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8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八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八批信访件共计23件。截至8月28日12时,已办结19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4件(其中莱州市1件,牟平区1件,海阳市1件,福山区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我市已办结19件案件中属实16件,不属实3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 62 家,立案处罚 1 家,罚款金额 5 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八批)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 类别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841 |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南边有两家炼铁厂,(工厂负责人为贾某某和贾某某),粉尘、噪音污染都很严重。 | 莱州市 | 大气、噪声 |
1.沙河镇河贾家村南负责人姓贾的两家炼铁厂为恒达铸造厂、江昇铸造厂。两家企业均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属“散乱污”企业。 2.两家铸造厂仅配备简单的布袋除尘设施,无降噪设施,存在粉尘、噪音污染问题。按照清理取缔 “散乱污”企业的要求,沙河镇政府于2017年8月8日对两家企业下达了限期停产通知书。两家企业已按要求于8月10日停产,8月12日断电、加贴封条。现场执法组到达现场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
是 | 关停取缔 | 8月19日莱州市立即组织沙河镇政府对两家企业进行清理取缔,截至8月20日凌晨2点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 |
2 | 850 | 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有家“吉超”养殖场,手续合法,排放也达标,建有沼气池,污水不会流到地面,也不会污染引黄工程,现在政府下通知不让养殖了。要求给个说法,政策不要这么严格。 | 龙口市 | 其他 | 信访人养猪场位于胶东输水干渠南侧10米处,生猪存栏量250头,建有100立方的沼气池。根据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的通知》(龙政发[2016]66号),胶东输水干渠两侧500米范围内属禁养区。该养猪场所在区域属禁养区,不能从事养殖行业。 | 是 | 责令改正 |
1.通过解释和宣讲禁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帮助其销售存栏生猪,当事人已同意搬迁。 2.250头生猪已于8月21日上午全部销售完毕;养殖设施已于8月21日拆除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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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74 | 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附近烟台立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废矿物油处理的企业(目前为迎接检查停了锅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含废矿物油污水超标排放,怀疑设两条管道,一条为应付检查,一条夜间偷排没处理的废水。企业一天要处理20吨废矿物油。2.过滤废油的白土渣非法转运处理,一年有上万吨,但上报的量很少,转运联单造假。 | 开发区 | 水、固废、其他 |
1.烟台立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开封路3-36内7号,并非在长江路附近。2016年12月1日,获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采用精馏方式处理废矿物油HW08。6月15日,企业向环保局提交了全厂停产检修申请报告,申请停产至7月22日。7月17日,烟台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责令企业停产整治,限期配套污水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8月11日,因生物质锅炉改燃气锅炉未完成整改,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停产并非为迎接检查停运。 2.投诉反映的污水超标排放、夜间偷排问题。一期项目2016年9月14日通过验收后,企业未投产即开始二期项目建设,并于2017年1月3日开始生产。经查阅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2017年4月编制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1月8日至9日进行的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获得竣工环保验收意见之后仅生产13天,尚未开展污水采样检测,未发现污水超标排放问题。8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企业未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开启、维持菌种,未排水。经现场排查,未发现私设暗管偷排污水问题,但存在局部雨水流入污水管网的问题。 3.投诉反映的白土渣非法转运处理、转运联单造假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其危废仓库进行了封存,出库台帐显示,全厂共处理废矿物油4408吨,最大生产量为118吨/天,最小为68吨/天,投诉中提到的每天处理20吨废矿物油有误。经现场核实,企业自投产以来废白土渣和现存未用白土共计约30吨,目前贮存在其危废仓库内,初步排除企业非法转运行为,投诉中所述一年非法转运上万吨白土渣不属实。2016年10月25日,企业已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经查阅企业申报的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号为37066120170124),白土渣产废量约180吨/年,结合环评及实际生产,不存在少报行为。因处置单位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质到期,该企业产生的危废未转移处置,暂未报批转移计划,也未申请危废转移联单,不存在转移联单造假问题。 |
是 | 停产整治 |
