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五批)

日期:2017-08-2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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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8月2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五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五批信访件共计19件。截至8月25日12时,已办结17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2件(其中莱州市1件,龙口市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另有1件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威海市信访件,因涉及我市相关企业,此次一并公布。

我市已办结17件案件中属实13件,不属实4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20家,罚款金额102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烟台市一览表(第五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417      烟台市龙口市黄河营村玉龙造纸厂,将污水排入海里,将垃圾埋到地里,噪声、臭味污染严重。龙口市水、固废、大气、噪声、海洋      调查核实情况:1.该公司成立于1978年,为国控污染源,直排海企业。配套建设了15000T/d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生化物化和深度处理后通过入海管道直排入海。该公司安装了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废水在线监测均达标。经现场监测,夜间噪声北厂界为56.2dB、南厂界为57.8dB。
          3.制浆生产线已于2017年4月正式停用,蒸球已全部拆除落地,管道已拆除;碱回收车间停产,部分管道拆除。厂区外未闻及异味,抄纸车间内可闻及轻微抄纸异味。
          4.该公司在其厂区内西侧填埋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木屑。
     
   存在问题:1.夜间部分厂界噪声超标。2.该公司在其厂区内西侧填埋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木屑。
责令改正
    、
    立案处罚
    、
    约谈

        1.   2017年8月17日,龙口市环保局向龙口玉龙纸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17]第12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听告字〔2017〕第129号),该公司自愿放弃听证和陈述申辩权利,8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7]第129号),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2017年8月17日,龙口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17日对填埋的垃圾进行清运,送龙口市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置,垃圾已清运完毕。
   
   
   

2425      烟台市牟平区紫金山庄晚上有刺鼻的臭味,怀疑南面的企业偷排。并反映鱼鸟河上游有企业偷排污水。2.紫金山庄南面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已经动工但没有手续,强烈反对在此处建污水处理厂。牟平区大气、水      经查:1.反映“烟台市牟平区紫金山庄晚上有刺鼻的臭味,怀疑南面的企业偷排”问题不属实。紫金山庄南面共有9家企业,其中能够产生异味的企业有3家,分别为烟台成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高阁抛光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港南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今年7月份牟平区环保局对上述三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接到本次信访投诉后,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和夜查过程中,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偷排现象。紫金山庄南侧原有3个养猪户,经牟平区政府统一安排,分别于8月8日、8月10日、8月16日关停搬迁。
          2.反映“鱼鸟河上游有企业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经查,鱼鸟河上游共有19家涉水企业,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工业企业偷排生产废水现象。
          3.反映的“紫金山庄南面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已经动工但没有手续”问题不属实。为解决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017年牟平区政府计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项目拟选址地块位于鱼鸟河与小鱼鸟河之间,崔山大街北侧,与紫金山庄小区直线距离1.4千米,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目前未开工建设,拟选址地块南侧正在施工的是崔山大街加水站工程。由于我区多年降雨量较少,2017年牟平区政府投资52.5万元在鱼鸟河污水处理厂拟选址地块南侧、崔山大街道路北侧新建一处加水站,用于绿化养护浇水及道路保洁洒水工作,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该加水站与污水处理厂工程无关。



3426      烟台市蓬莱市登州路174号新达化工,靠近海边,排放污水,日用水量和排水量没有达到比例,排水量只有50%,剩下的污水排入通海的河里。多次向环保系统反映未处理。并反映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铬、苯胺超标。之前排放废气粉尘污染。现在该厂停产检修,并建议检查该厂的危废,实际产量与处理量不符。蓬莱市水、固废、大气、重金属、海洋      经查:1.“烟台市蓬莱市登州路174号新达化工,靠近海边,排放污水……污水排入通海的河里”,情况不属实。蓬莱市新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蓬莱市登州路174号,距离海边直线距离约3公里,企业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蓬莱市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投诉中所提的河道未发现该企业排放的污水。  
          2.“日用水量和排水量没有达到比例,排水量只有50%,剩下的污水排入通海的河里”,情况不属实。企业生产污水主要为压滤及冲洗过程中产生。依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2016.2017年理论生产废水产生量分别为49262吨和22952吨,根据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统计,2016.2017年实际排放废水分别为48315吨和22563吨。企业污水处理费用包含在自来水费中一并缴纳,该企业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污水,不需再缴纳污水处理费,因此,企业没有必要通过河道排放污水。  
          3.“多次向环保系统反映未处理”,情况不属实。自2013年3月至2017年6月,蓬莱市环保局共接到与蓬莱市新达化工有限公司有关信访案件3起。1起信访案件信访人选择司法程序,蓬莱市人民法院认定“该案件与新达化工有关”证据不足,信访人败诉。其余2起信访案件信访人对环保局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并满意。
        4.“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铬、苯胺超标”,情况不属实。2017年8月17日9点,蓬莱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生产的原水和曝气池采样监督性监测,六价铬、苯胺类都不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规定的排放标准。
          5.“之前排放废气粉尘污染”情况不属实。企业废气产生源主要有燃煤锅炉、磨粉车间破碎工艺产生。①燃煤锅炉废气经水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日常环保监察中均正常运行。根据《烟台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蓬莱市环保局要求企业在2017年10月底前改用清洁能源,淘汰燃煤锅炉。②破碎车间破碎设备自带4个布袋除尘   设施,破碎车间为全封闭车间。日常调查,企业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6.“该厂的危废,实际产量与处理量不符”,情况不属实。经过蓬莱市环保局现场核实,   2016年和2017年危废产生量、处置量与暂存量逻辑关系相符。
   
