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六批信访件共计31件。截至9月15日12时,已办结30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另有19件为前批次新办结信访件。
第二十六批次已办结的30件案件中属实24件,不属实6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5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21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别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3277 |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杨家疃村四周有多家养殖场,异味很大,养殖废水直排水沟,粪便堆放在耕地里。杨家疃村东南侧大峦东村的鱼粉厂,生产异味很大。 | 牟平区 | 大气、水、垃圾 | 牟平区姜格庄镇街道杨家疃周围共有25家在养的养殖大棚,距离村庄均不足300米,为畜禽养殖限养区,其中养鸡大棚22家,养猪大棚3家,均配套建设了污水沉淀池和顶棚式粪便堆积场,对产生的粪便进行发酵处理,用于农作物施肥。现场未发现污水乱排和粪便乱堆现象,存有异味。 鱼粉厂实为烟台市玉财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鱼粉加工,每年5月1日至9月1日休渔期期间,无原料,不生产,属于季节性生产。生产过程中,蒸煮、干燥工序产生腥臭味,采用一级风冷+三级水冷冷却工艺对工艺废气进行处理,但有一定异味产生。2017年8月,该公司在原有的异味处理系统末端增加生物除臭系统,目前生物除臭罐已安装完毕,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异味处理设施升级改工程,公司未生产。 |
是 | 责令改正 | 1.责令养殖户做好污水沉淀池管理,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异味,防止污水渗漏和外排现象发生。 2.要求烟台市玉财饲料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异味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须委托有资质的废气检测机构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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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92 | 烟台市蓬莱市大辛店镇工业园内,宏科机械有限公司,炼铁排放烟尘,无脱硫设施,排放含硫气体,污水乱排,向烟台市、蓬莱市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建议拆除。 | 蓬莱市 | 大气、水、其他 | 蓬莱市宏科机械有限公司短流程铸造项目,2015年8月10日确定为山东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限产整治类,被限产整治后,企业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场地扬尘、应急设施等进行了治理改造和提高。该企业废气主要包括高炉、锅炉发电机组、烧结机产生的废气,其中高炉产生的焦炭煤气引入锅炉发电机组二次燃烧后经布袋除尘达标排放。烧结机产生的废气经脱硫塔、布袋除尘达标排放,2016年12月、2017年3月经蓬莱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达到排放标准。企业建有生产废水收集循环池再利用,无废水外排的情况。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设备维修,处于停产状态。 | 否 | |||
3 | 3303 | 烟台市海阳市邢村镇工业园内,海阳清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无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无环评手续,排放刺鼻臭味。反映多次未解决。 | 海阳市 | 大气、其他 | 海阳清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行村工业组团,建于2009年。主要生产硫酸软骨素。因设备检修和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企业于2017年6月11日向海阳市环保局报告停产,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看,燃煤锅炉已拆除,天然气锅炉已于8月上旬安装完毕。 1.企业在建厂之初按环评要求安装了污水和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对于生产污水,其中高浓度废水外卖提取蛋白粉,低浓度废水通过企业自身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至海阳行村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对于锅炉燃煤废气,安装了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对于生产异味,企业安装了集气罩,对气味收集后排放,但企业在酶解、提取、烘干等生产工序中,仍存有一定程度异味。由于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异味检测。 2.企业于2009年11月通过海阳市环保局审批,2015年1月通过海阳市环保局验收。 3.海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22日、6月6日两次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污染问题的投诉,对于每一次投诉,海阳市环保局和行村镇政府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回复了投诉群众。对于现场发现企业异味问题,要求企业必须购进新鲜或者冷冻的原料,每天做好地面清洁、防止肉骨杂质产生异味,企业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
是 | 责令改正 | 1.责令企业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能够运行正常;于2017年9月25日前新上气味回收装置,进一步提高气味处理成效。 2.整改到位前,严禁企业恢复生产。整改到位后,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 3.待企业恢复生产后,海阳市环保局将责令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异味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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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334 | 烟台市栖霞市庙后镇北边,天某滑石粉厂、王某军滑石粉厂,夜间偷偷生产,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 栖霞市 | 扬尘、噪声 | 1.群众反映的天某滑石粉厂为烟台天昊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庙后镇楼底村西南716米,王某军滑石粉厂为山东省栖霞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栖霞市庙后镇庙后村。 2.烟台天昊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建成,2016年3月投产后,因设备达不到设计产能,期间生产断断续续,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2017年7月23日,栖霞市滑石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该厂至今处于停产状态,9月6日,现场检查生产设备未运行,没有生产痕迹。 3.山东省栖霞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于7月23日按照栖霞市滑石行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进行了停产整治,该厂至今处于停产状态,9月6日,现场检查生产设备未运行,现场没有粉体加工生产痕迹;仓库内有两台叉车正在进行倒料作业,仓库门未关闭导致现场有扬尘现象和噪声产生。 4.自2017年7月23日停产整治起,经过栖霞市庙后镇政府多次夜间巡查,均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有夜间生产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整改,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生产。 |
是 | 停产整治 | 1.2017年7月23日,栖霞市滑石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烟台天昊矿业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栖霞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要求企业按照具体标准进行整改。 2.针对山东省栖霞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扬尘和噪声情况,9月7日,栖霞市环保局向山东省栖霞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因车间内倒料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的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 3.9月9日,经栖霞市环保局现场核查,上述两家企业均未生产,栖霞华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仓库均已封闭,未发现倒料作业,两家企业车间内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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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368 | 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狗爪埠村的养猪场,离居民区太近,排放刺鼻气味。要求拆迁。 | 莱州市 | 大气 | 该养猪场位于驿道镇狗爪埠村西北,非禁养区,现存栏生猪33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该养猪场东邻(信访人)为住宅户,养猪场产生的粪便堆积在北侧约30米处,周边区域异味较大。 | 是 | 责令改正 | 1.根据全市畜禽专项整治方案要求,8月20日,驿道镇政府已向该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9月3日,该养猪场已建成三级沉淀池,但未全部启用。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责令其立即启用新建的三级沉淀池。 2.驿道镇政府调集铲车、垃圾清运车等工程机械车辆,立即对粪堆进行清理,运到远离村庄的地里集中堆放,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6日晚上,已清运结束并覆盖完毕。 3.养殖户与驿道镇政府签订《承诺书》,养殖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同时,责令养猪场购置消毒除臭药剂和除臭菌苗,每天两次对养殖区全覆盖除臭灭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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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387 | 烟台市海阳市小纪镇夹格村西,初某某养猪场,污泥、粪便乱放,向当地政府举报后,未彻底解决污染问题且造成举报人的土地被污染。 | 海阳市 | 其他 | 小纪镇夹格庄村村民初某某投资建设的猪棚面积约240平方米,年出栏量110头。 1.该养殖户养殖粪便每日2次由养殖户收集后用推车推到自家田地作为肥料使用,储尿池8分满后即找人抽走,但了解之前也曾发生过不及时抽走,导致外溢问题。本次检查,在猪舍四周没有发现粪污外排口,无污泥粪便乱排的现象。 2.该养殖场周边土地均由养殖户初某某承包,没有他人的土地,而且也不存在土地污染现象。 3.在海阳市突出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活动中,海阳市民生服务热线、信访局、环保局等部门先后6次接到过反映养殖户初某某养殖污染问题,均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取证,未发现养殖场存在污染问题,工作组多次与举报人进行沟通解释,但由于举报人与养殖户存在邻里纠纷,举报人始终不满意。由于本次转办案件没有举报人信息,无法确定举报人是否为同一人。 |
是 | 责令改正 | 1.加强对该养殖户监督管理,确保其做到规范养殖,粪污及时清运,不污染周边环境。 2.继续与海阳市自查自纠活动中举报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时做好两人之间矛盾调解工作,努力化解邻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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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04-186 |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路周边有很多路边小吃摊,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油烟严重,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 | 芝罘区 | 油烟、水、垃圾、其他 | 福山路北段有5家临街餐饮店和1家流动水果摊点,其中2家商家有占道经营行为;街面卫生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油烟严重”问题。 东山街道办事处、芝罘区城管局于2017年2月8日、2月14日接到反映福山路一处水果摊搭建棚厦的投诉;6月5日、7月4日接到反映餐饮摊点占道经营的投诉。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4月28日接到反映流动餐饮摊点食品卫生质量的投诉。各相关部门均第一时间做出处置。针对福山路临近烟台一中,人员密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问题易反复这一情况,东山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街道,一直将该区域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结合近年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东山街道办事处在日常工作中一直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期进行过多次集中清理整治,最近一次是9月1日。通过前期整治,已将全部露天经营餐饮摊点取缔、清理出该路段,只保留有固定室内场所且证照齐全的餐饮经营户。 |
是 | 责令改正 | 1.对沿街商铺逐一进行店外经营行为规范整治,并拆除4处私搭阳棚、1处破损广告牌和数个私筑水泥路障,外运乱堆乱放杂物3车。 2.针对福山路中段存在1处垃圾集中投放点位,现场协调区城管局环卫处加强垃圾清运,防止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3.市场监管局、东山街道负责环保工作人员对5户餐饮经营户进行检查,均达到环保、以及经营证照齐备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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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05-03 |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高疃村村北山东鲁工机械集团,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村东多家养殖场直排粪水、异味气体刺鼻。 | 莱州市 | 大气、垃圾 | 1.山东鲁工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装载机生产,废气主要产生于焊接、抛丸、喷漆工序,均按环评要求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但生产时有异味产生。 2.养殖区域位于沙河镇高疃村村东,现共有养猪户8家,属非禁养区,生猪存栏量共1071头,户最大存栏量355头。 经执法组现场核查,8家养殖户均存在养殖粪便露天堆放问题,排污管道未封闭,养殖场及周围区域气味刺鼻。 |
是 |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 1. 针对山东鲁工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8月11日,沙河镇政府按全市装载机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向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并于8月14日断电停产、张贴封条。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现场无异味。 2.养殖户承诺于9月10日前彻底关停养殖场,不再从事养殖活动。截至9月10日,生猪已全部处理完毕。 3.在关停之前,责令养殖户将所有粪污进行覆膜盖土,清理场区卫生。截至9月7日 ,已完成覆膜盖土。待养殖场关停后,将出动铲车、清运车等工程机械对粪污进行集中清运。 4.购置消毒除臭药剂和除臭菌苗,对养殖区全覆盖除臭灭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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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05-103 | 烟台市莱山区东塂堡村东小河附近有一养殖场,臭气熏天,污染水源。 | 莱山区 | 大气、水 | 该养殖场为烟台爱佳达种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距朱塂堡河上游河道420米。养猪场生猪存栏量约为5000头,母猪约300头;养鸡场蛋鸡存栏量约为12.5万羽。养殖过程中,畜禽粪便由农户定期清运,用于农田综合利用。养殖废水经多级沉淀和发酵后,导入养殖场的林地。 1.养殖废弃物贮存和清运过程中,无防臭措施,在养殖场附近有明显臭味。 2.2016年8月15日,该公司养鸡场部分鸡粪被大量雨水冲刷至场外水沟内,最终排入朱塂堡河。区环保局依法立案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该企业严禁养殖废弃物外泄至自然环境,造成污染。在后期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将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的违法行为。 |
是 | 关停取缔 | 针对该养殖场污染问题,莱山区成立联合执法组进行联合执法,并按照《莱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莱山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烟莱办发〔2017〕51号)要求,该公司将于2017年底前拆除。 | |
10 | 905-104 | 烟台市莱山区院格庄北格庄村北有一大型养鸡场,紧邻居民房屋,噪声扰民,气味刺鼻。 | 莱山区 | 大气、噪声 | 该养鸡场为莱山区北格庄村村民李某某,于2015年底在村北建的养鸡场,现存栏量为23000羽。在北侧设置粪场和沉淀池。养殖过程中,鸡粪便每天一清,冲刷废水经沉淀发酵后,运至农田综合利用。 1. 养殖大棚北侧和西侧为山地,南侧距村民房屋100米,东侧距村民房屋50米。 2.噪声源为养殖大棚北侧安装的引风机,用于鸡场排风。经现场勘验,在南侧和东侧的村民房屋处都听不到引风机的声音。在养殖场南侧监测数值37.1分贝,在养殖场东侧监测39分贝,均不超标。 3.在养殖大棚的北侧粪场附近,有明显鸡粪味。 |
是 | 关停取缔 | 按照《莱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莱山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的通知》(烟莱办发〔2017〕51号)要求,已把该养殖场列入拆除范围。目前,已完成评估工作,将于9月底予以拆除。 | |
11 | 905-108 | 烟台市福山区阳光首院内垃圾臭气熏天,污水遍地横流,多次反映均无效果。 | 福山区 | 大气、水、垃圾、其他 | 阳光首院小区于2012年开始交房入住,小区内垃圾桶每天由保洁人员运送到小区外东北角的压缩站。现场发现小区外东北角设置的垃圾压缩站周围有杂草、散落的零星垃圾、少量冲洗积水问题; 在未交付的46号楼西侧堆放了一堆建筑垃圾,物业公司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经调查,此前未接到过该问题的投诉。 | 是 | 责令改正 | 责成物业公司对垃圾压缩站周围进行清理,建筑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对小区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目前垃圾压缩站周围垃圾以及小区内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 |
