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十五批)

日期:2017-09-0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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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9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五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五批信访件共计19件。截至9月4日12时,已办结16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3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我市已办结16件案件中属实 16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  12  家,立案处罚  3  家,罚款金额  22 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十五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759       烟台市莱阳市羊郡镇大黄家李家岚,村里有很多个人养殖场(养鸡、养猪),粪便污水流到了北黄家村,河水被污染,有异味。要求尽快清理。莱阳市水、大气       羊郡镇大黄家村、李家岚村沿黄家河流域共有5处畜禽养殖场,分别是:大黄家3处;李家岚村2处。
     1.自今年3月份开始,羊郡镇已要求辖区所有养殖户按照莱阳市畜牧兽医局规定的标准建设了沉淀池和堆粪场,但养殖场周边仍存在轻微异味。
     2.河流系羊郡镇黄家河,沿途流经李家岚村、北黄家村、大黄家村等村庄,其中李家岚村和大黄家村分别位于北黄家上游和下游。、经核实,该区域不在禁养区范围,沿河养殖场均建有沉淀池,对畜禽粪便及时清理用于还田,未发现养殖场向黄家河排放粪便、污水现象。现场对李家岚村、北黄家村、大黄家村三个村庄的河水取样检测,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
责令改正       1.针对气味问题,要求养殖户严格按标准建设了沉淀池和堆粪场,对粪便要及时清运还田。
     2.莱阳畜牧、环保部门和羊郡镇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场改造工作,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1784       烟台市莱山区森林公园9号,天越湾销售中心北部斜对面海滩的餐馆,无牌无证,垃圾随意倾倒在沙滩和大海。周末烧烤店燃放烟花,存在安全隐患。该片海域规划外搞养殖,污染严重,要求尽快处理。莱山区垃圾、海洋、其他       天越湾销售中心北部斜对面海滩边上有一蓝顶遮阳的临时建筑,无固定门店,属于食品摊点。该烧烤经营场所无名、无营业执照。现场产生垃圾多为散乱丢弃的烧烤竹签、塑料袋,无成堆倾倒垃圾现象。该烧烤店周末未燃放过烟花,燃放烟花者均为游客或学生个人行为。养殖房主是孔家滩村民,莱山区范围内海域养殖于2010年11月份已全部取缔,未发现养殖海域。关停取缔       滨海办事处协同各相关部门当场关闭该烧烤经营场所,并查封了部分烧烤炉,责令经营业主即清理现场垃圾,截至8月26日18时,烧烤经营场所已被取缔,周围垃圾也已清理干净。区城管局8月26日晚对与区域交界处至第二海水浴场沙滩存在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部取缔。 
31801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西赵疃村,村西面有一家锦江生物有限公司,有刺鼻气味。莱阳市大气       该公司在原料油卸运和生产,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由于处理环节未封闭导致)均有气味产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莱阳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5日对其下达了《关于对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2017年4月17日,该公司在对产生气味的环节进行改造后向莱阳市环保局递交了《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机试运行调试新装污水处理系统及除味装置的申请》,莱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4月18日对其下达了《关于山东锦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复工试运行的批复》,同意其在2017年4月19日至5月5日开机试生产。但在生产设备调试期间仍有异味产生,莱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5日终止了其设备调试工作。
停产整治       由于该企业原有的生产设备及治污设施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环保要求,莱阳市环保局已责令企业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评价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莱阳市环保局与古柳街道办事处切实抓好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不合格坚决不允许其复工生产。
     
 
41807       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镇尹家村东北角,尹某某在住宅区内违法建设汽车棚喷漆厂,24小时排放废气。要求取缔。莱州市大气       信访反映的汽车棚喷漆厂实为莱州市虎头崖镇尹家村村民尹某某经营的装载机棚喷漆厂,该厂位于村内东北角,距最近住户约30米,无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存在废气排放问题。该厂间断性生产至2017年8月初,后停产并开始拆除设备。2017年8月18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厂检查时,北车间设备已全部拆除清理结束,南车间仅剩部分设备和尾料。关停取缔       责令尹某某亲属对现存设备、尾料进行彻底清理。8月26日晚上12点,该厂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51821       反映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3号鹿鸣小区北区南侧修路的问题:1.公众参与调查表格存在造假问题;2.市里一意孤行,要求继续修路;3.公安部门打击报复拉横幅的市民;4.道路施工噪声大。莱山区噪声、其他       1.“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73号鹿鸣小区北区南侧修路”,是指市政府规划中的塔山北路,为城市主干道,东起莱山区观海路,经芝罘区至福山区。
