 此案件为“回头看”阶段重复举报案件,类似问题之前已举报过(编号D370000201811110083)。11月21日,海阳市核电园区管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人举报的区域位于核电工业区核电二路北,东远牛村南约1500米。此区域原为上世纪70年代中期留格庄公社林场办公区及社办水貂场,主要用于林场职工办公及水貂养殖,占地面积26.3亩,共有房屋50余间及养殖棚若干。90年代中期,林场因经营不善倒闭,2005年留格庄镇将林场交由属地村东远牛村委管理,因东远牛村无力管理,致使林场场区荒废,大部分房屋坍塌。2009年东远牛村通过公开招标,将林场对外承包,2010年被举报人李某某取得林场承包权,再无对外发包,但对部分破损房屋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修建。2013年核电园区成立后,考虑到护林防火需要,将该区域整体用于园区沿海防护林看护房使用至今。 1.关于“八甲村书记毁坏6亩防护林”问题。经林业局核实,林场原属于留格庄社办林场,资产交由东远牛村后即属于村集体资产,村委有权对外承包,且承包人与村签订合同并交纳承包金,承包手续合法。自然保护区于2006年划定,被举报区域为上世纪70年代建成的老建筑,有2.71亩位于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修建部分是在老建筑基础上,未破坏防护林。 2.关于“八甲村书记建设5栋20间商品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八甲村书记(自然人)承包东远牛村老林场,在老房屋基础上翻修的3栋20间(不是5栋20间)房屋,建房主体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对外出租出售,不属于商品房。经林业局核实,目前除核电区管委季节性护林防火使用外,未作为其他用途,也未造成任何环境污染,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管理的角度也不需要进行整改。经住建局核实,该区域位于城市规划道路红线控制范围以外,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执行。 3.关于“该村支书及镇领导谎称商品房为园林看护房,欺骗督察组”问题。经查,核电园区管委将该处房屋确定为防火护林专用。自2013年核电园区成立至今,每年防火期用于护林队员集中食宿,非防火期从未有商业运营行为,没有欺骗督察组行为。 | 属实 | 海阳市政府责成核电园区管委、林业局加强监管,定期开展日常巡查,确保不发生毁坏防护林行为。 | 无 |
7 | D370000201811210089 | 烟台市海阳市东屯街道城北村东山小区西侧山体脚下被挖得破烂不堪,村民随意倾倒垃圾,要求恢复原貌。 | 烟台市 | 生态 | 11月22日,海阳市东村街道政府、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东屯街道城北村”实为东村街道城北村。 1.关于“城北村东山小区西侧山体脚下被挖得破烂不堪”问题。经查,城北村属海阳市城区驻地村,该地块为城北村西荒地,面积为5.6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2013年,经城北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对该地块进行平整,用于宅基地建设。后因城北村被列入海阳市棚户区改造村,该地块平整工作停止,现处于闲置状态。因当时平整工作未全部完成,现场部分区域存在坑洼不平现象。 2.关于“村民随意倾倒垃圾”问题。经查,小区西侧闲置空地上存有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总量约为0.15吨。 | 属实 | 由东村街道负责: 1、组织机械设备对该地块进行平整,恢复土地原貌,于11月26日完成。 2、对现场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于11月23日下午清除完成工程。 3、加大该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杜绝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 无 |
8 | D370000201811210094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村西南原某某胶管厂、村西南潘某昌胶管厂、村南潘某坤胶管厂,无合法手续,粉尘、噪声、异味扰民,督察组进驻期间企业停产。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190089内容基本一致。 11月21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原某某胶管厂实为莱州市永昌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北庄村,1996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未发现粉尘、噪音、异味扰民问题。 2.潘某昌胶管厂即莱州市兴华橡胶厂,位于土山镇北庄村,2002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未发现粉尘、噪音、异味扰民问题。 3.潘某坤胶管厂即莱州市鹰翔橡塑厂,位于土山镇北庄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未发现粉尘、噪音、异味扰民问题。 以上三家企业2018年5月均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以上三家企业停止生产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各罚款25万元) 该案件与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对以上三家企业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 无 |
9 | D370000201811210097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西登村村南的莱州鑫城橡塑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近,胶管头等固体废物随处乱扔、噪声、异味扰民,距离引黄济烟水渠近,污染水源地。 | 烟台市 | 水,大气,土壤,噪音 | 此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060028内容基本一致。 11月21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莱州鑫城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西登村东南,距最近居民区约130米,距引黄济烟水渠最短距离约200米,1996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2018年5月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 该案件与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对莱州鑫城橡塑有限公司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 无 |
