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十一批)

日期:2017-08-3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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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8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一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一批信访件共计30件。截至8月31日12时,已办结26件(其中1件涉及威海市),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我市已办结26件案件中属实 24 件,不属实 2 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  23  家,立案处罚  10  家,罚款金额   57.4316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225       烟台市龙口市东江镇村民养猪,没有污染,有化粪池,但政府不让养了,被叫到政府谈话表示不满。龙口市其他       1.胶东输水干渠两侧500米区域范围内为禁养区,不能从事养殖活动。该区域原有10家养猪场,目前4家已关闭拆除。
     2.组织人员对剩余6家养猪场进行了逐户走访,耐心宣讲政策,积极提供帮助,稳妥推进关闭拆除搬迁工作。
责令改正       采取帮助销售生猪和寻找新养殖场所等措施,推进关闭拆除搬迁工作。目前,4家已关闭拆除,3家已关闭并正在拆除,3家正在转移生猪。 
21233       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烟台澳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用管道排放私自将污水排入管网中,厂子生产的时候有异味。该厂南边有一家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有焚烧炉,烧起来气味很大,里面有个填埋场未验收就启用了。开发区大气、水    烟台澳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烟台澳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开封路3-29号。8月11日晚,在排查九曲河入河排水口时,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大门西侧污水井采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严重超标。经查,该企业配套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为200m3的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未及时关闭搅拌罐进水阀门造成污水从灌顶溢出,流入厂区雨水管网,因厂区雨水管网接入污水管网,导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厂外污水井。
     2..该企业生产车间及罐区均已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企业委托青岛京诚检测有限公司2017年3月22日采样检测的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局8月11日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检测的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厂区存在异味主要是生产车间的废气无组织扩散。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该公司具有山东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核准危险废物焚烧、安全填埋等六种处置利用方式。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位于郑家庄,并非位于开封路8号厂区,2013年7月30日一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投用,不存在未验收启用的情况。目前,二期正在建设中。
     2.该公司现有2台焚烧炉,均配套了烟气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设施运行正常。2017年1-7月,企业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烟台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进行的每月2次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均不超标。2017年8月23日,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进行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不超标。厂区存在异味主要是危废装卸、开关仓库门等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扩散。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1.烟台澳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8月22日,环保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179226元。8月23日,以涉嫌采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将案件移送公安分局查处。
     2.澳土公司已经按要求提报整改提升方案,深化生产车间的废气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味的无组织排放。
     3.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局已要求企业深化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焚烧车间等生产场所的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运输、装卸等环节异味控制,严格按规定采取密闭容器、密闭包装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味的无组织排放。
 
31234       烟台市海阳市风城镇邵兴庄村南边有一个石子厂晚上加工时噪音太大,南风有好多粉尘,村里面有好多挖山,还破坏了村里的生态。海阳市大气、噪声、生态       1.邵兴庄村南石子厂为海阳市苏南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7月,在海阳市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该企业噪音扰民、粉尘污染问题严重。
     2.群众举报的挖山,实际就是苏南建材有限公司的石子开采加工行为。苏南建材有限公司经合法程序竞得邵兴庄山体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C370872016127130143417。企业开采过程中没有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范围。
责令改正       海阳市政府已于2017年7月26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停止供电。目前企业已对破碎车间进行了封闭,按环评要求建设了破碎机喷淋除尘设施,对主要扬尘点进行了覆盖。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噪音、粉尘排放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41239       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工业园南车门村有四个家属楼,产生的生活污水未处理直接排入东面河流,有刺鼻臭味,有苍蝇。芝罘区       反映的4个家属楼系南车门村的大龄青年住宅楼,实有8栋,由南车门居委会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因当时周边无城市排水管网,8栋住宅楼生活污水经小区排污主管网接入小区西侧60米处的化粪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小区周边没有异味。经向村民了解,小区化粪池污水较多时清理不及时产生外溢,部分外溢的污水流入附近的排水沟,产生异味。小区西南侧有自然排水沟,沟旁建有一处厕所,有异味。责令改正       1.组织2台挖掘机开始进场施工,完成了基坑土方开挖,扩大化粪池容量,同时投资40余万将该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排污主管网,届时将彻底解决该区域化粪池污水外溢问题。目前,卧龙园管委已委托市排水处论证确定管网走向最佳方案。根据方案,已开始绘制管线施工图纸,并联系了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场等事宜,确定8月26日下午开始铺设管线。
     2.8月24日上午对排水沟旁边厕所进行了拆除,该厕所污染源彻底清除。
 
