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三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公布
发布日期:2018-11-13
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11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三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三批信访件共计13件。截至11月13日,已办结13件,现予以公开。其中,属实12件,不属实1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7家,罚款金额共151万元,约谈3人。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地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70000201811030074 | 烟台市栖霞市张家庄镇茂隆山路,因市政施工,没有封盖设施,大车来往以及大风造成尘土飞扬。 | 烟台市 | 大气 | 11月4日,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茂隆山路市政工程为栖霞市臧家庄镇地下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由栖霞市市政工程公司承建,于今年6月28日开工建设。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茂隆山路道路两侧各开挖1条宽约3.5米、深约2.5米的管道沟槽,在沟槽内铺设直径为500MM、1000MM的砼管,管网铺设完成后进行土方回填、道路硬化,雨污管网总长度2685米。 现场检查时,堆放在道路两侧的回填土方未进行遮盖,完成回填尚未硬化的裸露地面也未进行遮盖,施工区域道路洒水频次太少,道路积尘较重。茂隆山路为臧家庄镇主干道,来往车流量较大,来往车辆通行及大风天气造成扬尘现象。 栖霞市市政工程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属实 | 1.11月4日,栖霞市住建局对栖霞市市政工程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栖住建限改字[2018]第036号),责令立即停工,要求采取设置围挡、及时覆盖清理土方、加大洒水频次等有力措施减少扬尘,同时抓好后续施工管理,确保不再出现扬尘现象。 2.11月5日栖霞市住建局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栖霞市市政工程公司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栖住建处字[2018]第001号),处以1万元罚款。 3.11月5日,栖霞市住建局党委约谈了局分管负责人及栖霞市市政管理处负责人,栖霞市市政管理处约谈了栖霞市市政工程公司负责人。 4.至11月5日晚,施工单位已将堆放的土方全部进行了回填,并对尚未硬化的裸露地面进行了遮盖,并调集2辆洒水车不间断洒水降尘,已完成整改。 | 无 |
2 | D370000201811030022 |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开发区锦富里小区周边厂区散发出烧焦的糊味,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 烟台市 | 大气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和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锦富里小区位于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开兴路617号,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经现场检查锦富里小区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工业企业和餐饮网点。距离该小区最近的企业为莱州行星机械有限公司,约为550米,2009年建厂,主要从事木工机械、空气净化器等项目生产,环保手续齐备。生产工序中的铸造工段和喷漆工段等易产生气味的工段均安装了废气净化装置,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焦糊气味,且未发现该厂私自烧垃圾现象。经走访周边居民调查了解,11月1日—3日期间,均未闻到有烧焦气味。该投诉不排除为不明原因的偶发问题。 | 属实 | 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将加强对锦富里小区周边的巡查力度,实施不定时突访检查,并抓好周边环境整治。 | 无 |
3 | D370000201811030070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莱州市方园胶管厂、任杰胶管厂没有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胶皮味很重、有粉尘污染、噪音污染。离居住区很近。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方园胶管厂全名为莱州市方园橡胶厂,位于土山镇谭家村南,2007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检测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 2.任杰胶管厂全名莱州市川力士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陈家墩村北,2017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该企业不符合完善手续条件,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已对莱州市方园橡胶厂进行立案调查,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企业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对企业负责人罚款5万元。由土山镇政府负责对莱州市川力士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取缔。 | 无 |
4 | D370000201811030024 |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南段村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村北面的排水沟,污染环境,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 烟台市 | 土壤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夏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交办件反映的南段村北排水沟实为村北闲置空地,周边无河道,附近村民随意丢弃日常生活垃圾于此,共约200公斤,现场检查时有异味。经查阅夏邱镇、环保、住建等部门信访记录及阳光对话等网络媒体,未接到过投诉人反映的相关问题。 | 属实 | 11月4日,莱州市夏邱镇政府已对堆放垃圾清理完毕。并在周边摆放垃圾桶,方便群众生活,同时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对垃圾实行定时清理。 | 无 |
5 | D370000201811030036 | 土山镇西三家村村西莱州市宏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废气、噪声,废弃物乱倒,影响居民生活。栾家村北面松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灰尘、噪声,废弃物倾倒在村南的沟内进行焚烧。马家村村南莱州市环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排放粉尘、烧胶皮气味刺鼻。 | 烟台市 | 噪音,大气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土山镇西三家村实为土山镇西孙家村。经查,宏云橡胶厂全名为莱州市宏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西孙家村,2001年建厂,主要从事超薄型橡胶片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 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自2018年2月开始停产,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2018年10月份因涉环评检测复工7天,检测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按专家意见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有噪音产生。