     2.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芝罘、莱山、福山三区政府正对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公众进行实名制问卷调查,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本人意愿等信息,并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未出具结果。
     3.塔山北路是贯通莱山、芝罘、福山三区的城市主干道,对有效缓解市区东西方向交通拥堵状况,推动莱山、芝罘、福山三区经济结构优化、创新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2月20日,第26次市长办公会对包括塔山北路在内的《2017年度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意见》进行了研究,并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16年12月28日至29日,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城市规划和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暨2017年安排意见的报告。目前,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将会对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同时,按工程建设程序正在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如环评审查及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4.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如项目可以实施,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制定消声、减噪、限速、优化施工时间等防治措施,避免影响居民生活。
     5.有三名市民在小区门口拉横幅,但公安民警未与其发生任何接触,不存在报复行为。
其他    1.芝罘、莱山、福山三区正在进行公众参与问卷调查中,目前尚未出具结果。
     2.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目前,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将会对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如环评审查及问卷调查结果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规划设计方案,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将噪音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
 
61824       烟台市蓬莱市1.小门家乡炉上村西边的大型养猪场,以前将污水直排村里,现在在院里挖坑,将污水存在坑里。2.刘家沟镇宋家店村北边建了一个大型垃圾填埋厂,污水未处理,雨天流到河里污染河水,导致下游的水没法饮用。蓬莱市水、土壤       1.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场内原有1个60立方米水泥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发酵后,作为肥料用于自家果园。今年8月17日,该养殖场按照蓬莱市畜牧局的要求,目前正在院内新建1个200立方米封闭式三级水泥废水沉淀池,处于挖土方阶段,未发现有贮存污水的痕迹。炉上村地势东高西低,养殖场位于西侧低处,污水无法直排村里。
     2.刘家沟镇无宋家店村,蓬莱市唯一的垃圾填埋场位于北沟镇宋家店村北,即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经现场核查,因8月23日20时至8月24日4时该地区降雨量大(63毫米),库区内水位在短期内迅速上升,超出了库区北端坝体最低处,导致24日下午渗滤液部分外溢,与雨水混合流入河道。8月26日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下游河道采样检测,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蓬莱市卫计局8月27日在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下游的徐家集村采取地下水水样,经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立案处罚       1.8月24日发现渗滤液外溢后,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立即将约1吨雨污废水堵截抽回应急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了污染;8月25日蓬莱市住建局安排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将库内部分渗滤液运至蓬莱市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减少库区内渗滤液,避免再次外溢。
     2.8月25日蓬莱市环境保护局对蓬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外溢问题立案处罚,罚款1.0602万元。
 
7824-161    烟台市芝罘区枫林搅拌站、德信水泥搅拌站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噪音,严重污染周围环境。芝罘区扬尘、噪声       1.枫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枫林搅拌站),8月26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正常生产,厂区路面湿润,有两辆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作业,调阅洒水记录显示该单位每天都进行路面洒水保洁。经全面排查,原料仓与进料仓之间为露天未封闭区域,装载机装卸原料时,产生扬尘。该企业水泥搅拌站设备噪声影响较小,现场主要噪声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发动机的噪声。