51243       烟台市栖霞市庙后镇曲家河大桥向南500米,有3-5家石子厂和采石场,排放粉尘,污染了福山区高疃镇曲家村大樱桃,樱桃受粉尘污染不生长,樱桃叶子是白色的。周边路面上都是粉尘,车辆经过时导致能见度低。栖霞市大气       1.信访件共反映3家石子厂,1家位于福山区,2家位于栖霞市。栖霞市勇丰建材厂和栖霞市国坤采石厂已分别于2017年7月23日、24日实行停产整治。目前,两厂物料堆场均已采取覆盖抑尘措施,停产前破碎设备未配套安装除尘设施;路面粉尘是因栖霞市勇丰建材厂、栖霞市国坤采石厂和福山一家石子厂矿区相连、道路共用,福山石子厂拉货造成扬尘污染。
     2.果业专家认为粉尘达到一定浓度,较长时间聚集在叶片上会对叶片光合作用、苹果授粉和着色产生一定影响,但一定时期内附着的粉尘通过风吹雨淋即可冲掉,群众反映樱桃受粉尘污染不生长所造成的影响无法进行量化衡量,且目前无专业的鉴定机构可对该问题进行量化鉴定。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8月23日,栖霞市环境保护局,对栖霞市勇丰建材厂和栖霞市国坤建材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对两个厂各处以4万元罚款。
           
 
61245       烟台栖霞市亭口镇香土屋村,有一石子厂,排放粉尘,汽车拉石子行驶时产生粉尘污染,且粉尘污染了该村的苹果树和樱桃树。并反映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到河里。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没有处理。栖霞市大气、水       1.反映的石子厂为栖霞市华乐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停产,现已无石子运输车辆行驶,物料堆场全覆盖,无粉尘排放。停产前企业二级破碎设备未安装除尘器,会造成扬尘污染现象;运输车辆均为全封闭,但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   
     2.果业专家认为粉尘达到一定浓度,较长时间聚集在叶片上会对叶片光合作用、苹果授粉和着色产生一定影响,但一定时期内附着的粉尘通过风吹雨淋即可冲掉,群众反映粉尘污染苹果树和樱桃树所造成的影响无法进行量化衡量,且目前无专业的鉴定机构可对该问题进行量化鉴定。
     3.上土屋小河沿岸有居民18户,存在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置零星直排的现象,8月22日,亭口镇政府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土屋村西的小河河水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上土屋村小河水样总氮浓度超标。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8月23日,栖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乐华矿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未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处以4万元罚款。亭口镇政府对沿河居民发放禁止排污告知书,要求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或沼气池,并于8月25日17时前,彻底清理河道生活垃圾。 
71251       补充1243并反映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曲家河大桥向西200米南侧,有一家小企业,环境脏乱差,排放黑色的粉末,紧挨河边担心污染河水。该厂车辆进出时粉末未覆盖存在粉末污染。福山区大气、水       福山区高疃同和建材经销部,位于曲家河大桥西、曲家河(又称楼底河)南岸,为2012年2月14日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主要经销建材铁砂。经现场查看,铁砂堆场位于曲家河南岸,距河50米。堆场中有200余吨铁砂堆放,存在污染河水的隐患。黑色粉末为车辆运输铁砂进出时洒漏所致。由于储存及运输方式不规范,在转运过程中,少量铁砂撒漏道面形成污染。企业2016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0余吨铁砂堆积在料场,并已覆盖防尘网、塑料篷布。关停取缔       2017年8月8日,福山区依照散乱污企业取缔要求查封处理该企业。8月21日,断电处理。8月22日责令清理剩余铁砂。截至8月23日上午9点,剩余铁砂已全部清除。 
81257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屯里村东侧联群面粉厂无任何环保手续,生产废水随意排放,3吨燃煤锅炉无手续,经常晚上偷偷生产。莱州市水、其他       1.企业小麦粉生产项目于2006年5月经莱州市环保局审批,但未通过验收。原有燃煤锅炉一台,是0.5吨而非3吨,主要用于挂面烘干,无环评手续。
     2.企业自2006年开始采用“着水干洗”工艺,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不存在对外排放问题。
     3.由于晚间电价相对较低,所以企业晚上生产,属正常生产行为。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莱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7日对企业小麦生产项目有审批未验收,2014年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万元,并责令即停止小麦粉、挂面烘干项目生产。                                   
     2.根据燃煤锅炉淘汰要求,2017年8月21日已对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改为使用燃气锅炉。
 