   
   



4445      烟台市芝罘区芝罘街道办事处附近有一个只楚药业,该厂蒸馏药品,有很大气味。该地的长河印象小区北侧有很多垃圾场和煤厂,使得小区周围有很多垃圾。芝罘区大气、垃圾
   
          1.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外未闻到明显气味,厂区内部分生产车间设施存在异味,已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并于当晚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开展气味监测。共对4个厂界外环境敏感点以及9个气味治理设施排放口进行了布点监测,烟台同济监测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所有点位的大气污染物监测浓度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长河印象小区周边垃圾问题:经查看,小区周边确实存在垃圾,并在小区北侧发现有塑料回收市场。内有49个业户,塑料物品堆放集中,有消防隐患。针对煤厂问题:在16日下午到现场核查后,现场储煤95%已覆盖。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查封扣押    1. 只楚药业气味问题情况: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气味无组织排放问题,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改字〔2017〕第70号),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烟芝环罚告字〔2017〕第23号)。截至8月17日10:00,企业已完成封闭无组织排放气味车间的所有窗户;并要求加强车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尽一切可能减少无组织气味排放;8月17日10:00起,企业采取了限制生产措施,5条生产线已停止生产2条,进一步降低排放负荷;企业对污泥储运箱实施了全封闭升级改造工程,于8月18日全部完成。
        2.小区周边环境问题:
        (1)动用4台运输车、2台挖掘机、3台装载机,对玺萌橘子洲小区周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小区西侧、西北侧裸露土堆进行了密目网覆盖;对小区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卫生死角等问题进行整治清理;同时对农校路两侧倾倒的建筑及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截止18日中午,玺萌橘子洲小区周边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已全部清理完毕。
          (2)区经信局与只楚办事处严格执行封存规定,禁止煤炭违规销售和运输,坚决杜绝扬尘现象出现。

5446      烟台市开发区中建悦海和园小区,南面有一垃圾场、有一冶炼厂,周六周天零点以后小区内有塑料味和异味。该小区南面有一条白银河(该河直接流入至海里),河沿线的富士康、荣昌制药厂将污水排入白银河,导致水质发臭。向省厅投诉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回复态度不好,且有所推诿。开发区大气、水、海洋    投诉反映的垃圾场、冶炼厂及周六周天零点以后小区内有塑料味和异味问题。
          1.垃圾场。经查,中建悦海和园小区南面没有垃圾场,应为西向距中建悦海和园小区约3.8公里的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该垃圾处理厂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2017年6月22日、8月3日,针对垃圾场未进行覆土覆膜、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对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先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烟开环罚字〔2017〕第11号、第27号),分别处罚款5万元、10万元。目前,垃圾场覆土覆膜已全部完成。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月16日、17日连续2天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垃圾场厂界臭气浓度均不超标。
          2.冶炼厂。经查,信访中所指有一冶炼厂应为位于中建悦海小区南向偏东约2公里处的烟台市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5日向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检修报告,停产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9月7日。8月17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性气体,收集后采用4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7年6月7日,该企业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车间排气筒和无组织点位进行了采样检测,6月15日检测报告显示,氮氧化物、氯化氢、氰化氢、硫酸雾、颗粒物等指标均不超标。经分析,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完全能够充分吸收,不存在异味污染问题。  
        3.中建悦海小区。2017年6月,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对该小区6个点位进行了连续7夜的布点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计84个点次中,2个点位5次检出(最高值为13),均未超过厂界限值(20)。8月18日开始,再次对该小区进行了连续2夜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总计42个点次臭气浓度均未超过厂界限值。另外,今年以来,小区周边曾出现过占道晒渔网异味、海边积存浒苔变质异味等问题,发现后有关部门已及时进行了清理,8月19日至23日,环保局执法人员每天18:30至次日6:30在小区驻守巡查,均没有闻到异味,但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异味5次,执法人员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或居民家中后也均没有闻到明显异味,居民均表示几分钟前有味现在没有了。
          投诉反映的白银河沿线富士康、荣昌制药厂将污水排入白银河,导致水质发臭问题。
          1.8月16日16时,环保局、住建局、农海局、古现、八角街道办等部门人员,开始沿河上下游排查,至17日19时,排查完毕,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乱倒垃圾等问题。检测结果显示,8月17日、18日水质符合二类标准。另外,5月份以来白银河的水质定期检测结果显示,白银河水质一直为二类、三类,不存在水质发臭问题。
          2.富士康、荣昌制药。经查阅富士康、荣昌制药的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和历史监测资料,污水处理站运行未见异常,随机查看了2家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报告,结果显示均不超标。经查看富士康近期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通过现场检查,结合企业提供的厂区雨污管网图,2个企业污水处理站均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白银河问题。
          投诉反映的向省厅投诉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回复态度不好,且有所推诿的问题。经落实,该次投诉为山东省环保厅网上信访件。环保局接到转办通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偷排废气、明显异味、白银河水质受到污染等问题,并向投诉人电话回复和解释了有关情况,不存在推诿、态度不好等问题。