     2.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德信水泥搅拌站),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地面和道路较湿润,现场未发现有大量烟雾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的情况。东南侧料仓内有部分原材料未进行全密闭储存。
责令改正       1.对枫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采取对原料进行全部加盖封闭、道路及时洒水,冲洗车轮,以及严禁车辆鸣笛等整改措施。
     2.对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对厂区内的物料仓实施全封闭改造;要求企业加强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同时及时完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8824-177    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鲁峰幼儿园门口的鲁玉街脏乱差,扬尘严重,路面积水,垃圾成堆。芝罘区扬尘、垃圾       该件反映的鲁玉街位于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下曲家居民区的棚户区改造拆迁区域,该街南北两侧均列入棚改拆迁范围,现场未发现垃圾堆放现象,街上有一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已关闭,门口无垃圾堆积;拆迁的建筑垃圾全部被防尘网覆盖,并设置有部分围挡,现场不存在“垃圾成堆、扬尘严重、脏乱差”的问题。鲁玉街为旧村中的土路,年久失修,存在坑洼不平,雨天积水的情况。责令改正       1.对鲁玉街南北两侧的拆迁区域存留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整理和防扬尘覆盖,并增设了全封闭围挡,已于8月28日结束;
     2.对环境卫生进行了再清理,由炬鼎实业公司安排物业人员加强日常保洁巡查,并协调芝罘区环卫处在鲁玉街增设了4个垃圾箱,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3.对鲁玉街坑洼不平的路面用砂石子进行了临时性铺垫,共铺垫砂石子80方,完成路面的整理修复,道路扬尘、坑洼不平及雨天积水问题已清除。
     4.由世回尧街道办事处配合烟台市开发办加快推进鲁玉街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并督促炬鼎实业公司加快推进该区域拆迁工作和棚户区改造步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9824-179       烟台市芝罘区大疃集团随意挖山体,破坏芝罘岛的生态环境,集团距离居民区很近,尾气和噪声污染严重,破坏了芝罘岛小学对面的汉代古墓群。集团与政府一有关人员相互勾结,举报毫无作用。芝罘区生态、大气、噪声、其他       1.举报中所称大疃集团实际名称为芝罘岛集团。交办件中提到的区域为光荣山至孙家茔一段的山路,2017年6月,芝罘区农发局准许芝罘岛集团,对孙家茔至光荣山1号岗的200米防火通道进行修缮、清理、拓宽,将防火通道由原来的5米拓宽至7米。
     2.芝罘岛集团位于佳苑南街1号,北邻居民区,距居民区很近情况属实。该地作为集团日常办公场所,除平时停放办公及来访人员车辆,没有发现其他尾气、噪声污染源。
     3.芝罘岛古墓群保护范围内未发现违法建设和古墓破坏行为。据了解,曾有居民投诉在该区域附近违规平整场地,拟建停车场问题,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已于7月26日,约谈施工方负责人,7月31日9时施工停止,并且终止了建设项目,对相关区域进行了封盖。
     4.芝罘区农发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及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均未受到此类问题举报,也未发现芝罘岛集团与政府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的行为。
责令改正       1.加强对芝罘岛集团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的跟进与监督,保证项目的进度,按期完工,同时,保证在审批范围内进行施工,防止出现超范围施工、对山体林地的破坏行为。
     2.责成芝罘岛集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日常办公行为,降低日常进出车辆的尾气排放及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三是加强对汉代古墓群的保护、巡查工作,防止文物遭到人为破坏。
     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规范日常行为,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10824-249       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建设的大型水泥厂造成了粉尘、噪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生产过程中污染了水源地。09年以前权家村为水泥厂的开矿地,毁坏了大量树木,破坏耕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村民权某某也炸山采石,村中有4家石子厂,运输车辆噪声很大,粉尘很大,营业执照都已吊销,属于违法经营。多次反映均未解决。福山区大气、水、噪声、生态、其他       1.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粉尘来源于水泥生产的多个环节,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显示,颗粒物有组织达标排放,每季度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均达标。2017年8月24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公司厂界处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福山区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8月24日、8月25日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以及矿区矿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超标,矿界达标,周边村庄敏感点处不超标;该公司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生活污水,全厂废水零排放,不存在污染水源地的情况。