经询问企业负责人,近期有工人手工加工潜水衣行为,加工过程中使用粘合剂,有异味产生,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 2.莱州市松阳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栾家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评手续。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检测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经调阅企业用电记录,发现企业存在私自生产行为。厂区南侧沟内未发现倾倒废弃物进行焚烧的痕迹。 3.莱州市环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洼子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胶管项目生产,无环评手续。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检测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经过专家论证,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经调阅企业用电记录,发现企业存在私自生产行为。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已对莱州市松阳橡塑有限公司和莱州市环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两家企业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均处罚款20万元,同时对两家企业负责人各罚款5万元。 | 无 |
6 | D370000201811030037 | 烟台市牟平区昆嵛镇后庄村东北侧山上,村主任为加宽路面毁坏此处山体林地。 | 烟台市 | 生态 | 11月4日,昆嵛山保护区管委组织国土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2018年4月,由烟台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批准烟台市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红石头村片区废弃钠长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的通知》的文件,批准实施“昆嵛山保护区北红石头村片区废弃钠长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因项目施工需要,运输车辆经过后庄村东北侧山上的道路,因部分路段宽度较窄,在车辆运输过程中有16棵树木及部分灌木存在剐蹭损坏的现象,不存在“村主任为加宽路面毁坏此处山体林地”的问题。 | 属实 | 按照治理项目设计要求2019年春天,对矿坑进行绿化覆绿,届时昆嵛山保护区管委将责成工程中标单位对交办件所述位置一并进行绿化治理。 | 无 |
7 | D370000201811030013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村南的永昌橡塑厂、兴华橡胶厂、鹰翔橡胶厂,排放噪声、粉尘及废气,工业垃圾随意堆放、焚烧。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1.永昌橡塑厂全名莱州市永昌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北庄村,1996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经调阅企业用电记录,发现企业存在私自生产行为。 2.莱州市兴华橡胶厂,位于土山镇北庄村,2002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经调阅企业用电记录,发现企业存在私自生产行为。 3.鹰翔橡胶厂全名莱州市鹰翔橡塑厂,位于土山镇北庄村,2004年建厂,主要从事橡胶管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动力电已切断,经调阅企业用电记录,发现企业存在私自生产行为。 以上三家企业均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检测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经过专家论证,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已对莱州市永昌橡塑有限公司、莱州市兴华橡胶厂和莱州市鹰翔橡塑厂三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三家企业手续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各罚款5万元。 | 无 |
8 | D370000201811030042 | 烟台龙口市东海度假区海景一号与碧海尚城之间的烟汕线公路,全天有大车经过,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烟台市 | 噪音 | 11月4日下午14时至17时,夜间19时至22时,龙口市组织公安局、新嘉街道、公路局相关负责人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海景一号与碧海尚城两小区均位于东海度假区内,两小区中间道路实为御景路,并非烟汕线公路,两个时段内御景路均无大货车通行。 2.烟汕线公路位于东海度假区以南,是疏港高速、龙口港与蓬莱港相接的重要的公路运输主干道。全天车流量较大,有重型货运车辆通过,其中以运送铝矾土的重型半挂车、油罐车、液碱罐车居多,大型货运车辆经过时,存在噪音。 | 属实 | 1.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派出警力30余人次,警车10余辆次,对该路段重型货车进行整治,期间共查处各类货车违法行为58起,均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龙口市公路局已组织公路养护人员对该段路面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路面平整,减轻车辆颠簸,减少噪声。 3.龙口市公安局将对该路段进行常态化巡逻管控,采取错时执法、夜间执法、不定时巡查等方式提高管控效率,严查各类货运车辆超载、超速、改型、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利用监控抓拍等科技手段,加大对重型货车野蛮驾驶的查处力度。 4.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在该路段密集植树的方案,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无 |
9 | D370000201811030093 | 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莱州港口来往的运送红土的船只,无防尘措施,大风天气,造成尘土飞扬。港口船只存放油罐,气味很大。港口东北方向有一电厂,非检查期间白天冒白烟,晚上冒黑烟。 | 烟台市 | 大气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市港航局、三山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信访中反映的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莱州港口实际为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三山岛街道海滨路1号,建于1992年,环保手续齐备。该企业所有进出船只均配有密闭舱盖,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进行铝矾土卸船作业,铝矾土储存于密闭船舱中运输,港口货场储存的铝矾土等全部苫盖,并配有清扫车、洒水车、抑尘车等降尘设施,装卸过程中存在有轻微扬尘,港区无明显扬尘。油轮卸载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储罐区装卸设备安装有油气回收装置,无明显异味。 2.信访件反映的港口东北方向的电厂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建于2010年,环保手续齐备。现场检查时,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1#、2#机组正在进行生产,共有2台燃煤锅炉,现锅炉使用静电除尘+ 石灰石湿法脱硫+ SCR法脱硝工艺,废气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经现场调阅该企业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和11月2日、3日夜间烟气在线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 | 属实 | 1.莱州市环保局责令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制定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测。 2.进一步完善散货装卸贮存防扬尘措施。 | 无 |
