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边督边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六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六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18-11-16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111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批信访件共计13件。截至1116日,已办结13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属实11件,不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

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烟台市大气,土壤117日,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芝罘区环保局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经查,该处位于华西社区南河滨东路大院内,距夹河约100米,距居民区约600米。该地面已进行硬化,大院负责人为华西社区居民孙某某。
2.
经调查,自20188月起,该大院内已硬化的空置场地被开发区崔某租用进行豆饼晾晒。豆饼为烟台酱油酿造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在该处晾晒后分装外运用作生产饲料的原料,约300m³。现场检查时晾晒物为集中堆放加盖篷布状态,占地约200㎡。因该地处于封闭大院内,不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无污水排放,未对夹河产生污染影响。但该地距离居民日常活动场地较近,对周边群众存在异味影响。
属实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联合执法,对该处进行查处:
1.
因对周边群众存在异味影响,责令崔某将产生异味的晾晒物全部清理外运至对群众无气味影响的场地,并对现场进行清理,限崔某于1120日前清运完毕。
2.
整改期间黄务街道办将对该处将加强巡逻检查,督促崔某加快晾晒物的清运工作,确保在期限前完成整改。期间晾晒物必须保持集中堆放并加盖篷布保持封闭状态,以减轻异味扩散。
3.
黄务街道办已对该大院负责人孙某某进行宣传教育,并责成其加强监管,防止再次发生类似异味扰民现象。
烟台市土壤117日,龙口市组织芦头镇、国土局和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关于群众反映芦头镇东梧桐村村委刘某倾倒加工大理石锯泥的问题。经查,东梧桐村委主任刘某主要从事废旧品收购,未发现其从事大理石加工。
2.
针对群众担心大理石锯泥倾倒污染土地和水源,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的问题。经查,20189月,根据群众举报,在东梧桐村东北约600米处发现一处锯泥废石料堆场,堆场占地约5亩,堆场高点约4米。该堆场已于201898日整改完毕,并种植松苗。此后,再未接到群众对该问题举报。直至本次中央督察交办该案件后,117日龙口市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原锯泥废石料堆场西北100米,新发现10m³左右建筑和生活垃圾,未查明倾倒人;龙口市环保局对周边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样达标,未见异常。
属实1.芦头镇政府与国土局于117日下午调集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将该处垃圾进行清理覆土,并于118日全部完成。
2.
下步,芦头镇政府将会同东梧桐村村委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巡查频次,严查随意倾倒、乱堆生活垃圾等行为,确保区域环境整洁。
烟台市大气,水1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朱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中反映的企业全名为莱州环海乳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227日更名为山东津莱环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朱桥镇镡家村东,建于2009年,主要从事乳胶制品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备。
企业建有生物质锅炉1台,该生物质锅炉配套安装了布袋+活性炭除尘+碱水喷淋脱硫设施,经监测,处理后废气达标排放。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系统1套,清洗废水经三级絮凝沉降后循环利用,现场无生产废水外排。经调查了解,该企业因水源不足,平时用罐车运送生产用水,无通过罐车排放污水行为。经调阅2017年以来朱桥镇、莱州市环保局信访记录及阳光对话等网络媒体,未接到过投诉人反映的相关问题。
不属实
烟台市大气,噪音2018年11月7日,莱阳市组织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烟台市双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莱阳经济开发区韶山路55号,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加工与销售。主要工艺:废钢铁辐射检测—人工分拣—剪切料—破碎料—打包料。2018年6月14日经莱阳市环保局审批(莱环发〔2018〕77号),2018年9月企业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正常投入生产。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除尘设施运行记录齐全。
1、关于投诉中反映“夜间生产噪声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公司因生产需要存在夜间生产。该公司破碎生产线、剪切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生产设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部,采用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经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布点检测,夜间厂界最大噪声47.4dB(A),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虽然达标排放,但仍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关于投诉中反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料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布点检测,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域”标准要求。
属实莱阳市政府责成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将企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烟台市11月7日,龙口市组织水务局、东莱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该处为市政污水暗渠,位于东渠村西,从南向北沿绛水河至第一污水处理厂。该点距离污水处理厂约为3300米。
2.污水外溢是由于绛水河暗渠出口污水收集工程中汇水井进水拦污栅发生堵塞,导致污水溢出拦水坝流入河道。经现场勘查及走访周边居民,该溢出点系11月5日开始冒溢,溢出量约为100立方米,外溢段长度约为70米,该外溢段位于两段堤坝之间,未扩散至其他水域。
3.市水务局委托烟台联创海越检测有限公司于11月9日分别于冒溢点东侧复兴机械、成都九寨香火锅店处,冒溢点西侧原味羊汤馆、钦军汽修厂等四处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根据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检测结果均符合Ⅲ类地下水标准。
属实1.117日,龙口市东莱街道组织人员清理拦污栅,加大污水下泄量,并将河道内污水抽入污水井。118日对被污染河道底泥进行了清理。目前,河道已无污水外流,河道底泥已清理完毕。
2.