1.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对厂区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并满足初期雨水收集及应急池废水处置需求。目前,企业正在组织开展雨污分流改造。 2.要求企业制定上报整改方案,企业已于8月22日制定上报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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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76 | 烟台市芝罘区西北部有个工业园区,每天有几万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海洋,比如在东经121'18’8.89,北纬37'34'20.74,夹河东侧入海处有一个排污口,每天都有几万吨废水外排。向住建、环保、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反映多次,都没有解决。 | 芝罘区 | 水、海洋 |
1.针对“烟台市芝罘区西北部有个工业园区”情况:该工业园是幸福区域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区域,该区域已被政府重新规划为商住区域,现有企业将逐步搬迁。该区域内存在生产性废水排放的企业有5家:烟台健露奶牛养殖场已于8月初关停取缔,烟台德华服饰有限公司现已停产等待搬迁,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烟台金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奥东化学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现场检查时无生产性废水排放。以上企业均配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一号明沟,芝罘区环保局已将其列入重点污染源监管单位清单,日常监测,废水均达标排放。其他企业和单位均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排放。通过调阅该区域用水情况,该区域用水总量为31.7万吨/年,平均日用水量868.5吨,大部分为生活用水,与信访人反映的每天都有几万吨废水外排情况有较大出入。 2. 经现场定位,该反映位置属于幸福1号明沟。市排水处已在现场设置了污水截留装置,除行洪期外,正常污水已通过污水截留装置将截断的污水排往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雨季周边区域遭遇强降雨时,幸福一号明沟需要提闸泄洪,污水混合雨水排放入海。平时在市区用水量高峰时段或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检修导致处理水量减少的情况下,幸福一号明沟有时也会发生污水溢流。 3.针对“曾向芝罘区住建、环保、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反映多次,均未有解决的问题”:芝罘区海洋与渔业局、芝罘区农发局、芝罘区住建局均未发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芝罘区环保局曾收到两起关于该问题的信访投诉,在做好企业排污排查的基础上,芝罘区环保局均向烟台市城管局提出对幸福一号明沟进行彻底改造,避免污水溢流的合理化建议。经对接了解,烟台市城管局已设置闸坝,对附近企业、居民排放污水进行截流,截流污水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是 | 其他 |
1.对1号明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幸福办事处会同区城建部门、城管中队对入海口表层淤泥及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对入海口进行全面清淤,加固两岸泥土,理平夯实河床,铺设排水管道对入海口护坡进行混凝土硬化,砌筑入海口围墙。目前,环境整治工作已完成。 2.市城管局将立即对幸福1号明沟未加盖部分用彩钢瓦板进行临时加盖,避免臭味溢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今年年底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后,全部更换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板。 3.今年开始市城管局对幸福区片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工程完成后,幸福1号明沟污水进入量将大量减少,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2%,计划年底完工。 4.幸福1号明沟已被市城管局列入芝罘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工程已经开工,计划今年年底完工,届时,将有效解决幸福1号明沟的水体黑臭问题。 5.市城管局将在该区域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重新铺设一条DN1600的污水主干管,全长5748米,将该区域的污水进行分流,减轻原污水主干管的运行压力,同时也能对原污水主干网进行疏通维护。该工程已于2月份开始施工,目前已铺设完成4991米,计划2017年12月底竣工。 6.加快幸福一号明沟周边旧城区改造步伐,争取正在洽谈的深圳华侨城项目尽快落地,结合项目建设,改善排水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彻底化解幸福一号明沟问题。届时,幸福1号明沟内将无污水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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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93 | 烟台市栖霞市臧家庄镇龙回头村南边山上有一个化工厂,整天排放特别难闻的气体和废水,导致当地水无法饮用,苹果树都被污染了,影响居民健康。 | 栖霞市 | 大气、水 |
该工厂为烟台澳通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1.关于群众反映“整天排放废水,导致当地水无法饮用,影响居民健康”问题。调查时,该公司已经停止生产,现场仅有部分技术工人在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前期雨水收集池正常使用;应急事故池存水约120方;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生产冷却循环利用,无污水外排;生产车间的地面冲洗水收集后配制4038液体黄药不外排;液体黄药储罐已经完全密封;污水处理池也已加盖密封。8月20日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南山体雨水处、厂界西南200米水塘处、龙回头村1口公用井水、东尹家村村民家2口井水、郭家店村村民家中1口井水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村民家中自用及公用井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要求,检测结果达标。水塘、山体雨水水样分别检出石油类物质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其它污染物均符合标准要求。 2.关于群众反映“整天排放特别难闻的气体,苹果树都被污染”问题。经核查,5月份前该企业原有20吨燃煤锅炉一台,排放的二氧化硫气体在遇到气压低、有轻微降雨的情况下,形成的酸雨会对果树造成一定的污染。 |