      1.发放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近1000份,公开环保局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执法人员手机号码。环保局和八角街道办事处各派驻1名工作人员,每天在该小区值班巡查(18:30至6:30),随时受理和第一时间查处群众举报。
          2.烟台市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土地即将于2017年12月到期,届时,烟台开发区将予以收回。目前,该企业已启动搬迁改造项目环评。

6461    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邵家村,村周围海水大面积被污染,海边有很多污水排放口。海阳市水、海洋      南邵家村位于辛安镇南部,村污水处理流程为:生活污水通过集中排污管道进入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林木浇灌。8月17日,海阳市环保局对处理后的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经监测处理后污水达标。
          1.关于“海边有很多污水排放口”问题反映情况属实。8月16日下午,辛安镇对南邵家村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经排查,南邵家村共有4处排放口直通大海。其中,①南邵家村海边公厕排放口,厕所面积30平米左右,建有化粪池,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往外运送作为农肥,但是在降雨量过大的情况下,存在化粪池溢满流入海里的情况。②南邵家村海边一小吃铺生活污水排放口,小吃铺面积100平米左右,主要在开海期营业,为渔民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经调查,确实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海里的现象。③南邵家村东鑫海珍品苗种场循环水排放口,苗种场建设于2004年,总面积4900平方米,育苗棚面积1120平方米,距离海边15米,有一个循环水排放口,主要进行对虾育苗。2017年5月,由于市场行情不好,经营业主已自行关停。④南邵家村东虎脚山下雨水排泄口,该雨水排泄口为降雨时山上雨水流动自然形成。经调查,沿河两侧没有污染源,现场观察水质清澈。
          2.关于“村周围海水大面积被污染”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海阳市渔业部门于今年8月2日至12日,对南邵家海水进行了例行抽样检查和海水监测,所有海水样本均正常(监测报告附后)。8月16日下午,海阳市渔业部门又立即对南邵家海域进行了应急监测,应急监测共分为三个断面,每个断面设置3个站位,共计9个站位。8月17日上午6点,海阳市渔业部门再次进行了出海采样及现场监测,根据现场巡视,未发现污染物及异常现象,水色、透明度等参数均正常。目前监测结果已出具,PH值、盐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海水油等参数均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但是海水盐度指标偏低、无机氮指标偏高。经海阳市渔业部门与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及烟台市渔业局专家对接分析,海水盐度偏低和无机氮偏高主要是受连续半个月强降水影响,大面积淡水流入海中,导致海水盐度偏低、无机氮偏高。此外,南邵家海边鱼群较多,没有发现海洋生物死亡现象。通过以上分析,南邵家海边不存在海水污染问题。
关停取缔      1.取缔排查中发现的南邵家村4处排放口。其中,①南邵家村海边公厕排放口,8月16日下午,辛安镇已对该排放口进行了封堵。②南邵家村海边小吃铺生活污水排放口,8月16日下午,辛安镇将其关停取缔并将污水排放口封堵。③南邵家村东鑫海珍品苗种场循环水排放口,2017年8月18日,辛安镇对循环水排放口进行了封堵。④对南邵家村东虎脚山下雨水排泄口,我们将加强沿河两侧环境打造,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对雨水排泄口造成污染。
          2.将进一步加大海水污染防控巡查力度,加强海水质量监测,确保海水不受污染。