为杜绝此类冒溢情况的再次发生,市水务局于119日开工新建2处集水井,铺设30Φ600管道,将污水导入排污管道,该工程现已完工。
3.
下步,我市将加大对污水管网的巡查管护力度,确保正常运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烟台市大气,水11月7日,龙口市组织环保局、徐福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位于徐福街道儒林庄村,成立于1994年,主要生产精细化工新型材料。该企业于2008年11月获得烟台市环保局批准搬迁至现址(烟环字〔2008〕120号);2009年7月,该公司搬迁项目通过烟台市环保局环保验收。
2.该企业各类废水、废气经多重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和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系统定期由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数据比对检测。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废气正常排放,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并未发现偷排现象。经现场取样检测,结果与该企业在线数据基本相符。
3.该企业危险废物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11月7日现场对东厂区东北角进行挖掘,在长约60米,宽约10米的土地上共挖掘18个大坑,均为原土,未发现固体废物;办公楼正西厂外20米处绿化带种植有松树和柳树,绿化带内未发现挖掘和渗漏痕迹,未发现有液体危废,绿化带内地表植物生长正常。
4.经调查,该企业为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等量持续排放,在气候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会在某个时间段出现异味严重情况,但不排除因风力、气压等气象变化因素,有异味加重问题。
属实下步,龙口市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其污水、废气和危废处理及排放情况的动态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烟台市大气,土壤,水11月7日-8日,烟台市城管局、烟台市供销社、芝罘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毓璜顶街道办事处、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芝罘区住建局对3个问题分别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针对“红利市场,生活污水流入黄海,气味刺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问题,芝罘区向阳街道办事处、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红利市场内的污水通过主管路排至污水处理厂,少数业户私自挖沟向海中直排清洗海产品海水;烟台海洋渔业公司以东区域为市民自发形成的市场,有摊贩私自开沟向海中直排清洗海产品海水,路面有垃圾。
2.针对“大海洋路振华商场东侧的小区内下水道外溢,存在大量违章建筑,路面破损严重产生扬尘”问题,烟台市城管局、芝罘区毓璜顶街道办事处、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住建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大海阳路路东约200米处有振华国际商场一处。该处周边仅有一处小区为光明花园小区,小区内未发现有下水道外溢、大量违章建筑、路面破损、严重产生扬尘问题。小区外侧区域,招贤巷有一座雨水斗,因附近租房户随意倾倒脏水,造成雨水斗堵塞,周围积存少量雨水,非下水道外溢。
3.针对“前进路3站附近的供销家园小区路面破损严重产生扬尘”问题,11月8日,市供销社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小区始建于2000年,小区面积30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002年建成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于2006年建成并交付使用,小区现有住户362户。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烟台联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小区内部部分主干道及部分院内混凝土路面破损严重,表层水泥流失,砂石外露,面积约8000平方米,经测算,整体维修费用超过70万元。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收费标准较低,此前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小修,但因道路整体维修费用较高,且没有资源来源,故未能进行全面整修。
属实1.针对红利市场,生活污水流入黄海,气味刺鼻,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问题,烟台市芝罘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约谈了红利市场、水产供销公司,对该处进行处理:
1)针对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问题,红利市场海滨路指示牌以东至胜利路区域由向阳街道办事处安排物业及时定时清扫,指示牌以西区域由红利市场管理方负责清扫,并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截至目前,共清理垃圾3吨,现场已无生活垃圾。
2)针对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由红利市场管理方对排水管进行畅通、封堵排污口,并加强日常管理,对业户进行劝导教育,禁止向海中直排生活污水;对市场周边排水问题,由水产供销公司疏通排水管道、封堵直排洞口,不具备排水条件的要求停止营业或调整经营区域,直至排水系统完善为止。截至目前,共封堵排污口6个。
2.
针对振华商场周边光明花园小区外侧招贤巷雨水斗堵塞问题。烟台市城管局及芝罘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分别对招贤巷雨水斗进行了彻底深挖,对管道进行了疏通,目前管道运行一切正常。
3.