是 |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
1.针对排放废水问题,检查采样时该企业虽已停产,但由于建厂初期,采购的设备露天堆放,经雨水冲刷,所含的石油类物质混入水体渗入地下,在雨季经雨水反复冲刷石油类污染物顺雨水释出,造成石油类污染物超标排放。对此,栖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在公司南侧山体渗水处建立防渗收集池,回收水全部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2.针对果树污染的问题,今年5月该企业20吨燃煤锅炉已停止使用,目前已新购置安装一台6吨的燃气锅炉,从根本上解决二氧化硫排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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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13 | 烟台市龙口市北马镇上夼村,举报人家中有80亩山林和池塘,被北马镇政府转卖,山林里面的沙土卖掉后并没有把沙空填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龙口市 | 生态 |
1.信访人的80亩山林和池塘,属上夼村集体所有,由该信访人承包,期限为2009年至2059年。2011年,南山公司与上夼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整治合作协议,实施土地复垦整治。 2.南山公司实施土地整治,依据的是其与上夼村民委员会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南山公司实施土地整治的地块原属丘陵荒坡土地,整治采取水平推进方式,未形成深坑,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了该信访人所承包的约10亩荒坡土地,因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该信访人于2015年12月将南山公司、北马镇政府和上夼村委会一并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龙口市人民法院已于当日正式受理,但尚未宣判,致使该地块尚未进行复垦整治。 |
是 | 责令改正、约谈 |
1.2017年8月20日—21日,南山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区域地面堆存的废石料进行了彻底清运,并按标准实施了修复。 2.8月19日下午,龙口市分管市级领导对南山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协调南山公司与信访人尽快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并由南山公司对剩余约10亩采挖区域进行复垦整治,同时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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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14 | 烟台市龙口市东海区东海旅游度假区内,有一电厂往海里排污水且该厂冒白烟。度假区内还有一南山铝厂排放刺鼻气味。海边烧烤排放油烟,使用高音喇叭演唱噪音扰民。休渔期打捞海产品影响生态。 | 龙口市 | 水、大气、噪声、海洋、生态 |
1.经查,该区域电厂为东海热电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工业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管道排入附近的黄金海岸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中水用于电厂、绿化。信访人所指排海污水应为直流冷却海水,东海热电使用海水进行冷却,直流冷却海水为间接冷却水,该水通过明渠排放入海。7台机组所排放的废气均已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烟气排放烟温在50-60℃之间,烟气湿度18%左右,水汽含量大,因此烟囱排放口烟气呈白色状态。 2.南山铝厂为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及周边小区未闻及异味。 3.该区域海边游乐经营点、沙滩烧烤店有音响设备的共10家10台。前期,徐福街道已针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其中取缔清理7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验收合格继续营业的20家。 4.今年以来,龙口市共开展海上执法巡航162天次,航程1.2万海里,共查处违规捕捞渔船147艘次,罚款303.1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现象,休渔期非法捕捞案件呈连年下降趋势,但仍然存在个别渔船在休渔期偷捕的现象。 |
是 | 责令改正 |
1.8月20日上午,对10家有音响设备的经营店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即日起所有音响设备音量调至抵挡,21时前必须关闭;同时安排人员每晚进行巡查。 2.全面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偷捕渔船。一是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公示公开制度,对休渔期间违规捕捞的渔船严格执行扣减燃油补贴措施;二是进一步落实定点停靠措施,发现违规离港的及时制止、举报,由渔业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加强伏季休渔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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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24 | 烟台市莱阳市城乡镇马山路103号,山东凯马铸造有限公司,晚上11点之后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晾晒衣物,腐蚀了举报人的汽车漆面。 | 莱阳市 | 大气 |
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铸造车间冲天炉已停运,各种设备均张贴停用标志,鼓风机房已于2017年3月16日封存。 1.山东凯马铸造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所属铸造事业部。关于投诉中反映的凯马公司夜间11点之后偷偷生产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在2017年8月16日全面停产之前,采取避峰就谷用电方式,夜班作业,属于企业正常生产。 2.关于投诉中反映的粉尘污染严重、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晾晒衣物、腐蚀了举报人的汽车漆面问题。经调查,在2017年3月16日冲天炉停运之前,发生过此类问题。3月16日冲天炉停运之后,再未发生过此类问题。 3.按照华源莱动公司的总体规划,华源莱动上层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同意对凯马铸造所在厂区土地和厂房进行整体转让,华源莱动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向莱阳市环保局递交了凯马公司停止生产报告,凯马公司已从8月16日起全面停产。目前该项目已经进行了资产评估,制定了产权交易委托合同,正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 |