12 | 905-109 | 烟台市莱阳市禄格庄村西有一大型石子厂,夜间作业,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 莱阳市 | 噪声、大气 | 投诉反映的是莱阳市吕格庄镇汪家夼村王波建筑用大理石矿,2017年7月19日莱阳市环保局针对全市矿山企业调试生产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莱阳市膨润土开采及石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矿山企业进行提标改造,目前企业正在停产并根据《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1.该企业在生产期间,为节约生产成本,利用夜间用电低谷时段组织生产。 2.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加工车间,该企业对破碎加工车间进行了封闭处理;在容易产生粉尘的破碎和筛分环节分别安装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但是在装载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确实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
是 | 停产整治 | 责令该企业按照《莱阳市膨润土开采及石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方可恢复生产,采取封闭装载和洒水降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解决装载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 | |
13 | 905-111 | 烟台市栖霞市经济开发区浙江路1号有家“裕祥化工”,夜间偷排废气。 | 栖霞市 | 大气 | 1.“裕祥化工”为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 2.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前,工艺尾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导致厂区有异味散发。2012年6月12日,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工艺尾气达标排放。该公司于2012年7月投资600万元,建设尾气吸收设施,用于尾气二氧化硫、氯化氢排放治理,并于2013年3月投入运行。2013年7月20日和8月16日由栖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工艺尾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2016年11月9日,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进行了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但企业夜间生产时厂区内会存在轻微的异味问题。 |
是 | 其他 | 栖霞市环保局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恢复生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厂区生产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14 | 905-116 | 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南有一煤场,扬尘污染严重。 | 芝罘区 | 扬尘 | 该煤场已经关闭,停放两辆车辆,场地长有杂草。经排查,确定交办件中的举报地点,位于冰轮路南端路西,占地约12亩,现场有两间瓦房,已闲置,无储煤和扬尘,无经营迹象。该处场地隶属沙埠居委集体所有,是沙埠居委原来的“老煤场”,约于2011年开始经营,但于2015年上半年已经关闭。此后,该处场地一直闲置,作为周边单位、居民停放车辆使用。 | 否 | |||
15 | 905-118 | 烟台市福山区曙光名座小区南门有家“兄弟烧烤店”,占道经营,噪声扰民。 | 福山区 | 噪声 | 该烧烤店采用环保无烟烧烤炉在室内进行烧烤,占道约13平米摆放就餐桌椅,客人就餐时存在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 | 是 | 责令改正 | 福山区于2017年9月6日责令该商户停止占道经营,目前烧烤摊位已停止经营。 | |
16 | 905-131 | 烟台市莱阳市沐浴店镇中旺村东山上有一条土路,每日有大量拉石子的货车通行,扬尘严重,损坏道路周围的庄稼。 | 莱阳市 | 扬尘 | 该路位于沐浴店镇中旺村东,起点是沐浴店镇中旺村北,终点是沐浴店镇南旺村东,全长约2000米,宽约8米,属于土路。 经现场查看,该路无运输石子的货车通行,也未发现大货车经过的痕迹,道路周围庄稼长势良好,未收到明显损坏。该路主要用于村民上山通行。 |
否 | |||
17 | 905-133 | 烟台市莱阳市穴坊镇东教格庄村村南有一石子场,运输车辆撒漏严重,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严重。 | 莱阳市 | 扬尘、其他 | 投诉反映的是莱阳市穴坊懋华石材厂,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未发现有运输车辆经过。2017年7月19日莱阳市环保局针对全市矿山企业调试生产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莱阳市膨润土开采及石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矿山企业进行提标改造,目前企业正在停产并根据《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经调查,之前企业的运输车辆确实存在过车辆管理不规范,导致扬尘和噪声污染的问题。 |
是 |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 责令企业严格按照莱阳市环保局下发的《莱阳市膨润土开采及石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整改,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采取封闭装载和洒水降尘、清洗车辆等措施切实解决装载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 | |
18 | 905-134 |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后刘家夼村张某某饲养牛群,粪便随意堆放,臭气熏天。 | 牟平区 | 大气、垃圾 | 牟平区水道镇刘家夼村张某某在自家院内饲养黄牛3头,饲养方式为白天山上放养,夜间关回自家院内。该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粪便堆积在门前。 | 是 | 责令改正 | 对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养殖户建设规范的粪便堆存场,严禁乱堆粪便,及时清运还田,目前已将粪便清理完毕。 | |
19 | 905-136 | 烟台市福山区南十里堡村北有一养猪场,距离居民区很近,粪便乱排。 | 福山区 | 其他 | 该养猪场为天蓬养猪专业合作社,位于东厅街道南十里堡村北,不在禁养区范围,为规模化肉猪养殖。该养殖场距南十里堡村350米,离居民区较近,养殖场内建有沼气池一处,用于处理粪便,在养殖场外建有未封闭的储粪池一处,由协议方定期清运粪便。 | 是 | 停产整治 | 2017年9月7日,福山区责令该养殖场停产整治,对储粪池进行密闭化改造。 | |
20 | 905-139 | 烟台市福山大集有一羊汤摊位,用煤做燃料,导致周边乌烟瘴气。 | 福山区 | 大气 | 福山大集位于奇泉路中段,每逢农历的三、六、九开集,是农村集贸市场。2017年福山区开展散煤治理行动,8月17日福山大集管理方对集市内用煤情况逐户进行调查,并发放禁用散煤通告,要求业户进行整改。8月30日复查时发现,该羊汤摊位业主只将熬制羊汤的大锅改为液化气燃料,另一小锅仍使用蜂窝煤燃料。 | 是 | 责令改正 | 责令福山大集管理方对该商户进行取缔,并增加巡查频次,防止反弹。目前该商户已经撤场 | |
21 | 905-140 | 烟台市莱阳市东玉泉庄村有鸡血炼化的作坊,夜间作业,噪声扰民,气味刺鼻,污水乱排。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 莱阳市 | 大气、水、噪声、其他 | 莱阳市东玉泉庄村鸡血炼化作坊是莱阳市富兴饲料添加剂厂, 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企业因设施维护未进行生产。 1.该企业在生产期间,为节约生产成本,利用夜间用电低谷时段组织生产属正常现象。 2.该企业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锅炉风机噪声,厂界距离最近的东玉泉庄村约400米,因企业设备维护无法检测,6月份验收监测取得的噪声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关于投诉中反映气味刺鼻的问题:该企业在前期调试生产期间未对原料货场采取全封闭措施,蒸煮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臭气,能闻到轻微的异味,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该企业建有日处理能力200立方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东侧自然水沟,因企业设备维护无法检测,6月份验收监测数据显示污水达标排放。 5.该企业在调试生产期间,针对群众反映的废气、废水污染问题,莱阳市环保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2016年6月,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的问题,莱阳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是 | 责令改正 | 要求企业对原料货场采取措施进行全封闭,对废气收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22 | 905-141 | 烟台市福山区四路矢崎斜对面有一“聚沄轩烧烤”,噪声扰民,油烟严重,污水乱倒。 | 福山区 | 油烟、水、噪声 | 该举报人投诉的烧烤店采用配备有油烟净化装置的一体式环保无烟烧烤炉具在室内进行烧烤,无噪声,店内建有专用排水管道,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该烧烤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客人就餐时存在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 是 | 责令改正 | 责令该商户停止店外经营,目前该商户已移至室内经营。 | |