91259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贾祥本养鸡场私搭乱建,平时异味大,鸡毛等垃圾多。莱州市大气、垃圾       1.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贾祥本养鸡场实际为莱州市沙河镇伟业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占地面积8.3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存在私搭乱建问题。                                                         
     2.该养殖场内无粪污处理设施,西墙根露天堆放约50立方米养殖粪便,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因此反映“平时异味大,鸡毛等垃圾多”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       1.沙河镇政府立即组织对粪堆进行清理,运到远离村庄的玉米地中集中堆放,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8月23日上午10点,已全部完成。
     2.责令合作社购置消毒除臭药剂和除臭菌苗,每天两次对养殖区全覆盖除臭灭菌消毒。
     3.由市畜牧局指导建设粪污沉淀池和沼气池等粪便封闭存储设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沉淀池、沼气池建成前,做到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并运送到指定农田,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8月25日上午,沉淀池、沼气池已建成完工。
 
101265       烟台市蓬莱市北沟镇化工园区,2016年园区用罐车拉废水倾倒村旁的沟里,最近三周停工,以前北风天都有恶臭,担心以后会继续有污染。向烟台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均反映过,没有得到解决。蓬莱市水、大气       1.2016年5月初至2017年3月底,北沟镇政府对化工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华盛路、昌盛路实施污水管网改造,6家企业不能正常排水,北沟镇政府安排专人监督,用罐车将上述企业预处理后,达到进污水处理厂标准要求的废水,运送至海润南路与206国道红绿灯路口南的污水井,经污水管网进入蓬莱市北沟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程中未倾倒村旁的沟里,拉水数量进行记录,共计拉水9137吨,数量与管网改造期间企业实际废水产生量相符,不存在企业拉废水倾倒沟里情况。
     2.日常监察中未发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停运现象。由于部分企业废水治污设施加盖不完全、车间门窗未关闭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导致聚集区存在异味问题。2017年6月1日,北沟镇政府在北沟三村、聂家村建设了VOC在线监测站,6月11日完工,正在调试运行。
     3.2014年3月5日至今,烟台市级共接到涉及聚集区化工气味的信访件4起、拉水倾倒1起,未接到投诉至省级相关信访件。对交办的信访件,蓬莱市环保局均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同时,告知投诉人举报电话,24小时随时处理。
责令改正       1.2017年3月28日,北沟镇政府管网改造完毕,烟台丽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市红卫化工有限公司、蓬莱市前卫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鱼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聚集区污水收集管网,烟台东蓬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污水管道尚未与聚集区污水管网对接,已停止生产。
     2.针对北沟聚集区有异味的问题。一是加快两处VOC在线监测站调试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随时关注数据变化,发现异常立即派执法人员现场处理;二是增加聚集区监察和监测频次,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企业严厉处罚,对VOC重点排放企业不定时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依法处理,并责令停产整改;三是对聚集区企业开展排查,对废水处理设施加盖不完全的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未关闭门窗的企业已责令改正。
           