是 | 关停取缔 | 要求加快推进山东凯马铸造有限公司土地转让和拆迁工作,在实现整体转让之前,莱阳市环保局将切实强化监管,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 |
9 | 936 | 烟台市莱阳市冯子庄镇天桥屯村,山东大柴钢盖有限公司,晚间排放刺鼻气味。 | 莱阳市 | 大气 |
山东大柴钢盖有限公司实名为山东大柴神宇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山东大柴神宇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因设备维修,2017年8月14日起处于停产状态。冯子庄镇应为冯格庄街道办事处(或莱阳经济开发区) 1.山东大柴神宇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铸造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冲天炉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湿法脱硫方法进行处理。铸造车间树脂砂铸造过程中树脂受热产生有机废气(异味),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2017年7月26日,莱阳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异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臭气浓度(无量纲)14,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量纲标准为20)。 2.在8月19日现场检查中,公司正在停产检修,投诉人反映的刺激性气味是因为公司在前段时间生产过程中,铸造车间封闭不严,部分有机废气(异味)外排造成的,情况基本属实。 |
是 | 停产整治 |
1.由市环保局负责,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并会同开发区管委切实抓好企业监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禁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 2.要求山东大柴神宇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停产整顿,立即对铸造车间进行封闭改造,坚决杜绝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消除对附近村庄居民的影响,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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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17-100 | 烟台市开发区大季家石家庄路37号的元华公司,生产时噪音扰民,排放大量浓烟,污水超标排放。 | 开发区 | 大气、水、噪声 |
1.烟台元铧钢管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路37号,周边均为工业区。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执法人员到达时,企业正在进行天然气管道施工,处于未生产状态,未发现排放大量浓烟;经查,企业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轧钢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采取了生活污水检测,结果达标。经排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源为环形加热窑炉,配套双级旋风除尘器,脱硫、脱氮采用双碱法+电捕焦方式。经调阅以往生产车间运行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及监督性监测报告,未发现废水、废气、噪声超标排放现象。 2.经问询企业负责人,今年以来曾因停产检修停炉启动2次,分别为1月30日和5月7日。因起炉曾发生过持续冒黑烟30分钟左右现象。生产噪声主要涉及钢管放置碰撞、装车碰撞、钢管轧制气爆等工序,综合分析认为,存在偶发性噪声,影响相邻工业企业。 |
是 | 责令改正 |
1.企业已于8月22日完成天然气管道对接,并拆除煤气发生炉管路,以后将不再使用燃煤。 2.要求企业加强生产过程中有关工序的管理,在厂区西侧加装了长约70米、高约3米的隔音板,减轻对周边企业的噪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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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17-123 | 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185号,宝钢集团的一家公司噪音大,晚上冒浓烟,厂南边还有个化工厂,排放有毒气体。 | 芝罘区 | 大气、噪声 |
执法人员分别于8月19日、20日及21日白天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信访人所反映企业是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185号的宝钢股份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其南侧为万华合成革集团老厂区。 1.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8月20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使用燃气热处理炉1台,废气通过30米烟囱排放,现场未发现冒黑烟现象。8月20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噪声进行监测,根据噪声监测报告,东厂界、西厂界昼夜噪声达标,南厂界夜间噪声达标,南厂界昼间噪声受蝉声影响超标;8月21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热处理炉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经监测该公司燃气热处理炉废气二氧化硫、烟尘达标排放、氮氧化物超标0.05 倍。 2.万华合成革集团老厂区 万华合成革集团老厂区内大部分企业自2014年起陆续停产搬迁,院内目前未搬迁的有工艺废气排放的企业为烟台金地桶业有限公司、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大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对厂区周边进行勘察,未闻到明显异味。