23 | 905-149 | 栖霞市苏家店镇西山院村沙河有采挖、加工泥沙行为,污染严重,致河水呈白色。 | 栖霞市 | 水 | 西山院沙河属于黄水河,该河起源栖霞市寺口镇西南疃一带,流经马家店赵格庄、西山院,至苏家店镇荆林埠村入王屋水库。经勘查发现,该段河道内并无采挖、加工泥沙行为,河水清澈见底。下步栖霞市水务局将继续加大巡视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采挖砂石的行为。 | 否 | |||
24 | 905-152 | 龙口市兰高镇逄鲍村村南有多家养猪场,外排刺鼻气味,污水外排,污染地下水。 | 龙口市 | 大气、水 | 1.2017年8月29日,兰高镇政府曾组织人员对逄鲍村南500米区域开展排查,未发现养殖场。9月6日,对该村与仪乐李家村之间区域进行了再次排查,未发现养殖场。通过询问兰高镇兽医站和逄鲍村村民,均反映该区域没有养殖场。 2.逄鲍村南约300米曾有一处养鸡场,但已于2012年关闭停产。9月6日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处于闲置状态,现场无养殖粪污残余,未闻及异味。 |
否 | |||
25 | 905-153 | 蓬莱市“画河人民浴池”外排烟尘,有煤烟气味。 | 蓬莱市 | 大气 | 2016年3月,蓬莱市画河人民浴池已将燃煤锅炉拆除,更换使用0.3 T/h生物质专用锅炉,并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浴池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 否 | |||
26 | 905-154 | 蓬莱市盟禾板材有限公司外排刺鼻气味。 | 蓬莱市 | 大气 | “蓬莱市盟禾板材有限公司”实为“烟台盟禾板材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产品为防火板。废气主要由烘干及热压工序产生,主要成分为甲醛和酚类。2017年9月7日现场调查时,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企业有偶发气味污染问题,未出现刺鼻气味。2017年7月27日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2017年9月7日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甲醛和酚类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是 | 责令改正 | 蓬莱市环保局已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为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该企业已订购光化学催化氧化尾气净化设备、湿法除醛设备,定于2017年9月25日安装,2017年10月15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 |
27 | 905-155 | 蓬莱市东关东街老浦面馆噪声、异味扰民。 | 蓬莱市 | 噪声、大气 | 老浦面馆主要经营蓬莱小面,中午、晚上不经营。从现场来看,面馆紧挨居民住宅,噪音主要是抽油烟机产生。该面馆在烹制面卤时会产生少量异味。 | 是 | 责令改正 | 该面馆已对抽油烟机增加减震垫,用隔音罩进行降噪;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烹制面卤时关闭门窗,减少异味排放。 | |
28 | 905-156 | 蓬莱市北大高科药厂夜间机械噪声影响小皂新区4号楼住户休息。 | 蓬莱市 | 噪声 | “蓬莱市北大高科药厂”实为“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小皂新区西侧,夜间噪声主要来自于排风机电机。排风机电机在生产车间内,产生噪音对外界影响较小。2017年9月6日晚22时,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离小皂新区4号楼最近的厂界外进行监测,夜间噪声值4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 是 | 责令改正 | 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已将生产车间靠近小皂新区一侧排风口封堵完毕,达到进一步降噪的目的。 | |
29 | 905-158 | 蓬莱市村里集镇陈家沟村村内有多家养猪场,污水外排。 | 蓬莱市 | 水 | 蓬莱市村里集镇陈家沟村村内有养猪场户4家,分别为陈某明养猪场、陈某泉养猪场、陈某防养猪场和陈某学养猪户。 1.陈某明养猪场位于村南,属于限养区,现存栏生猪300余头,建有一个200余立方米的砖混结构封闭式污水池,养殖废水定期清运,免费供给村内果农灌溉使用。 2.陈某泉养猪场位于村南,属于限养区,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1个15立方米的砖混结构沼气池,用于粪污处理,现场无污水外排痕迹。 3.陈某防养猪场位于村东,属于限养区,现存栏生猪46头,建有1个20立方米的水泥污水池,养殖废水定期清运,用于周边果园灌溉,未见外排迹象。 4.陈某学在村北老房子内养猪,属于限养区,现存栏生猪20头,在院门外建有1个10立方米的封闭式水泥污水池,因养殖废水清运不及时,存在贮满后有少量废水溢流的情况。 |
是 | 责令改正 | 1.陈某学已将污水池内养殖废水清运用于还田,今后将加大养殖废水清运频次,避免废水溢流。 2.蓬莱市村里集畜牧兽医工作站将加大技术服务和指导力度,定期进行巡视,杜绝污水外排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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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905-162 | 蓬莱市蓬达东苑有家“金红烧烤店”,油烟扰民。 | 蓬莱市 | 油烟 | 金红烧烤店系驻店经营,净化系统正常使用,排烟系统安装至顶楼,但排烟出口离居民区较近,刮南风时油烟能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 是 | 责令改正 | 金红烧烤店立即对排烟系统的出风口进行拔高、加长后远离居民区,已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整改完毕。 | |
31 | 298 | 1.烟台龙口市兰高镇欧头于家村,村最北边的西头,有一家10多年的养殖肉食鸡厂,设2个鸡棚,每个鸡棚设3个排气扇,将鸡舍内臭气、排泄物、废鸡毛及垃圾等吹到西面的庄稼地里,影响农作物生长。养鸡场无手续,当地环保部门未予解决。 2.兰高镇恒源生物化工厂,存在大气、地下水污染,导致镇上自来水管内的水呈白色,且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爆炸性气体,存在安全隐患。当地环保部门来检查前,企业就停止生产。 |
龙口市 | 大气、水、土壤、垃圾 | 兰高镇欧头于家养鸡场: 该养殖场位于所在区域为适养区,户主是刘某某,建有肉鸡养殖棚舍2栋,可存栏肉食鸡约0.8万只,年出栏量3万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2个鸡棚共建有6个排气风扇,将鸡棚内臭气、鸡毛等排至西侧邻居地里,建有彩钢瓦遮雨棚的鸡粪晾晒场一处,堆有粪便约2立方米,现场有明显异味。 烟台恒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富马酸、L-天门冬氨酸、L-丙氨酸。所有生产项目均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经管网排入黄水河污水处理厂。富马酸装置吸收塔尾气经蓄热焚烧锅炉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蒸汽用于生产,危废委托委托烟台鑫广绿环、淄博鹏达处置。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总排放口无废水排放,厂区外未闻及异味。 2.烟台恒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苯为原料,2016年6月27日至28日对该公司周围区域7个点位地下水的苯进行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7个点位均未检出苯。该公司污水的特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8月15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周围区域8个点位的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8个点位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均未超过《地下水水质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兰高镇政府及驻地兰高村的供水全部来自兰高村水井水质无色、无异味,未发现水呈白色情况。 3.安全生产情况:该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于2014年10月份取得了烟台市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4.存在问题:①该公司5个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完毕4个,仍有1个有组织排放点位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因货未到,尚未安装。②该公司氨基酸项目液氨储罐搬迁工程尚未通过安全验收。 |
是 | 责令改正、问责 | 兰高镇欧头于家养鸡场: 1.8月15日鸡粪全部清理完毕,共清理鸡粪2立方米。 2.8月16日将8000只肉食鸡全部售完。 3.8月17日养殖棚内设备全部清理完毕,不再进行养殖,彻底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烟台恒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1.该公司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完毕。 2.液氨储罐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安全验收正在按程序进行中,预计1个月内结束。 |
通报批评1人 |
