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18-26985 成文日期: 2018-11-13
发布机构: 环保局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公示

【栖霞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日期:2018-11-13      来源: 烟台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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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113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13日201811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6632116

  传真:0535-6632116

  通讯地址:芝罘区菜市街46号

  邮编:264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海虹老人涂料(烟台)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10.2万吨环保型涂料项目.pdf

烟环[2018]42

20181113

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含锌烟灰深度处理综合回收处理技改项目.pdf

烟环[2018]43

20181113

3

栖霞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项目.pdf

烟环[2018]44

20181113

4

蓬莱市门楼矿业有限公司门楼矿区(扩界、扩能)项目.pdf

烟环[2018]45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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