 
111301       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有两个支流,小鱼鸟河纳入了黑臭水体治理规划,大鱼鸟河没有纳入治理。大鱼鸟河时常飘出恶臭气味。牟平区水、大气       1.2009年7月,牟平区实施了鱼鸟河(大鱼鸟河)综合开发整治工程,2012年12月完工。
     2.大鱼鸟河沿岸未发现排污口,大鱼鸟河与小鱼鸟河在入海口附近交汇入海,因小鱼鸟河正在进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海水涨潮时,小鱼鸟河河水混合回返至大鱼鸟河,导致有异味。
责令改正       小鱼鸟河综合整治项目已列入牟平区2017年民生工程计划,该工程已于8月10日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整治施工。 
121307       烟台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杭州街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生产时候产生的热镀锌灰和吸尘烟灰属于含锌危险废物,危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转移,而是转移到江苏省高邮市中韵锌业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生产氧化锌,没有资质处理危废,这样的转移属于违法转移。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鑫热浸锌厂,这个企业转移危废的时候,去向不明,属于违法转移。海阳市固废       1.热镀锌渣通常包括2种: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而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2014年1月7日,环保部“关于明确热镀锌渣危险废物管理属性的复函”中,明确热镀锌渣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的危险废物。2016年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与2008年名录基本一致,所以认定热镀锌灰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吸尘烟灰主要是镀件在金属镀锌液中进行锌浴时,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后的粉末为危险废物。镀锌烟气经风机吸入喷淋净化塔内处理,喷淋塔内的净化液每月用泵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污水回用。
     2.危废违法转移问题。该公司的锌灰确实卖给了江苏省高邮市中韵锌业有限公司,但产生的锌灰是一般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不存在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问题,但在跨省转移时未经审批。
责令改正       1.8月29日,海阳市环保局对企业锌灰渣跨省转移未经审批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罚款1万元。
     2.加大对企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监管力度,一经发现非法转移,顶格处罚。
           