32 | 743 | 烟台市蓬莱市北沟镇北沟化工园区,没有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将化工污水排到生活污水处理厂,由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了化工污水,造成化工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就外排,导致海域被污染。 | 蓬莱市 | 海洋 | 1.蓬莱市北沟镇北沟化工园区于2013年开始建设并配套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能够满足化工废水处理需要,处理能力1万吨/日,2014年3月完成设备安装,开始调试工作,2014年4月北沟聚集区企业开始陆续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北沟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全部进入该厂处理。 2.2016年3月23日,污水处理厂氨氮在线监测设备通过验收,取得合格证,氨氮日均值有超标现象;运行期间由于COD在线监测设备频繁出现故障,导致COD测值偏高。2016年10月28日污水处理厂更换了在线监测设备,2017年4月6日通过验收,再未出现COD、氨氮超标情况。 3.经现场采样监测,排污口附近海域水质达到海域功能区水质标准。2017年8月19日、8月20日,对北沟镇污水厂进行调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在线监测数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蓬莱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北沟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1次,每次都测特征污染物,未出现超标情况;2017年8月19日,对北沟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外海域海水进行采样监测,石油类、溶解氧、COD等10项监测项目均达到海域功能区水质标准。 |
是 | 立案处罚 | 2016年10月和2017年8月,蓬莱市环保局对在线监测氨氮日均值超标问题立案查处并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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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925 | 烟台市牟平区五宁镇常流庄村,烟台海州润滑油有限公司,是一个废油再生企业,未按正常程序处理,每到下半夜异味很重。该厂有一个锅炉偷烧煤,冒黑烟。厂里存在很多废酸渣,气味很重。举报人怀疑该厂排污管网渗漏、污染地下水,当地老百姓打上的地下水里有油花。村民投诉过多次,都不了了之。该厂生产量很大,每天给厂里送废油的很多。当地存在地方保护。 | 牟平区 | 大气、水 | 1.烟台海州润滑油有限公司应为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烟台市牟平区留德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拥有年处置废矿物油5万吨的生产能力,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产生气味的主要环节有蒸馏车间工艺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牟平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9日委托中介机构对厂区周边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现场检查和夜间抽查中,厂区周边存在异味问题。 2.该公司现有2台燃煤锅炉,1台燃油锅炉,均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因该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禁燃区范围内,2016年12月底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炭。8月19日,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规定标准。经核算,未发现该公司偷烧煤的现象。该公司已签订合同,新上天然气锅炉,替代原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3.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酸渣,原一期工程生产工艺产生酸焦油,该工艺已于2010年淘汰,不再产生酸焦油。2015年12月4日,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后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150吨酸焦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产生的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叁万元罚款。2017年3月9日该公司提出酸焦油延期储存申请,延期储存至2017年9月2日。现场检查时,酸焦油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内,台账齐全、标志明显。 4.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废水循环使用,部分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全面检查,未发现有排污管网渗漏的情况。8月19日晚,对周边居民地下水井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表明,石油类均“未检出”。 5.该公司一直是牟平区环境保护局的重点监管对象。近年来,群众反映该公司的气味、危废等环境问题投诉较多,牟平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按时予以调查处理,并对投诉问题属实的依法进行了查处。 6.该公司拥有废矿物油经营资质,专业从事润滑油的研发、生产、销售,年可处理废润滑油5万吨。牟平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仔细核对,未发现有超规模经营的情况。 |
是 | 责令改正 | 1、要求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对生产废气、污水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已于9月6日改造完毕。 3.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尽快对150吨酸焦油依法处置。企业已于9月4日提出延期贮存申请。 4.加快天然气锅炉的更换进度,确保9月底前按期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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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201 |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镇常留庄村西郊路南头,机动车检测线向南路东,有一个处理废油的工厂,搭建简易棚,堆放废油桶,气味刺鼻,怀疑含有硫酸,举报人担心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牟平区 | 大气、固废、土壤 | 1.该简易棚位于牟平区西郊路南。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烟台市牟平区留德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租赁用于公司物资储存。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任何废油生产设备和加工废油痕迹。 2.该库房内存有大量装有含油物质的油桶,同时库房内还存放有新包装桶、少量未使用化工原料、废油桶。现场检查时,库房内有少量异味散发,未发现有类似硫酸物质,未达到“三防”要求。 3.经现场勘查,库房内和库房外均未发现有物品散落、渗漏的情况,经第三方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8月22日,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对废油桶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已于8月25日全部整改完成。 2.对企业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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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265 |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办事处南上坊村委南侧的耕地,被用于非法填埋生活和建筑垃圾,已填埋十万立方米,并收取费用,督察组进驻期间暂停填埋。村委正南方的山上毁坏树木,建设了一幢别墅。 | 芝罘区 | 垃圾、生态 | 1.现场排查发现,村委办公楼南侧确有非法填埋现象,填埋物为建筑垃圾和渣土,未发现有生活垃圾。现场未对填埋物进行覆盖,检查时,填埋物无刺鼻气味,无扬尘, (1)填埋体量问题:该处自然形成一处“深沟”,经芝罘区城管局、只楚街道办事处现场测算,存土量约7.2万立方米。当事人邹某称自2016年11月份开始,未经居民区允许,擅自利用该处地势进行填埋,并收取一定费用。经走访周边群众,当事人于今年7月份停止填埋行为。故在督察组进驻期之前,当事人已经停止填埋行为,并非在督察组进驻期间暂停。 (2)占用耕地问题:经芝罘区国土分局、芝罘区农发局现场认定,该处土地不属于耕地,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芝罘区城管局现场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经批准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2.该处建筑为一栋二层楼房约340平方米,尚未建成。2016年5月28日,由烟台市盛泰农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只楚街道办事处向芝罘区国土分局提出了设施用地备案申请,备案资料符合规定要求,芝罘区国土分局、区农发局分别为其办理了备案手续,备案面积为63788平方米,用地类型为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果蔬生产。前期,芝罘区国土分局会同区农发局、只楚街道办事处检查设施用地范围时,发现该单位没有按照用地协议约定和设施建设方案使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现场对其进行制止,当日涉事企业已经停止建设行为。经芝罘区农发局认定,不存在毁林情况。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填埋建筑垃圾和渣土整改情况:芝罘区城管局、只楚街道办事处约谈当事人,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且两日内整改完毕。同时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罚款3000元。 