10 | X370000201811210001 | 烟台市莱山区清泉文苑2号楼南侧有“鑫意海鲜城”等多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风机噪声扰民,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22日,莱山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多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风机噪声扰民“问题。经查,在清泉文苑2号楼南侧共发现产生油烟、噪声的在营餐饮单位5家,分别为莱山区娜婆子面馆、容记老乡亲家常川菜馆、九三粥铺、兴隆酒店、某林烧烤店(其中信访件中的鑫意海鲜城即为某林烧烤店)。莱山区娜婆子面馆、容记老乡亲家常川菜馆2家餐饮单位未备案或未完成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3家已备案登记表。5家餐饮单位位于清泉文苑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商业网点楼,其餐饮油烟、排烟风机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5家餐饮单位均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经莱山区环保局监测,5家餐饮单位排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莱山区环保局已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正对5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2、关于“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2018年区环保局接到清泉文苑餐饮单位的环境信访共8件,其中7件反映莱山区某林烧烤店(鑫意海鲜烧烤)油烟、风机噪声扰民,1件反映清泉文苑5家餐饮单位油烟、风机噪声扰民。莱山区环保局已重点对万林烧烤店(鑫意海鲜烧烤)油烟、噪声进行了检查监测,并要求整改,该店现已安装4台串联油烟净化器,采用静音风机,并建设隔音房,经监测油烟、噪声达标;对其他4家餐饮单位提出安装油烟净化器、设备隔音降噪要求。 | 属实 | 1、莱山区环保局已对莱山区娜婆子面馆、容记老乡亲家常川菜馆立案查处,于11月2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分别罚款1000元、5000元。 2、莱山区环保局要求5家餐饮单位及时清理油烟净化器、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油烟、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莱山区环保局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餐饮单位依法整改。 | 无 |
11 | X370000201811210003 |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村北山体遭到破坏严重,并建一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污泥随意堆放在公路边,扬尘严重,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 烟台市 | 大气,土壤 | 11月22日-24日,福山区环保局、国土分局、门楼镇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村北山体遭到破坏严重”的问题。经查,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北山体位于大旺路葛庄段与卫家疃段交界处,上世纪60年代前后,因开山修路对山体有一定破坏。2003年,按照道路整修规划,因大旺路葛庄段与卫家疃段交界处路东土坡标高过高,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山区政府对该处进行了降坡处理,未破坏山体。 2.关于“建一混凝土搅拌站,沉淀池污泥随意堆放在公路边,扬尘严重,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烟台华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卫家疃村南、大旺路路东,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建设了封闭料仓,厂区内进行洒水抑尘,对进出车辆进行喷淋、冲洗抑尘,第三方检测公司11月份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堆放沉渣约1000方,距离公路约35米,存在覆盖不全的问题。 3.关于“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经查,此前福山区环保局共收到反映该厂扬尘问题的群众投诉2次,福山区环保局均到现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属实 | 福山区环保局责令立即对厂区内的沉渣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大洒水抑尘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企业已于26日将沉渣清理完毕。 | 无 |
12 | X370000201811210030 |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东柳行村“盛博混凝土过程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任何环保措施,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至农田的沟渠内。 | 烟台市 | 大气,水,土壤 | 11月22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城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莱阳盛博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东柳行村东北侧,距村庄最近点约100米,2015年5月4日通过莱阳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6月8日通过了莱阳市环保局验收。公司产品为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为:用砂、石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为原料经搅拌后成品外售。现场查看,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地面全部硬化但有轻微粉尘。 1.关于投诉中反映“生产过程中无任何环保设施,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莱阳盛博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进料工序进行了封闭,上料口安装喷淋设施;粉料仓安装了过滤式仓顶滤芯除尘器;搅拌工序安装了SCM-10仕高玛滤芯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料场进行了覆盖。经第三方监测显示粉尘排放达标,但生产过程中,由于物料输送工序防尘设施密封不严,存有缝隙,车辆运输中撒漏等原因,存在扬尘问题。 2.关于投诉中反映“污水直排至农田的沟渠里”问题。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是车辆罐体内部冲洗废水,该公司建设了污水沉淀池和围堰,对车辆罐体冲洗废水进行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在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有污水直排至农田沟渠里的情况。 | 属实 | 莱阳市环保局责令莱阳盛博混凝土有限公司完善防尘设施密封措施,加强除尘设施管理。对厂区路面及时清扫,增加洒水次数,规范车辆装卸作业,切实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 无 |