 
131319       咨询邮箱,烟台市莱山区石沟屯新城中巷小区环境很差,到处都是垃圾,没人管,路面没人修,楼外墙开裂脱落无人修。寄信过来。反映过没人管。莱山区垃圾       莱山区石沟屯新城中巷于2014年列入棚户区改造,目前,仍有79户未与社区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借机乱倒垃圾,造成了垃圾堆放,约有垃圾23方,路面存在破损现象。责令改正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物业公司对撒漏的垃圾进行清理、外运,共清理垃圾23方。将已拆范围设置施工围挡,杜绝今后发生垃圾乱倒行为。由于此区域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对破损的路面可以进行适当平整,不宜进行大修。楼外墙开裂现象建议社区居委会协商解决。 
141321       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湘河村村北面山后面有一个大型养鸡场,离水源地不足3公里,用40亩地露天晒鸡粪,没有任何处理,下雨的时候,水直接排到水源地,当地居民的水井都被污染了,庄稼浇地都会死掉。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园林局都去过,但是不了了之,养鸡场一直没有取缔。现在养鸡场有10个鸡棚。粪便量很大。养鸡场西面有两个养猪场,也是里水源地太近,臭味也很大。这些养殖场冲洗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福山区水、大气       福山区高疃镇湘河养鸡场位于湘河村北、马山东侧、猪山南侧、小山子山北,主要从事肉食鸡养殖。养鸡场占地约40亩,有10个养鸡棚,现有存栏量16万只。该养鸡场未经环保审批于2013年7月动工建设,2016年10月投入使用。
     1.该养鸡场距离烟台市水源地门楼水库直线距离4.2公里,距离清洋河1.3公里,不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该养鸡场有10个鸡棚,粪便量每年约2000吨。
     2.经现场调查,该养鸡场不存在露天晒鸡粪问题,已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每天清理堆积鸡粪。仅在2017年8月5日当天,该镇突降暴雨时,清理公司车辆无法进入养鸡场,导致部分当天积累的粪便被暴雨冲至旁边河沟内,但未造成大面积污染。经走访附近群众,未发现庄稼浇地死掉的情况。
     3.自2016年4月19日起,福山区环保局多次对该养鸡场现场检查,责令企业补办环保手续,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
     4.该养鸡场西南面原有两个小型养猪场,距离养鸡场约0.7公里,距离清洋河较近,已于2017年6月依法拆除。
立案处罚       2017年8月23日,对该养鸡场未批先建问题,福山区环保局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7.5万元。并要求其限期清理存栏肉鸡,完成清理后停产整治,补办环评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 
151324      烟台市海阳市徐家店镇坛山村5.6年前进驻了一个企业交金润达动物营养有限公司,该企业加工地沟油,它晚上偷偷排放废气,气味特别大,厂里的水不经处理,晚上偷偷排到村东边的河里。周边村里的地下水都被污染了。它从其他地方拉来鸡内脏晚上进行加工,气味很难闻,货物也是往外送。这些年村民一直举报,但是政府直接敷衍了事,尤其是海阳市环保局。环保局说它的手续全部合格、排污也合格。村民认为环保局工作不作为。海阳市大气、水       1.烟台金润达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位于海阳市徐家店镇坛山村北600米。建有油脂、肉粉、肉骨粉生产线各一条,300T冷库一座。2017年8月1日向海阳市环保局报请停产检修,将燃煤锅炉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现场看,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拆除燃煤锅炉。
     2.该公司产品与营业执照及饲料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许可范围相符,未发现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现场未发现有生产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3.该公司生产线属于24小时连续作业,不存在夜间集中排放异味的问题。2013年10月以前,由于肉粉生产线气味回收装置处理能力不够,排放气味较大。2013年10月以后,企业对肉粉生产线更换了气味回收装置,气味排放大大减轻。2017年7月12日,企业聘请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四个点位全部达标。海阳市环保局也定期对异味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该公司日产生冲洗地面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2吨左右,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还田灌溉,不外排。现场看,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公司院内有农田和园林地8亩,处理站贮存量为400立方米,能够接纳废水和满足冬季雨季贮水需要,企业周边没有发现私设排污口和排污痕迹。2017年7月12日聘请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院内水井进行监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5.该公司2016年8月以前,有时外购进非冷冻原料,夏天加工时气味难闻。2016年8月后,全部采购冷冻原料,不会出现变质或变臭等现象,也不会出现加工时气味很难闻的现象。
     6.近年来,海阳环保部门多次接到同一群众对该企业的投诉,对于每一次投诉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并面对面回复投诉人。
     7.8月22日调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站数据超标、未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等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于企业污水处理站数据超标、未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等问题,海阳市环保局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以罚款14590元。
     2.彻底消除企业污染隐患。加快推进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预计9月15日前调试运行,企业污水处理后再排入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督促企业加快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确保8月底前建成。逾期未完成,坚决不予恢复生产。
     3.责成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索票索证制度外购生产原料,从源头上防止气味污染。
     4.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对于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顶格处罚;并主动与投诉人进行面复,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6820-139       1.烟台市牟平市武宁街道办王从曲村村书记杜某某的亲戚魏某某在村里露天晒鸡粪,有异味,下雨时鸡粪水随雨水流到下游将玉米烧死,村民浇地用的水池里被鸡粪填满,下游小水库里的鱼虾全部死亡,严重污染水质。投诉人曾于2017年8月11日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问题,区政府才不让魏某某晾晒鸡粪,但对已造成的污染却不闻不问。魏某某于2017年8月17日在晾晒场地北面和南面用挖掘机挖了2个大坑将鸡粪全部掩埋,投诉人担心下雨时鸡粪再次流出造成污染,认为当地政府不作为。2.牟平区武宁街道办王从曲村村西石子厂问题没有解决,村书记杜某某无证经营,私占国有土地,破坏土地植被。牟平区大气、水、生态、其他       1.王丛曲村魏某某确实在村内露天晾晒鸡粪,有异味问题属实。鸡粪并未烧死下游玉米地,8月15日区环保局对周边水库及浇地水塘进行了监测,各监测值均达到标准,不存在水质污染问题。接到举报后,武宁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该晾晒鸡粪户立即停止生产,对晾晒鸡粪采取了收集清理措施,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了复垦,对周边水库及水塘进行了水质监测。由于近期雨水比较多,鸡粪含水多,专业抽粪设备无法作业,针对这种情况,对这部分鸡粪实施收集,用塑料布覆盖发酵沤肥,并未填埋。
     2.石子加工厂确系无证经营,该厂所占地块为村集体土地,非国有土地,石子厂造成部分林地和园地压占。
           