7465    烟台市高新区北寨子村污水处理厂,污染了投诉人的养殖场(烟台通世养殖中心)。高新区其他      经查:通世海珍品养殖中心已闲置多年,举报人反映的北寨污水处理厂是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通世海珍品养殖中心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2004年7月15日至17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污水进入临近海域,污水污染了河口附近的海洋环境,致使位于下游的通世海珍品增养殖中心养殖的海参、大菱鲆苗种大量死亡。2005年10月,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烟台市政府委托,开始调查处理此事。2006年6月8日,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该中心签订了《污染损失补偿合同》,合同明确:“甲方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400万元”,“乙方同意今后不再就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不稳定排放造成养殖污染损失问题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当日,烟台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将该笔款项足额支付给通世海珍品养殖中心。随后,曲某某以“400万元是赔偿2004年的损失,2005年鱼苗死亡损失也应该赔偿”为由,要求支付2005年的污染损失,并分别向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但均被驳回。综上述,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烟台通世海珍品养殖中心被污染造成损失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予以了妥善解决,同时2006年以后该养殖中心已停止养殖行为。


8472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黑羊山村,这里的黑羊山山东省规划要复垦绿化,但是这两年有人还在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怀疑当地有利益勾结。莱州市生态       经查:黑羊山位于莱州市沙河镇黑羊山村村南,属烟台莱州市与青岛平度市交界区域,主要有石灰岩、大理石、钾长石等矿产资源。信访反映的“有人非法开采,举报过多次,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2005年8月,经莱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在黑羊山莱州境内设立采矿权两处,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大理石。2012年9月,两处矿区关停。2013年7月,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对两处矿区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招投标并实施治理。两处矿区关停后,我市国土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域有非法开采行为。为此,莱州市国土局加大了巡查力度,先后组织日常和夜间巡查检查70余次。2016年8月24日18时许,在该区域内发现一起自采自用生活石渣行为。因达不到立案条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其他       一是加强巡查监管,从18日开始在黑羊山莱州界设立专门卡点,新设两处高清监控点,对该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严防周边县市越界开采和非法盗采等现象。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快两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进度,确保2017年底全部竣工验收,切实改善区域环境面貌。

9488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办事处朱由二村开发区工业园,有家豪克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占地180亩,排放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当地官员以发展经济为借口,搬迁出售学校为企业腾地,新建学校离豪克橡胶不足400米,晚上校园内异味严重。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没有处理。莱州市大气、其他      1.对信访反映的“排放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核查,企业配备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设施,2017年8月16日,现场采集锅炉排气筒1处,厂区南侧上风向3处、北侧下风向1处无组织废气样本,经检测分析,均符合标准。
          2.信访反映的“搬迁出售学校为企业腾地”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位于城港路街道朱由二村的原朱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全市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于2007年与相邻的原朱由镇中学合并成九年一贯制城港路街道朱由学校,整体迁入原朱由镇中学院内。闲置的小学土地和房产于2007年11月出售给莱州市西由种业公司建设仓库,用于储存玉米种。
          3.对信访反映的“新建学校离豪克橡胶不足400米”问题,经实地测量,企业与学校最短距离427米,符合环评报告书中200米以上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4.信访反映的“晚上校园内异味严重”问题,基本属实。2017年8月17日,经现场采集校园内1处、豪克园区东砖厂1处空气样本,经检测分析,非甲烷总烃均小于1,臭气浓度(无量纲)均小于10,有轻微异味。
          5.对信访反映的“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没有处理”问题,经查,近年来只有2016年8月15日、10月19日接到2起举报豪克公司案件,接到群众举报后均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核查,并对信访群众进行了及时答复。
          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豪克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可通过管道直接排放,但根据2016年1月1日新实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项目需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立即依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8月18日,企业已签订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订购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由环保局和经济开发区加强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未整改到位前决不允许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企业周边的大气每月进行监测,确保符合标准。