截至9月2日,现场周边硬质围挡已设立完毕,场地用覆盖网进行覆盖,防扬尘工作已完成。 2.毁坏树木,建设别墅问题:下达《责令纠正设施用地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单位自行拆除在设施农用地备案范围内建设的集装箱房、楼房等非农业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9月13日,别墅主体已全部拆除完毕。正在对前期拆除的砌体结构进行破碎,其中钢筋进行外运再次利用,石块破碎后用于回填。下步,将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农业设施用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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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300 |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赵书策村村西养猪场,污水直排入村里河道,散发臭味。举报人质疑该厂环评手续、土地审批、营业执照是否合法。 | 招远市 | 水、大气、其他 | 1.案件中涉及的养猪场位于金岭镇赵书策村村西200米,现存栏生猪220头,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该养殖场建有2个污水池,其中1处小污水池为砖砌结构,无顶棚,另一处大污水池为砖混结构,盖有毡布、塑料纸做成的简易棚盖。经详细检查,该养殖场无私设排污管、排污渠现象,但未做雨污分流措施,小污水池无外流现象,大污水池向东沿路边有一条约200米的水沟直连村西沟渠,水沟及沟渠内能闻到轻微臭味,经核实为前段时间降雨较大时大污水池满后外溢造成。 2.根据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该养猪场年出栏生猪小于500头,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3.该养猪场系村集体所有承包租赁给赵新桂使用,于2016年9月12日办理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批复文号为招政土[2016]66号,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招集用[2016]第001800号。 4、经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养猪场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
是 | 责令改正 | 1、8月31日,养殖户赵新桂对养殖场两个污水池进行了清理,将小污水池拆除并覆土填埋,当天完成。 2、养殖户已建成达标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包括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储存池、储粪场等,并于9月8日通过了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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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3148 | 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工业园内,昌信机械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喷漆产生废气,含有硫酸的污水直排。 | 莱州市 | 大气、水、其他 |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昌信机械(莱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木工机械、农业装备。该企业环评于2005年6月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3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验收。 2.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来自四个环节,均按环评要求排放。其中,喷塑环节(无信访反映的喷漆问题)废气通过滤芯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环节废气通过过滤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环节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环节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符合环评要求。 3.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不产生硫酸,以前企业生产废水来自表面前处理的磷化环节,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自2017年9月4日起,表面前处理环节停用磷化工艺,改用抛丸工艺,抛丸工艺不产生废水。接到转办件后,经执法组现场核查,表面前处理采取的是抛丸工艺而非磷化工艺生产,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 |
是 |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 1.针对企业固化环节的有机废气排放虽符合环评要求,但不符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9月6日对其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加装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并处以罚款2万元。 2.企业于2017年9月6日自行停止喷塑、烘干、抛丸、固化工序,增加机废气处理设施。待改造安装完毕,通过验收后再行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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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816-63 | 烟台市海阳市滨河路卫生局西面的喜洋洋美食城属于违章建筑,油烟问题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 海阳市 | 油烟 | 海阳市喜洋洋美食城于2000年5月开始营业,目前有2个灶头,8个房间,可同时容纳70人就餐。 1.喜洋洋美食城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房产证载明建筑面积228.57平方米。但经实地测量,总建筑面积为420.57平方米,存在19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系2005年业主在空地上搭建而成。 2.喜洋洋美食城油烟净化器因老化无法正常运行,经营户打算将其拆除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备,但原油烟净化设备拆除后,新的尚未更换,存在油烟未经处理、利用排气扇直接向外排放的行为。 |
是 | 责令改正 | 1.8月17日下午,环保局对喜洋洋美食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安装达标油烟净化器,达到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排出口距离居民住处达到规定距离或做到无味,逾期整改不到位将责令停止营业。目前,油烟净化器已安装,油烟污染已消除。 2.海阳市方圆街道和住建局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8月18日,住建局向初喜海送达了《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其承诺9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海阳市将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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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817-116 | 烟台市海阳市留格庄草家泊村有石材厂30多家,导致粉尘飞扬,还有养殖户30多家,粪水乱排乱放,河道水受污染。 | 海阳市 | 大气、水 | 1.草家泊村有石材厂18家,不是所反映的30多家。今年3月以来,留格庄镇对草家泊村所有石材企业开展了整治工作,7月21日前已经对所有石材企业实施了断电处理,不再产生新的锯泥。但是从8月19日现场调查情况看,仍有15家石材企业积存的锯泥没有清理干净,造成了一定的粉尘污染。 2.草家泊村共有养殖场户24户,并有一户已经停养,不是所反映的30多家。22户养殖户无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因近期连续降雨未及时清运,有17家养殖户存有雨后粪污部分外流现象。 3.反映的河道位于草家泊村西约100米,存在上游养殖户污水流入河道现象。8月19日下午,海阳市环保局分别在道北、道南进行了监测,经分析,道北取水点COD、氨氮分别超标0.47倍和1.5倍;道南取水点COD、氨氮分别超标0.12倍和1.72倍,存在水质污染问题。 |
是 |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 1.8月28日已完成石材企业锯泥清理。 2.畜禽养殖方面。8月22日前已完成现有堆积粪污清理工作;对限养区内的,正按照“三防”标准建设化粪池等治理设施,9月6日已全部建设完成;对禁养区内2家养殖专业户已制定搬迁方案,目前已对养殖户断水断电。 3.河道水质方面,已完成疏通河道、清理污泥及漂浮垃圾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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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817-22 | 烟台市莱州市鸿程选矿公司经常经废渣倾倒在金仓街道仓西村土地里,散发刺鼻气味,多次向市环保局姜某某反映,说举报人没事找事,涉嫌包庇该企业。 | 莱州市 | 固废 | 1.信访反映地块是仓西村西南区域10多年前形成的废弃沙坑。2014年9月28日、2016年5月20日,莱州市鸿铖矿业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与仓西村委签订《回填协议》,企业无偿用尾渣为仓西村回填沙坑。回填前,企业于2014年9月26日,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固体废物无害化检测报告,检测结果重金属等13项指标均未超出限值范围。2016年7月底,停止回填并开始植树绿化。2016年8月1月,国家新《危险废物名录》将浮选尾渣由一般固废调整为危险废物,企业按要求将尾渣存放在厂区大棚内。2016年12月7日,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在回填区域南部、北部随机采集2个土壤样本,检测结果重金属等14项指标均未超出限值范围;2017年7月,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样本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重金属等指标均未超出限值范围;8月19日,现场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均达到标准要求。目前,该区域栽植的4000余株黑松长势良好。 3.信访反映的“散发刺鼻气味”问题,经现场核查,无明显异味。同时,在填埋场上风向采集空气样本2份、下风向采集空气样本6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分析,8个样本臭气浓度均符合标准。 4.2017年8月20日,莱州市纪委对时任莱州市环保局局长姜某某进行约谈。经调查,姜某某表述,未接到过直接打给本人的举报电话。姜某某表示对个人表述负责,并出具了书面说明。 |