责令改正        1.已对晾晒鸡粪采取了收集清理措施,用塑料布覆盖发酵沤肥,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了复垦。
     2.该石子厂已按“散乱污”企业予以取缔,已责令当事人将堆积的废石于9月7日前清除完毕,进行覆土绿化,相关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落实领导责任,对露天晾晒鸡粪及石子场的后期整改进行监督。
 
17820-190       烟台市牟平经济开发区官庄四街9号烟台思欧润滑油有限公司排放有害有毒气体及污染物,厂区周边堆方大量废弃油桶;烟台市牟平区牟新路69号烟台瑞龙泵业有限公司排放大量粉尘、废砂,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牟平区大气、固废、扬尘       1.烟台思欧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是一家经销各类润滑油的公司,其子公司金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润滑油,两个公司在同一地址,投诉企业应为金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2013年10月建成,2014年10月完成调试后,因资金链断裂等诸多原因,蒸馏车间停产至今。在调试阶段,因技术、设备不成熟,存在异味问题。2017年7月10日,牟平区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院内堆放大量周转桶。
     2.烟台瑞龙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铸造车间建有冲天炉1台(2004年5月起已停用),电炉2台,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抛丸机1台,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牟平区环保局2017年5月27日下发了通知,该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电炉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铸造车间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前电炉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污染,铸造废砂堆积在铸造车间废砂池内。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在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中因环保评级为“差”,牟平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10日责令烟台金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停产整顿,要求该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7月10日要求该公司将周转桶(不属于危废)存放于库房内,7月13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要求烟台瑞龙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对电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工程完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8820-191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恒邦建了一个铅厂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牟平区固废、其他      “建了一个铅厂”:是指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提金尾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2010年6月24日,项目环评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2016年6月,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完成搬迁;2017年5月4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竣工验收。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村庄未能完成搬迁,期间该项目进行了设备调试、带料试车、阶段性试生产。目前企业生产正常,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约谈    1.加强环境监管,完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9820-197       烟台市莱山区保利香榭公馆小区和港城东大街之间的森林植被处,有人破坏环境,违法建筑,造成土地森林植被流失,周围遍布建筑、生活垃圾;枣园家具城院内烈性犬噪声扰民;烟台市芝罘区新桥西路3号附近海诚工贸公司和绮丽服装公司的桥洞下经常脏水横流。莱山区生态、垃圾、噪声、水       1.保利香榭里公馆北侧至港城东大街区域为初家办事处大郝家村集体土地,其村民承包后用于大樱桃等果树种植。(1)今年部分大郝家村村民在其果园内建设果园看护房,其行为不属于破坏植被。(2)违法建筑问题,4户大郝家村躲迁村民各建设违法建筑一处,共计977平方米。(3)建筑、生活垃圾问题,在北侧地块内,部分大郝家村民在果园看护房前后堆放了杂物、树枝和砖、沙等物料,并未发现大量的建筑和生活垃圾。
     2.枣园家具城院内有两条大型犬,狗叫声强烈,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3.烟台市芝罘区新桥西路3号附近海诚工贸公司和绮丽服装公司的桥洞,是新桥西路铁路涵洞,现场发现,桥下确实存在少量雨水,被过往车辆碾压,水质很脏。造成雨水无法排出的原因系涵洞外存在堵塞,该处地势低洼,东侧为铁路线,雨水将铁路沿线路基附近的泥土冲刷到原有排水沟,造成堵塞,且堵塞长度有150米左右,雨水无法通过排水沟向北流淌,每次下雨容易造成大面积积水。
责令改正       1.初家办事处已经安排城管及村委共同对乱堆乱放的杂物等物料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办事处将加大工作力度,安排城管和村委干部巡查,即查即改,保持好周边环境。办事处要求4户村民对处违章建筑限期进行拆除。枣园家具院内狗棚及两条大型犬全部清理完毕,确保没有噪音污染。
     2.凤凰台办事处已制作警示标志在铁路涵洞两侧进行悬挂,对往来车辆、行人进行提醒;对于下雨积水的问题,及时准备好抽水泵每逢下雨进行人工排水。为了彻底解决涵洞积水问题,凤凰台办事处于8月17日开始组织人员对排水沟淤泥清理工作,准备彻底疏通积水排水问题,但由于排水沟作业空间狭小,施工难度较大,已制订施工整治方案,现已清运淤泥100余立方米,完成工程总量的30%。
 