     该公司在张格庄镇大芹子夼矿区开采石灰石,2012年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使用林地,    并首次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2017年许可证获得延续,批准矿区面积为484600平方米,在规定开采范围内目前已开采为57000平方米,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
     2.权家村附近无开矿地,投诉人所指应为权家山村。权家山村附近设立过四家采矿权:福山区金源石子厂、福山区张格庄镇郭峰石子厂、富淇采矿有限公司、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其中1家属于石子厂,3家属于采石厂。通过比对福山区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述四家企业均不占用耕地。据调查,企业采矿方式主要是在历史遗留的老矿坑基础上向深处采挖,未发现毁坏树木的情况。权家山村之前的运输道路均为坑洼不平的土路,运输车辆载重大且自身发动机功率高,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形成粉尘,产生噪音。上述四家企业的采矿权于2014年12月份到期并被注销。此后,4家企业全部关停,人员及采矿设备均已撤离采矿现场。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针对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厂界噪声超标违法行为,在办理第十三批1517号转办件时,已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限期完成对厂区内噪声污染源的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责令权家山村已经关停的4家企业,限期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剩余厂房。
 
11824-250       烟台市牟平区青烟威荣城际高速陈家疃段给附近村民带来很大的噪声污染,火车经过留下很多垃圾,周围垃圾成堆,扬尘严重。牟平区噪声、扬尘、垃圾       1.青烟荣威城际铁路运行的动车属于密闭车厢,没有垃圾可以抛到车外。现场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发现扬尘问题。
     2.青烟荣威城际铁路在牟平陈家疃村段以桥梁形式穿过,对应里程为DK218+650-DK219+120。根据环评设计和批复,降噪措施为将位于线路30m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全部拆除或功能置换,并对线路两侧设置了声屏障。2017年8月27日,牟平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陈家疃村城际高铁交通噪声进行现场检测:8月27日15:57至16:57分,等效声级51.0分贝;8月27日22:00至23:00,等效声级46.0分贝,检测结果符合《铁路边界声限值及测定方法》(GB12525-1990)及修改方案表2新建铁路边界铁路噪声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       已组织环卫人员对存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今后将加强高铁周边的卫生保洁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12824-257       烟台市莱州市柞村镇孙家黄花村村主任孙国茂侵占土地,非法采矿,把废渣倒入耕地里,多次实名举报,未得到答复。莱州市生态、土壤、其他       1.反映问题涉及莱州市柞村镇孙家黄花村和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2年期间,莱州市柞村镇孙家黄花村村委会因修路挖损破坏土地4.65亩。侵占土地情况属实,但违法主体是孙家黄花村村委会,而非村委主任孙某某个人。
     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2013年3月、2014年2月至4月,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先后3次在该村矿区非法采矿。信访反映的非法采矿行为属实,但违法主体是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
     信访反映的倾倒废渣地块位于该村东南,占地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耕地。经询问周边村民,并调取2009年以来卫星影像资料,该地块堆存的废渣时间较长,无法确认违法主体。
     2.经调阅国土部门的接访记录,信访人曾多次实名举报,莱州市国土局均按规定给予书面答复,但信访人不接受答复意见。2017年8月18日,莱州市国土局根据信访事项听证有关规定,向信访人送达了《信访听证告知书》,拟对该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会,并通知信访人,但信访人拒绝参加。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16年8月18日,莱州市国土局对孙家黄花村委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孙家黄花村委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6.54万元。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恢复治理。
     2.莱州市国土局对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9月21日、2013年5月27日、2014年6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没)款1万元、2万元、4.81万元,后企业停产至今。2017年8月23日,柞村镇政府会同莱州市国土局按照“三拆一断一撤”(拆除撤离供电设备设施,拆除撤离采矿设备、运输设备,拆除撤离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彻底断电;撤离人员)标准完成整改,并按照规划完成封堵。
     3.对孙家黄花村东南倾倒废渣地块,由于无法明确违法主体,8月27日,莱州市国土局责令孙家黄花村村委限期清理、恢复原状。截至8月28日上午,该地块已清理完毕,并进行了覆土治理。
 