是 | 责令改正 | 1.2017年8月,聘请聊城大学对废弃沙坑回填整理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并出具了《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根据论证情况,该回填项目落实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整改措施有效,所产生、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建设可行。 2.责成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水、土壤每月进行检测,加强环境监管。 3.省环科院正在就《莱州市危险废物(氰化尾渣)填埋场项目》进行可研和设计。编制完成后,莱州市将立即启动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建设完成后根据专家环境评估意见,采取运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或其他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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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820-84 | 烟台市牟平区牟平港务局散货码头无任何防护措施装卸煤灰、玉米粉及其他散货,扬尘污染特别严重,气味十分难闻,严重侵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影响居民生活。 | 牟平区 | 扬尘、大气 | 1.该港主要从事煤炭、粮食、建材等散货的装卸业务,配备了一台多功能抑尘车、一台车载喷淋除尘系统。玉米装卸无法采用喷淋除尘措施除尘,导致扬尘污染。2017年8月2日,环保局责令立即停止装卸作业,除尘设施未安装完毕前,不得从事玉米装卸作业。2017年8月2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装卸作业。 2.牟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难闻气味。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要求该港停止玉米装卸作业,采取除尘抑尘措施,除尘设施未安装完毕前,不得从事玉米装卸作业。 2.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于8月2日立案查处,9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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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821-61 | 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钟家疃村村前的河流河水很脏,还有刺鼻气味,周边有机械厂,隔热材料厂,混凝土厂。通用机械厂晚上冒浓烟,有刺鼻气味,厂子西面有堆积成山的煤渣,扬尘严重。明发隔热材料厂大烟囱冒烟。这些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 | 莱州市 | 大气、水、扬尘、垃圾、其他 | 1.由于连续干旱,该区域河流已断流。2017年3月,文昌路街道对该区域企业、村庄共10个排污口全部封堵。执法组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10个排污口封堵完好,河流及周边区域无刺鼻气味。 2.周边有明发隔热材料厂、莱州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及莱州市隆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通用机械),莱州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东外环之外,距离中甲团居民区2千米以上。 3.莱州市隆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原有冲天炉存在冒烟问题,2016年6月,企业将冲天炉改为电炉。企业西侧的煤渣堆及裸露地面,于2017年8月18日全部加盖抑尘网。莱州明发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原有3台燃煤锅炉存在冒烟问题,2017年8月16日拆除一台,其余两台实施煤改气,正在拆除,企业停产。经执法组现场检查,无生产迹象。 |
是 | 责令改正 | 1.2015年5月,莱州市环保局责令隆通汽车配件公司对冲天炉气味问题进行整改。企业当月新上烟气净化设施,2016年6月,将冲天炉改为电炉。 2.莱州明发隔热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对1台锅炉进行拆除,截至目前,其他2台锅炉也已拆除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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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823-151 | 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尹宋周村烟台隆祥纸业有限公司(原牟平县造纸厂)大气污染,生产车间距离村居过近,噪声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牟平区 | 大气、噪声 | 1.该公司有2台35t/h吨锅炉(1用1停),废气采用氧化镁脱硫、布袋除尘、低氮燃烧+SNCR处理工艺,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处理设施正常运行。8月25日,监测结果显示,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煤炭贮存场有拱棚,两侧进行了密闭,通道两侧采取防尘网遮挡,存在密封不严问题,采取了喷淋措施,现场无露天堆放情况,存在扬尘污染。煤灰进入收集罐贮存,顶部安装了布袋除尘,定期由罐车运至制砖厂进行综合利用。 2.生产车间距离村庄最近处为10米,8月25日,经昼、夜两次监测,噪声超标。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要求对煤炭贮存场所通道两侧进一步采取密闭遮挡,防止扬尘污染。 2.牟平区环保局对噪声超标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企业于8月29日停产,对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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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823-97 | 烟台市昆嵛山自然保护区中心站附近有蝴蝶泉水厂和绿源水厂,没有环保审批,私自生产。 | 昆嵛山自然保护区 | 其他 | 1.“蝴蝶泉水厂”实为烟台市蝴蝶泉水业有限公司,位于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心管理站东南(烟台市昆嵛山林场一分场原职工居住、办公地点),成立于2007年5月23日,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7年5月23日经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07年6月23日经烟台市环保局验收,准予生产。2013年,该企业在原有厂房东侧利用原养猪棚扩建厂房1处,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私自生产。 2.“绿源水厂”实为烟台市绿沅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心管理站东北(昆嵛镇涝夼村村委老房子),成立于2000年6月13日,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表由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护局于2001年8月22日审批通过。 |
是 | 关停取缔 | 1.昆嵛山保护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已于2016年8月10日对烟台市蝴蝶泉水业有限公司扩建厂房下达了《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对扩建厂房断电、查封,责令其扩建厂房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不得私自恢复生产。之后,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多次对其进行突击检查,其扩建厂房车间门上张贴的《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均保持完整,没有私自生产。 2.扩建厂房设备、门窗、仓库全部清理完毕,挖掘机进场,完成了厂房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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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824-06 | 烟台市海阳市滨河路卫生局西侧木风饭店,油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该排商铺存在违章加盖情况。 | 海阳市 | 油烟 | 1.木风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所产生油烟经由管道排到户外。 2.8月25日,海阳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对木风饭店进行了面积测量。经现场取证,木风饭店存在违法建筑物面积48平方米。8月26日上午,由海阳市住建局及方圆街道工作人员实地对该排建筑进行了测量,该排网点共有44户门头,其中,36户网点房南侧搭建了违法建筑,总违法建筑面积为2280平方米。 |