8月21日上午对该厂区周边空气质量开展监测,8月22日收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厂区周边空气质量达标。 (1)烟台金地桶业有限公司 检查时,镀锌桶生产线和喷漆线均未运行。经调阅企业近期的生产报表,该企业于7月26日、7月30日、8月5日、8月7日每天生产4小时,其余时间未生产;喷漆线配套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流平工段配套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因喷漆线未运行,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 (2)大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月20日现场检查,聚酯多元醇车间生产、CT车间未生产,8月21日,2个车间均正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反应釜灌装口逸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已使用移动式VOCs收集装置进行收集,此外,CT车间正在安装固定式VOCs收集装置;废水池因收集蒸馏水汇入,池中外冒蒸气有轻微气味;生产蒸汽收集设备未设置冷凝装置;污水收集池未密封。 (3) 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月20日、8月2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均未生产。该公司目前间歇性生产,自2017年8月14日起停产至今,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车间没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装置。 |
是 |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
1.针对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热处理炉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环责[2017]号),并依法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 2.要求华大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T车间固定式VOCs安装收集装置;蒸汽收集设施需配套设置冷凝装置;密封污水收集池,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3.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置装置,未建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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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17-41 | 烟台市栖霞市观里镇小房山有家恒发石材有限公司,超出采矿许可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粉尘污染严重。投诉人多次向环保、国土、市长信箱、公安部门投诉,未处理。 | 栖霞市 | 大气、生态 |
栖霞恒发石材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 1.关于群众反映“超出采矿许可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确实存在非法排放粉尘和越界行为,但不存在超出采矿许可范围开采矿产资源问题。2017年5月2日,栖霞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完善粉尘防控设施,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6月24日,栖霞市国土局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有涉嫌越界行为,随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26日委托中介机构对该矿区进行了勘测,证实确实存在越界行为。但越界部分仅挖出表层,经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尚未开采出矿产品,不存在盗采矿产资源问题。7月5日,栖霞市国土局针对该公司再次越界违法开采行为,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界内,并处以2.8万元罚款。 2.关于群众反映“多次向环保、国土、市长信箱、公安部门投诉,未处理”问题。经调查核实,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不存在接到投诉不处理问题,栖霞市市长信箱从未收到与恒发石材有关的投诉。 |
是 |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约谈 |
1.针对该公司越界行为,5月13日,栖霞市国土局对其进行了警告,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月5日,针对其再次越界违法开采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回界内,并处以2.8万元罚款。同时,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期间未发现有越界行为。 2.针对该公司无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不完善和部分物料场未遮盖、未建设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沉淀池等问题,5月2日,栖霞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完善粉尘防控设施,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8月19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继续停止生产,完善防尘设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并处25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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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817-49 | 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村书记施某某为开采沙子、卖地,伙同他人毁坏国家一级防护林一百多亩。 | 莱州市 | 生态 | 三山岛村支部书记为施某恩,信访反映的“三山岛村村书记施某某为开采沙子、卖地,伙同他人毁坏国家一级防护林一百多亩”问题,经走访三山岛村村干部、群众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及实地核查,三山岛村村东沿海防护林地内有4处区域曾分别被本村村民施某顺、施某云、施某平、施某岐非法占用,信访反映的问题应为此案件。