10 | D370000201811030045 | 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镡家村东侧津莱环海乳胶科技公司,燃煤锅炉排放浓烟,无污水处理设备,产生刺激性异味。 | 烟台市 | 大气,水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朱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企业全名为莱州环海乳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朱桥镇镡家村东,2009年建厂,环保手续齐备,主要从事乳胶制品生产项目。 1.关于“燃煤锅炉排放浓烟”问题,经查,该企业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废气处理使用布袋除尘,碱水喷淋脱硫,经过现场检测,达标排放。 2.关于“无污水处理设备,产生刺激性异味”问题,经查,该企业水洗工艺产生废水经三级絮凝沉降后过滤再循环利用。浸渍烘干工艺产生的生产异味经光氧机处理和活性炭吸附后排空。现场检查时,车间内有异味,厂区无异味。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完善生产废气收集装置,确保生产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生产工艺废物和锅炉废气进行检测。 | 无 |
11 | D370000201811030014 | 烟台市龙口市西城区屺坶岛的一个工厂,两个烟囱冒黑烟,要求该厂整改。 | 烟台市 | 大气 | 2018年11月4日至5日,龙口市组织环保局、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通过对屺坶岛周边进行拉网式排查,信访人反映区域内只有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两根及以上烟囱。该公司建于2001年,主要生产海洋平台钢结构件。2017年8月,针对该企业未经环保局审批擅自建设抛丸、喷砂、喷漆车间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龙口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人民币15万元。该企业一直按要求停产整改至2018年10月25日,10月26日恢复生产进行监测,11月3日完成验收监测后(监测结果达标)停产至今。 2.2018年11月5日山东中瑞全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企业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企业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 3.该企业建有喷砂、抛丸、喷漆三个车间,其中,抛丸和喷漆车间各1个16米排放筒,分别配有布袋除尘器和UV光氧设施;喷砂车间3个16米排放筒,均配有布袋除尘器。 4.经查,该企业在2018年10月26至11月3日验收监测生产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近日将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属实 | 龙口市责令该企业抓紧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尽快取得环保部门备案意见,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 无 |
12 | D370000201811030048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西孙家村西侧,莱州市宏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手续不齐全,异味严重,噪音污染,粉尘污染。 | 烟台市 | 大气,噪音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宏云橡胶厂全名为莱州市宏云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土山镇西孙家村,2001年建厂,主要从事超薄型橡胶片项目生产,无环保手续。 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化工行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根据山东省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厅、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2018〕205号)文件要求,符合完善相关手续条件,自2018年2月开始停产,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经过专家论证,现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停产整改,2018年10月份因涉环评检测复工7天,检测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按专家意见进行改造,改造过程中有噪音产生。经询问企业负责人,近期有工人手工加工潜水衣行为,加工过程中使用粘合剂,有异味产生。莱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行政处罚。 | 属实 | 莱州市环保局将对宏云橡胶厂加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未完善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 无 |
13 | D370000201811030091 | 烟台市莱州市金仓街道西尹家村,莱州市第三建安公司把该村林权证范围内361亩林子毁了,毁林挖沙建虾池。 | 烟台市 | 生态 | 11月4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市林业局、市国土局、金仓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毁坏361亩林子挖沙建虾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西尹家村《林权证》(2006年11月14日颁发)四至界限为:东至潘家屋子,南至渤海海坝,西至太平湾,北至洼里村林地,其中林地面积255亩。经莱州市林业局对照影像图进行测量,林权证区域内现有林地面积约为260亩,与《林权证》林地面积基本一致。 2.信访件反映的莱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虾池坐落在西尹家村正西方向、距村约5公里的位置,总面积238.2亩。系原过西镇罐头厂虾池用地,1998年出让给莱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土地性质养殖,莱州国用(98)字第753号)。莱州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发现毁林挖沙行为。 3.经走访西尹家村村民并调取莱州市公安局相关案卷,2007年至2008年,莱州市兴岛海珍品养殖有限公司经理尹开杰,工作人员孙伟涛、徐军明,社会人员杨曙光、宗传存在西尹家村《林权证》范围内毁林挖沙,2008年12月莱州市公安局进行了立案调查,莱州市人民法院2009年10月13日(2009)莱州刑初字第202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决尹开杰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十一个月、十一个月和九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二十二万元、二万元、二万元、十万元和七万元。 莱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养殖区域全部位于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恢复重建区范围内,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金仓街道与莱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目前该区域正在进行拆迁。因历史遗留问题,西尹家村委与莱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该区域产权存有争议,目前金仓街道已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调解。 | 不属实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