20820-206       烟台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与漓江路交汇处的华新不锈钢厂,该厂将不锈钢渣堆放在附近,前期举报后,高邮山明钢渣材料厂连夜将废渣转移到华新厂区内。8月18日开发区环保人员承诺将废渣先进行隐匿掩盖,瞒过督查。开发区其他       1.8月18日14时许,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执法,发现该公司露天堆存钢渣3000余吨未覆盖,当即责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尽快完成清运,并对华新不锈钢处以罚款10万元;8月19日,区监察局针对华新不锈钢违规露天堆放钢渣,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造成环境污染,7月2日经开发区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完毕后再次反弹的问题,对未能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上述问题的环境监察大队2名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其中行政警告1人、通报批评1人。调查中,未发现环保局工作人员承诺将钢渣先行隐匿掩盖,瞒过检查的情况。
     2.高邮山明钢渣材料厂为钢渣回收企业,8月20日,高邮山明钢渣材料厂组织运力对堆存的钢渣进行集中外运清理。外运清理期间对剩余钢渣做好覆盖防尘措施,确保不因清运作业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8月25日5时,堆存钢渣已全部运往栖霞亭口水泥厂制砖使用,该院场地已清理并恢复原状。经调阅厂区及相关道路的交警监控资料,未发现钢渣向华新厂区转移的情况。
   
21820-223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西代古庄村徐某某加工装载机后喷漆,环保局工作人员只封了一台机器,另一台仍旧生产。本村还有人加工纺织配件、装载机配件,用完的废酸水导入大坑里,村民向环保部门反映,工作人员来了后罚完钱就走,根本不重视。谢某某、徐某、徐某某、徐某某的加工作坊也存在污染问题。镇政府及环保局工作人员不作为,存在失职渎职问题。莱州市大气、水、其他       1土山镇西代古庄村共有小型机械加工业户16家,其中负责人为徐某某的9家。主要从事装载机配件生产,大部分为自发形成,存在噪音、喷漆等污染问题,这些企业环评手续不完善,没有污染处理设施。
     2.该村机械配件加工业户不使用酸,也不产生酸。8月22日,执法组对该村相关业户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用酸业户及排酸行为,也未找到排放废酸水的大坑。
     3.经调阅土山镇政府、环保局信访记录,从未收到过关于涉及反映该村环保问题的举报,也不存该转办件中提到的执法行为。
责令改正、停业整治       2017年8月份以来,按照全市装载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已全部停产。下步,对这些企业进行规范提升,完善环评手续,配套污染处理设施,9月底前,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取缔关停,“两断三清”。8月14日起,保村机关干部对辖区机械加工业户每天进行巡查,未发现私自生产情况。 
22820-227       烟台市招远市江龙石材有限公司常年往张星镇下院村村北倾倒锯泥垃圾,造成地下水污染,多次举报未解决。招远市垃圾、水、其他       1.该处堆放的锯泥是江龙石材有限公司2013年以前倾倒的,目前已覆土,未发现新倾倒锯泥痕迹。
     2.8月22日下午、8月24日上午,招远市环保局分别在现场南面小水塘和锯泥堆放处南一口农灌水井提取水样,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3.自2013年3月起,招远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企业停产并开始对锯泥进行清理。2013年5月,招远市成立了石材行业整治工作组,全面接管全市石材行业整治活动。目前该公司的锯泥堆进行了覆土,但对灌木林地恢复不到位。2013年10月25日,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追责,张星镇党委政府免去王某某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停产整顿、责令改正       1.8月23日,张星镇政府已下发责令恢复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灌木林地进行恢复。
     2.下步将根据同济大学出具的调查评估结论和方案,加快开展各项工作。
     