该案在2012年9月被莱州林业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经林业公安调查核实:2000-2012年,三山岛村村民施某顺、施某云、施某平、施某岐4人在未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在三山岛村村东沿海防护林地内套建院墙,占用林地从事养殖活动,其中施某顺、施某云、施某平、施某岐占用林地面积分别为15.99亩、10亩、5.56亩、7.7亩,合计39.25亩。莱州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7月对3人作出判决,其中施某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施某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施某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施某歧未对其所占林地造成毁坏且主动将院墙拆除,被免于起诉、免于行政处罚。莱州市纪委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2月对涉案的施某顺、施某云、施某平3名党员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经调查,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三山岛村党支部书记施某恩与施某顺、施某云、施某平、施某岐等四人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 | 否 | |||
14 | 817-50 | 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新合村刘某某的山河混凝土公司,从单山村、前吕村、后吕村、西北村、要王村、新合村、街西村的黑松林及院上村、前吕村的河道盗取大量的沙子,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 莱州市 | 生态 |
1.该案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山河混凝土公司。公司位于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东南村村南,2011年4月成立,年销售商品混凝土4—5万立方米,具有烟台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7058307)。 2.执法组于19日下午对涉及村庄的黑松林及河道进行了现场勘察,未发现盗沙迹象。 3.执法组对7个村庄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询问,并随机向村民调查,均反映近年来该区域未发生盗沙现象。 4.从市国土局、市水务局调取的近两年群众来信来电记录看,无涉及该区域的盗沙举报情况。 5.2017年4月,莱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山河混凝土公司院内存沙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出具了2016年12月以来的购沙凭证,证明院内存沙是从招远市河东沙场、蚕庄沙场、天一沙场购买。 |
否 | |||
15 | 817-51 | 烟台市莱阳市沐浴店镇北旺村有家“世茂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矿山,排放大量粉尘、噪音,尾矿渣乱堆乱放,环评造假,严重破坏周围环境。 | 莱阳市 | 大气、噪声、固废、其他 |
莱阳市沐浴店镇世茂建材有限公司是沐浴店镇北旺石材厂的销售公司,实际加工生产的是北旺石材厂(以下统称沐浴店镇北旺石材厂),该企业主要进行矿山开采和石子加工,年产量在5万立方米左右,检查时,正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无噪声、无粉尘产生。 1.关于投诉中反映的非法开采矿山问题。莱阳市沐浴店镇北旺石材厂持有合法的采矿许可手续,采矿许可证号为C3706822009037120028587,有效期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1日,不存在非法开采问题。 2.关于投诉中反映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该企业通过密闭、建设喷淋装置,加装布袋除尘设备,对粉尘进行了有效处理,对产品区采取遮风抑尘网进行覆盖。在铲装和运输过程中,配备了1辆洒水车,对厂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作业,有效遏制了铲装和运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为切实降低运输过程中粉尘的产生,该企业还采用石渣为原料修建了一条约2公里的绕村路。2017年7月22日,按照《莱阳市膨润土开采及石子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已对该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改,因此目前不存在噪声和粉尘问题。 3.关于投诉中反映的矿渣乱堆乱放问题。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该厂在厂区的西北面设定了一个废石暂存场所,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进行暂存,后期用于矿坑回填及铺路,不存在矿渣乱堆乱放问题。 4.关于投诉中反映的环评造假问题。该企业2016年10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形成莱阳市沐浴店镇北旺石材厂建筑用闪长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0月24日通过了莱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不存在环评造假问题。 5.关于投诉中反映的严重破坏环境问题。目前,矿区范围内的采坑是该矿在正常开采过程中必然形成的,属正常现象,不存在严重破坏环境问题。 |
是 | 停产整治 | 要求沐浴店镇北旺石材厂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环保部门和沐浴店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司整改到位。 | |
16 | 817-62 | 烟台市政府在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建设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超标排放,致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养殖的生物大量死亡,造成该公司停产及巨额经济损失。烟台市政府同意对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进行征收,但在征收工作中进行虚假评估。 | 高新区 | 水、其他 |