13 | X370000201811210049 |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水库周边3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垃圾等直排至水库内,村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不彻底,没有达到户户通的目标,库区周边仍存在耕种农田的情况,农药化肥残留物污染水质,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 | 烟台市 | 水,土壤 | 11月22日-24日,福山区住建局、农业局、东厅街道、门楼镇、高疃镇、回里镇、张格庄镇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水库周边3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垃圾等直排至水库内,村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不彻底,没有达到户户通的目标”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福山区门楼水库周边35个村庄”实际为32个库区村。2018年为解决32个库区村生活污水问题,福山区政府通过建设污水收集池对32个库区村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该工程于2018年8月底完成。2018年9月为进一步提升水源地保护水平,福山区政府对32个库区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每家每户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渠和管道收集到到集水池中,由属地镇街定期将收集的生活污水通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或直接运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个别住户受地理条件因素限制,无法直接铺管入户,在街头巷尾设置污水临时收集池或污水接口连接到收集池,实现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的目标,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水库问题。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福山区对32个库区村生活垃圾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原则及时清运,不存在生活垃圾直排水库问题。 2.关于“库区周边仍存在耕种农田的情况,农药化肥残留物污染水质,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经查,门楼水库库区周围现存耕种农地13400亩,其中一级保护区内420亩,二级保护区内9200亩,但均在门楼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前已存在,此后无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存在一定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经查阅门楼水库检测报告,门楼水库水质近年来无超标的情况。 | 属实 | 1.福山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福山区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攻坚行动规划》(烟福农〔2018〕120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福山区农业局将引导农户科学施肥,提高农作物肥料利用效率,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率,开展农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措施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无 |
14 | X370000201811210050 | 烟台市莱山区黄海明珠山庄北侧山地内存在非法搭建的养鸡养鹅点,噪声扰民。 | 烟台市 | 生态,噪音,土壤 | 经核实,第一轮无该交办件的投诉情况。11月22日,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在黄海明珠山庄北侧防火通道北侧半山坡发现有前七夼社区居民露天散养鸡鸭鹅,距离居民楼最近距离约130米,有2只鹅、4只鸭、10只鸡,现场简易棚舍为护林防火围栏临时搭建,现场无粪便堆放情况,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养殖户自行将所有鸡鸭鹅进行了清理,黄海路街道办事处拆除了现场的简易棚舍。截至11月25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 无 |
15 | X370000201811210055 | 烟台市莱阳市吕格庄镇大野头村村民潘某某在村东有一炼铜厂,硫酸废渣及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多次向镇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 | 烟台市 | 水,大气 | 11月22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吕格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本次投诉中反映“硫酸废渣及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核实,该公司没有硫酸废渣产生。生产过程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无外排迹象。 2.关于本次投诉中反映“排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问题。该厂使用天然气锅炉,废气是电解车间产生的硫酸雾,车间密闭,正常生产时经配套的酸雾净化塔中和处理后达标排放,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多次进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达标。2018年10月23日,莱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车间的部分窗户玻璃破碎未及时更换密封,造成部分酸雾无组织排放。针对此违法行为,莱阳市环保局于2018年10月29日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责令立即采取密封措施,解决酸雾无组织排放问题(莱环罚字〔2018〕059号)。该车间窗户已于10月23日当日彻底密封。10月24日,莱阳市环保局聘请环保专家对该厂进行全面评估检查。为落实专家提出的整改方案,该厂于10月24日开始停产整改。 3.关于本次投诉中反映“多次向镇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经了解,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后吕格庄镇政府未接到对该厂的投诉。 | 属实 | 莱阳市政府责成环保局对莱阳市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求企业规范生产行为,搞好清洁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