是 | 责令改正 | 1.8月25日,海阳市环保局与方圆街道联合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油烟污染已消除。 2.针对违章加盖问题,海阳市已制定拆迁计划。9月11日起,对违建商铺发放违规建设行为调查通知书,9月15日在市级媒体发布行政处罚陈述申辩确认告知书,9月20日对未提出申辩的发布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7日内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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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824-85 | 烟台市牟平区,紧靠养马岛有煤码头和电厂,煤尘飞扬,排放废气。西郊路由南向北的高压电线,穿过居民区,造成电磁污染。 | 牟平区 | 水、大气、其他 | 1.8月25日现场检查时,码头无装卸作业,煤炭储存场所不规范,未达到“三防要求”。距离养马岛最近的电厂为烟台市亿通热电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显示,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标。该公司煤场未建设防风抑尘网,作业时有扬尘产生。 2.西郊路由南向北的高压电线为110kV双回输电线路,临近居民小区主要位于北关大街至宁海大街段及牟山北街段,无穿过居民小区情况。该输变电工程2012年取得环保批复。8月26日,现场人员在临近居民区选取三处进行了距离测量,均满足110kV输电线路的设计距离要求。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2017年8月2日已对港务局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7年8月24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年8月25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9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 2.责令烟台市亿通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规范化储煤场所,防止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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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824-93 | 烟台市海阳市吴镇河西村附近鼎立种鸡养殖中心在附近山上建起了养殖厂,破坏生态环境。附近河流污染严重,偷排养殖污水,经常夜间雨天排水,臭味很大,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没有下文。 | 海阳市 | 大气、水、生态、其他 | 1.养殖场占地约100余亩,场区建设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土地租赁合同、环评报告、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等手续齐全。 2.经实地查看,虽然建有2万立方米沼液池,但未实行雨污分离,前期连续降雨造成了沼液池溢流,溢流到场区周边山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养殖场内无其他管道通往河西村河道,附近地表也无污水流入痕迹,不存在偷排现象。8月26日上午,海阳市环保部门对鼎立种鸡场下游小河沟、下尹家村小河流取样化验,氨氮超标0.36倍、0.39倍,其他均达标,分析氨氮超标的原因是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 3.养殖场内确实有很大异味。主要是由于沼液池未加盖,气味散出,以及鸡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异味。 4.近年来,海阳市盘石店镇和朱吴镇多次接到过群众举报,均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联合环保、畜牧等部门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水体净化不彻底等问题,均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目前企业所有生活污水及冲刷鸡舍污水,全部纳入沼气池进行发酵。 |
是 | 责令改正 | 1.责成企业在养殖场周边进行苗木栽植,加大绿化力度,进一步改善养殖场周边生态环境。 2.责成企业对溢流的粪污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对沼液池加盖防水设施,做到雨污分离,坚决防止再次发生溢流问题,于9月9日完成。同时,建立场区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按规定定期冲刷鸡舍、清理鸡舍粪污,尽最大努力减少异味。 3.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对于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当面答复群众,确保让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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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828-164 | 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赵疃村周边及赵疃河上下游数十家肉鸡场、猪场、羊场,占用耕地违法建设,污水及粪便无相应处理设施,直接排入河道及周边田地,异味刺鼻,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居民及师生健康。 | 海阳市 | 生态、水、气、其他 | 赵疃村周边及赵疃河流域共有养殖户14家(2家养殖规模场、12家养殖专业户),均不在禁养区内。其中,5家养殖户已建有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1家正在按照“三防”标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剩余8家均无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5家粪污平时堆积在养殖场院内及墙根处,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清理还田,3家每周清运到自家农田进行还田)。 1.无粪污处理设施的8家养殖专业户中,因前期连续降雨,有2户存在堆积粪污随雨水流入赵疃河和周边田地的情况,现场存在异味。海阳市环保部门于8月30日下午对赵疃河的项家、夼里、文山后、赵疃村、赵疃中学、赵疃河下游等6个河流水质断面进行了取样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6个断面的PH、氨氮、COD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2.14处养殖户中,有3处占用土地类型属一般耕地,有6处占用土地类型属存量建设用地,有5处占用土地类型属设施农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养殖占用一般耕地属于设施农用地,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仍按照农用地管理,不属于占用耕地违法建设。 |
是 | 责令改正 | 1.粪污外排的2家养殖户已于9月2日完成堆积粪污及外流粪污清理工作。 2.各养殖户严格按照“三防”标准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其中5家已建有无盖粪污处理设施的,已于9月7日前完成加盖工作。其余9家已全部完成化粪池建设,达到“三防”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所有养殖户在粪污处理设施未建成前,做到日产日清。逾期未完成将强制关停取缔。 3.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粪污处理,进一步加强赵疃河周边养殖场巡查监管,坚决防止养殖物粪污外流影响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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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830-26 |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羊家村东北方向有一处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较近,臭味刺鼻,粪便随意堆放。为应付检查,现已将粪便挖坑填埋。 | 招远市 | 大气、水、其他 | 1.该养殖场位于张星镇羊家村东北方向,该养殖场自家桃树园临旁,北面和东面均为农田,西面(中间隔一条村路)约16米为羊家村村民住宅,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现存栏生猪200头。 2.猪场内建有1个无上盖简易污水池,通过污水渠与猪舍联通,污水池满后污水自溢到果园内,4个污水坑和1口枯井内有污水,现场能闻到臭味。经核查,该养殖场无贮粪场,原粪便堆积在猪舍北面空地上,现场检查时粪便已清除,正在该处建设污水池和贮粪场。 |
是 | 责令改正 | 1.养殖户已于9月2日将场内污水池、污水坑、枯井及污水渠内污水污物彻底清除并覆土填埋。 2.养殖户已完成了污水池和贮粪场的建设,改造完成了雨污分流,并于9月9日通过了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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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六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1件。截至2017年9月15日已办结30件,正在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1-49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