1.关于“烟台市政府在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建设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超标排放,致使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养殖的生物大量死亡,造成该公司停产及巨额经济损失”问题。 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均是在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发改部门可研批复后进行建设的,排海混合区海域使用证也是按照用海审批程序依法取得的,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一期工程调试运行期间存在出水超标问题,对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造成的污染损失已按照法律程序予以了妥善解决,同时2006年以后该养殖中心已停止养殖行为。二期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后深海排放,设施运行正常,目前经烟台市城市排水管理处监测站监测,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生海洋污染事件。 2.关于“烟台市政府同意对烟台市增养殖中心进行征收,但在征收工作中进行虚假评估”问题 在坚持司法诉讼的同时,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也一直在寻求通过上访途径解决问题。2009年12月,烟台市单独设立高新区,烟台市政府将该信访案件转交烟台高新区管委妥善处理。烟台高新区管委多次与烟台市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12年1月,在该中心占用地块还没有项目落户的情况下,烟台高新区管委与该中心协商启动征收前的摸底测评工作。经多次评估评估补偿总额由831.0027万元增加到16560339元,但该中心一直不予认可。此,烟台高新区管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研究解决措施。烟台高新区工委、管委领导自2016年9月以来会同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等先后进行6次接访,与该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协调沟通,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烟台市正平资产评估事务所(原烟台海元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专门出具了《烟台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评估工作情况说明》。 高新区相关部门开展的评估工作均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的,信访人反映的征收工作中的虚假评估问题不属实。 |
否 | |||
17 | 817-70 | 烟台市龙口市兰高镇沙村有一家电镀厂,常年往地下排污水。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均未解决。 | 龙口市 | 水 |
1.龙口市鼎昌电镀有限公司位于兰高镇大堡家村,主要进行电镀锌、镍铬、热镀锌等金属加工业务。该公司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黄水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排污口安装了自动监测设施并已联网运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水排放,未发现往地下排污行为。 2.2017年8月16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内2个水井及周边宋家窑村、大堡村、镇沙村的3个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3个村井水样品均未检出六价铬和镍,厂区内2个水井六价铬浓度分别为0.010mg/L和0.011mg/L ,未检出镍;5份水样锌浓度在0.008-0.024 mg/L之间;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规定的限值。6月22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山东恒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排污口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均达标。 3.2015年1月至今,龙口市兰高镇政府和环保局均未收到关于该公司往地下排污水的群众举报。 4.2017年5月,龙口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并处罚款2.3万元。8月16日发现其电镀槽和部分辅助槽未拆除,现场责令立即拆除。 |
是 | 责令改正 | 8月18日,该公司相关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 | |
18 | 817-86 | 1、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204国道41公里处,烟台合盛塑料有限公司,收购废旧塑料制造塑料颗粒,有刺鼻气味,空气污染严重。上面来查他们就藏起来,过后继续生产。2、村里有养猪户四、五家,废水全部排在水沟里,渗到饮用水井里,污染了地下水。 | 栖霞市 | 大气、水、其他 |
1.烟台合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1号车间停产,2号车间5台造粒机3台正在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进厂检查时,厂区院内有轻微塑料熔化异味。通过查看现场、材料、台账及调查询问,未发现该企业收购废旧塑料问题。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2号破碎料车间15米排气筒排放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现场采样进行检测,所检验5项指标全部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2017年6月23日,该企业因用作原料的废旧塑料露天堆放场未硬化,被栖霞市环保局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对露天原料堆放场进行硬化;7月15日,环保部第35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打击进口废物加工环境违法专项行动检查,根据检查组反馈情况,7月18日,栖霞市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两处塑料颗粒拉丝冷却水池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拆除。经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躲藏检查情况。 3.针对群众反映的“村里有养猪户四、五家,废水全部排在水沟里,渗到饮用水井里,污染了地下水”问题。经核查,位于宋家埠村中的6户畜禽养殖户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但废水均排放到污水池内。栖霞市畜牧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宋家埠村采取了5个地下水水样进行检测,所检测19个指标,除硝酸盐超标外,其他18个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所检测的硝酸盐指标与养殖户养殖项目无直接关联。多年来的监测数据显示:栖霞市境内地下水硝酸盐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