           
 
23820-231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玻璃制瓶厂排放烟雾粉尘,多次向环保部门和镇政府反映,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栖霞市扬尘       1.信访人反映的玻璃制瓶厂是烟台索坤玻璃日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第五批547号交办事项为同一家企业。主要生产高档葡萄酒瓶和啤酒瓶。该企业之前生产时排放“烟雾粉尘”,是含粉尘的脱硫塔水雾,有粉尘排放。
     2.栖霞市环保局和桃村镇政府对企业进行过多次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依法查处。其中,2015年10月,栖霞市环保局因其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责令限制生产,罚款2万元;2016年2月,市环保局因其违法排放污染物,罚款10万元;2016年12月,市环保局因其违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制度,责令其限期整改,罚款1万元;2017年7月,因其原料石英砂露天堆放,罚款2万元;该企业已于2016年11月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技术改造,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气已做到了达标排放,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整改,窑炉已清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2016年2月18日,栖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该企业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氮氧化物治理并达标排放。由于未按期完成治理,该企业于2016年7月1日开始停产,于2016年11月建成了烟气脱硝系统,重建了脱硫、除尘设施并投入使用,经烟台同济测试有限公司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均达标排放。
     2.8月18日,栖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前不得生产,并处16万元罚款。                                            
 
24820-236    龙口市东城区绛水河改造后河水很臭,臭气无法闻。龙口市水、大气       1.2013年4月,龙口市启动绛水河改造工程,2014年9月完工,建设了1座合页活动坝、铺设了2条河道排污暗渠等河道治理设施,实施了沿河城区段雨污分流,改造了沿河城区段横向雨污合流排水口,并分类接入河道内排污暗渠,河道生态明显改善。现场调查时,河水无异味。
     2.在雨量较大时,由于排水暗涵内的部分雨污水无法进入暗渠,溢出方井,流入河道,导致河水出现异味。
责令改正       1.8月23日对河道内的河藻和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改造排水口1个,疏通堵塞点2处。
     2.结合绛水河东路南段和绛水河西路改造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对雨污水进行截流。年内完成东路南段改造工程,启动西路改造工程。
           
 
25821-03    烟台市招远市夏甸镇萡家村村东㘫上(紧靠公路西边),有一厂子,白天大门紧闭,夜间车辆不断,流出的污水连石头都变了颜色污染很重。招远市       1.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废弃多年,厂内无生产设备和工人,未发现生产迹象,无明显车辆进出痕迹。招远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于当晚22:00左右对该厂进行了夜查,没有发现夜间车辆进出现象。
     2.经对厂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迹象,该厂没有外排口,周边只有一条沟渠,无石头变色情况,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厂区西南侧水渠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26821-47    烟台市开发区黄河路21号miss演艺酒吧周围环境极其嘈杂,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开发区噪声       1.黄河路21号,共有七层。一层为经营业户,二至四层为员工宿舍,约有50余人居住;五层闲置;六至七层为办公、培训教育。位于一层的miss演艺酒吧(2015年开始营业)、21号电音会所,存在噪声问题。
     2.执法人员到达时,21号电音会所未营业,miss酒吧自6月18日停业后,至今未营业。
责令改正       2017年8月20日,烟台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21号电音会所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手续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该娱乐会所位于医院周边200米范围内,不符合办理娱乐经营手续条件,综合执法局已安排专人,每天不定期巡查整改落实情况。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0件,其中1件涉及威海市,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办结26件,正在办理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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