13825-35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马家顺粮粉丝公司白天休息、夜间生产,排放大量烟雾粉尘,严重污染环境。招远市大气       1.7月11日企业已自行停产,冷库、粉丝解冻池中无任何产品,粉丝晒厂已长有杂草,无法进行粉丝晾晒,企业没有生产迹象。
     2.该企业曾配置0.5吨小型燃煤锅炉一台,存在使用时烟囱冒烟情况。2017年2月,招远市开展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活动,4月份该锅炉停用,企业改用电加热设备,不再产生烟尘。现场检查,该锅炉无使用痕迹。
责令改正    1.该公司在交办单下发前已经停产,不存在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企业小型燃煤锅炉8月27日拆除完毕。
 
14825-43    烟台天福包装存在污染。莱阳市其他       1.烟台天福包装有限公司,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应进行有效治理,该公司未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莱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将其列入了停产整改企业名单,古柳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6日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处以罚款10万元。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立即建设配套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快速整改到位,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15825-53       烟台市龙口市北马镇古现村南龙口市颖辉表面处理厂,污水随意排放,臭气熏天,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但是从来没有处理过。据说该厂的经营者是龙口市的一位警务人员。龙口市大气、水、其他       1.龙口市颖辉表面处理厂位于北马镇唐家泊村,该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市政管网。2017年8月1日,龙口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属达标排放;8月26日,对该厂及周边村的6个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规定的限值;2016年4月,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测,属达标排放;该厂因设备检修于8月11日停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废气排放。
     2.信访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为唐家泊村西雨水沟。因唐家泊村与西北邻村有矛盾纠纷,该雨水沟被邻村封堵,导致常年淤积、产生异味,现场可闻及异味。
     3.2015年6月,龙口市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对该厂进行了查处,依法查封了该厂镀锌、镀铬电镀线各1条,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016年5月和7月,龙口市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对该厂进行了查处,要求该厂按照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停产整改;针对原料空桶随意堆放、标示牌不完善等问题,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2017年7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发现该厂违规建设了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并处罚款。
     4.该厂法人代表是唐家泊村村民王某,并一直由王某及其儿媳经营管理,王某之子系龙口市警务人员,但从未参与经营。
责令改正       1.针对水沟异味问题,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8月24日,已完成该水沟清淤和漂浮物打捞;8月26日,利用罐车将沟内积水运送至龙口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拟建蓄水方塘,用于储存该雨水沟汇集的雨水。
     2.8月25日,发现该厂违规生产线拆除不彻底,现场责令其立即拆除,截至8月27日下午5时,已全部拆除完毕。
 
16825-87    烟台市牟平区龙湖地产项目(填海项目)施工扬尘严重破坏海岸线,破坏生态环境。牟平区扬尘、生态、海洋       龙湖地产项目A地块道路建设及地块开发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室内装饰工程及局部细节完善阶段,无扬尘现场;B地块由于土地性质尚属于备用地状态,不具备开发条件。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尚未完全完成,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现场无施工项目;C地块正在进行市政道路配套建设,存在扬尘问题。在牟平区龙湖地产A地块西侧,鱼鸟河下游入海口处东侧堤坝有损毁迹象。责令改正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8月30日,施工现场裸露土地已覆盖,路口已清理完毕。
     2.2017年4月,牟平区海渔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口东侧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5月,该项目列入烟台市海域使用金项目库。牟平区提出鱼鸟河东侧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通过景观整治、岸坡防护等方式,对鱼鸟河口东侧海岸线进行整治和修复,实现保护岸线、改善海岸环境的目标。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9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3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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