是 |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
1.烟台合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但现场采样时该企业1号车间停产,2号车间仅有3台造粒机正常运行,在未达到满负荷运行的状态下,部分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为确保企业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栖霞市环境保护局于8月20日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于9月20日前完成对1号车间和2号车间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2.桃村镇人民政府于8月20日对宋家埠村6户养殖户下达了关停通知,责令立即关停养殖场,宋家埠村6户养殖场已于8月25日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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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818-33 | 1、烟台市龙口市华龙友信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电镀生产废水处理不达标,重金属和化学需氧量超标。2、龙口市玉龙纸业有限公司、龙口市佳源颜料有限公司、烟台恒源生物有限公司、龙口市道恩钛白粉厂和龙口市化工厂等企业批建不符,废水处理不达标。 | 龙口市 | 水、其他 |
1.山东华龙友信材料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表面镀锌。其生产废水经污水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西侧的市政管网。7月16日,该公司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已联网运行,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2016年9月19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了取样监测,属达标排放;2017年5月30日,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属达标排放。该公司8月16日停产,现场检查时无废水排放。 2.①龙口玉龙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轻型纸、纯制纸7.5万吨。2017年7月,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核备案(备案号鲁环评函〔2017〕93号)。配套建设了1座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的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生化物化和深度处理后直排入海,其总排放口安装有联网运行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证编号FS-20170301,现日排水量约1800方,在线数据显示稳定达标排放。8月16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排放。 ②龙口佳源颜料有限公司:2005年6月29日经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2007年6月18日通过了烟台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经调查,该公司建设规模、工艺与环评批复一致;因设备维修和燃煤锅炉改造,自7月20日停产至今,排污口无废水排放。调阅其近期废水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③烟台恒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规模、工艺与环评批复一致;2017年8月7日全面停产至今,排放口无废水排放。调阅近期废水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④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一期2万吨/年和二期8万吨/年均经烟台市环保局批复、验收;一期2万吨/年、二期8万吨/年生产线改造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已取得烟台市环保局备案意见。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总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8月6日,龙口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58mg/L,超过50mg/L的排放限值,龙口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896万元。本次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排放公示渠内无污水排放。 ⑤龙口市化工厂:该企业已委托编制完成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8月11日聘请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针对该企业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问题,龙口市环保局已于8月1日依法责令其停止硫酰氟项目和磷化铝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污水排放口仅有生活污水排放,龙口市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排放。调阅近期废水在线监测历史数据,该企业达标排放。 |
是 | 责令改正 | 龙口市环保局责令龙口市化工厂在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取得备案意见前,未经批准不得投入生产。 | |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八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3件,截至2017年8月28日已办结19件,正在办理4件(莱州市1件,牟平区1件,海阳市1件,福山区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