针对前进路3站附近的供销家园小区路面破损严重产生扬尘问题,烟台市供销社已责成烟台联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路面进行及时清扫,定时洒水,尽量避免产生扬尘。另外,烟台市供销社已制定维修路面计划,正在筹措资金,2019年上半年完成修复。
烟台市大气,其他污染,水1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大华橡塑厂、鹰翔橡塑厂、永昌橡塑有限公司、顺泰像素有限公司、兴华橡塑厂、松阳橡塑有限公司和鑫城橡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均无环保手续。
以上七家企业环评、安评、检测机构均有合法资质,评价和检测结果有效。
经市国土局核查,以上七家企业均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土地现状均为建设用地。
以上七家企业均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现场检查时,企业均停产,但都存在生产迹象。
(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以上七家企业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各罚款25万元),与编号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属实莱州市环保局对七家企业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烟台市噪音,大气1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任某胶管厂全名莱州市川力士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陈家墩村北,2017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该企业不符合完善手续条件,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与编号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属实莱州市政府已责令土山镇政府对莱州市川力士工贸有限公司于11月14日前清理取缔完毕。
烟台市大气,噪音1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董某某胶管厂实为莱州鑫城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西登村,1996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经过专家论证,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经检测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存在生产迹象。(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与编号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属实莱州市环保局对莱州鑫城橡塑有限公司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烟台市大气,噪音,土壤117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朝翔胶管厂全名烟台市朝翔橡塑制品厂,2014年建厂,位于土山镇提家村北,西侧是闲置养殖场,东侧、北侧是自然沟,自然沟北侧是盐场,东侧是小任家村(距离该厂约200米),该厂位于防护林内,主要从事胶管生产,无环保手续。
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该企业不符合完善手续条件,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固废库和危废库建于厂区东北侧,部分固体废弃物堆放在厂区东北侧自然沟旁。与编号D370000201811020092交办件情况类似,已合并问责。
属实莱州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对自然沟旁堆放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理,土山镇政府对烟台市朝翔橡塑制品厂进行关停。
烟台市生态,其他污染117日,海阳市开发区管委、国土局、林业局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钱唐家应为前唐家。有关情况如下:
2017
5月份,开发区管委也曾接到群众类似举报。经开发区管委和国土部门对此事展开了详细调查,先后对前唐家村委干部和部分村民进行了问询取证,调查显示,在2010年前后,有人曾间断性利用夜间对南山有过采伐取土行为,采挖面积26.5亩,其中未利用地19.1亩,宜林地7.4亩,植有麻栎、刺槐等树木。但根据被问询人的证人证言,均未能指证具体人员,也无证据证明是前唐家村原书记或现任书记所为,但时任党支部书记于某善负有监管责任,20179月,开发区工委对负监管不力责任的时任党支部书记于某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为整治裸露山体,改善生态环境,20183月以来,开发区管委已经对裸露山体进行了修复打造,回填土方,栽植黑松、侧柏等绿化苗木,目前覆绿工程已全部结束,生态环境已恢复。
不属实
烟台市噪音118日,烟台市公安局组织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关于二马路行驶货车问题。经查,出现大货车闯禁行的主要原因一是深夜从码头下船的部分外地大货车司机对路况不熟悉导致闯禁行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为躲避处罚,许多大货车司机与交警部门打游击,选择凌晨后出行。
2
、关于没有交警巡查问题。一直以来,二马路作为连接芝罘区、莱山区的重要主干路,是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重点管辖区域,主要勤务模式为:每日白天(630分至19时)和烟台一中放学时段(2030分至2140),大队在该区域日均安排9-12人次警力;夜间(19时至24)安排两个班组巡逻管控,依法查处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20178月接转办件后,直属一大队进一步提高勤务等级,加强了对该区域大型货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2018年以来,现场查纠大型货车714辆,通过原有电警(解放路二马路交叉口、虹口路二马路交叉口、二马路407医院路口、二马路一中门前路口)非现场查纠大货车63起。经持续治理,每日24时以前大货车闯禁行现象明显减少。
3
、关于未安装电子监控问题。我局计划在二马路增设卡口智能抓拍设备,预计2019年安装投用。
属实1、合理调整执法时间和执法地点,实行弹性制度,摸清规律,精准出击。
2、在二马路原有电警和监控的基础上,增设卡口智能抓拍设备,目前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已完成财政论证审批,2018年年底前完成招标采购,2019年安装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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