10496      威海市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1.山后环境被牟平中嘉矿业的废料破坏了,把松树道路等都破坏了,刮风的时候风沙扬尘污染严重。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过,答复是未发现水质污染,但事实是环境被破坏了。2.废渣把山沟堵住了,下雨容易产生危险。牟平区生态、扬尘、固废      1.经查,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牟平区王格庄前松椒村,主要从事黄金采选。下辖宋家沟矿区、公司选厂及配套的尾矿库一座。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中嘉矿业废料”主要指该公司尾矿库内堆存的选矿尾矿,该尾矿库位于乳山市崖子镇万格庄村北山山后的山谷中,与该村一山之隔。现场检查,该尾矿库正常生产使用,选矿尾矿采用多管分散方式放矿,干滩采取人工不定期洒水、保湿等措施抑尘,坝坡已植被,回水全部回用选矿生产,现场无废水外排,无扬尘产生。但现场发现该尾矿库干滩面积较大,人工洒水难以全面覆盖,大风天气容易产生扬尘;情况属实。库区周边实地勘验,未发现树木、道路被破坏情况。经查阅档案资料,该投诉未向牟平区环保局反映过。
          2.群众举报的“废渣把山沟堵住了,下雨容易产生危险”问题不属实。经现场堪查,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周边包括面对万格庄村方向未发现废渣,该尾矿库存放该公司选矿尾渣。尾矿库南副坝位于威海市崖子镇万格庄村东北侧约1.5公里,中间有山岭阻隔,南副坝东西走向,长约101米,坝高约13米,为浆砌石重力坝。该尾矿坝内侧尾砂及水合物低于坝基至少3米,坝外侧为广袤绿植,无任何杂物堆积。根据专家意见,该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坝体堆筑符合设计要求,管理资料齐全规范,生产运行正常。坝体下游不存在废渣把山沟堵住,也不存在下雨容易产生危险的情况。
责令改正      针对群众反映刮风的时候,风沙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要求该公司进一步采取抑尘措施,立即对尾矿库干滩部分安装自动喷淋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管护,不定期的对尾矿库干滩进行洒水、喷淋,保持干滩湿润状态,确保刮风天气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11511      烟台市牟平区姜葛庄镇东场村村东北方向有一个貂厂和三个养鸡厂,距离居民区太近,最近的只有三四十米,味道很大,冲洗棚子的水直接排到道路上,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牟平区水、大气      经查:1.反映“东场村东北方向有一个貂厂和三个养鸡厂,距离居民区很近,味道很大”的问题,情况属实。投诉人反映的位置有3个鸡棚和3个养貂厂,均在距离居民区30米范围内。养貂厂经营户主分别为都某乐圈养貂、狐狸约500只,都某齐圈养貂、狐狸约1000只,都某卫圈养貂、狐狸约230只。因畜禽粪便未及时清运,附近确有异味存在。
        2.反映“冲洗棚子的水直接排到道路上”的问题,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检查,3个鸡棚已停养状态,无废水排放,3个养貂厂属于干式清粪,粪便还田利用,无养殖废水产生。
关停取缔      3个养貂厂处于生产期,出栏期约在11月份。待现有貂出栏后马上进行关停。区环保局对3家养貂厂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将场内存积的畜禽粪便进行清除。对原3家停业养鸡大棚加强监管,确保不再进行禽畜养殖。
12515      烟台市高新区中国农业大学家属院里面有一排门头房,烟道直接上排,油烟、噪音很大,烟油从出风口直接滴到地上,污染严重。高新区海洋
          经查:1.“烟道直接上排,油烟、噪声很大”情况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10家饭店中,7家将排烟管延长到门市房顶,3家排烟口向下(其中1家将排烟管改在背对家属区的一侧)。油烟净化方面,2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8家未安装;噪声方面,5家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家噪声值超标,剩余1家因引风机故障未检测。
        2.“烟油从出风口直接滴在地上,污染严重”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这10家饭店,特别是3家排烟口向下的饭店,均不同程度存在废油直接滴落到地面的情况。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截至8月22日19时,10家饭店均已对室外油污进行了清理,9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饭店已全部补办环保备案手续,无油烟净化设施和噪声超标的饭店均已完成整改,经专业机构检测,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饭店,均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13534      烟台市莱州市海庙港渔港养殖区,下雨时其上游1500米处有污水、废渣排入,导致海水变红,海蜇死亡。举报莱州市环保局不作为,建议督察组到现场领着到现场去核实。莱州市海洋      经查:1.对信访反映的“下雨时其上游1500米处有污水、废渣排入”问题,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上游是南阳河的入海流域。2017年1月,启动了南阳河流域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岸线修复、水体治理、中水回用等工作,每日回调中水4000立方米,流域环境明显改善,南阳河断面水质监测近两个月均达到五类标准。经现场排查,无污水、废渣排入现象,但如遇大雨、暴雨天气,河水中会夹杂部分泥沙、杂物。
          2.对信访反映的“海水变红,海蜇死亡”问题,经核查,2017年8月13日,莱州市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反映区域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海水无异味、颜色无异常;2014年8月14日,现场采集水样2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分析,显示结果无异常。2017年8月17日,莱州市海洋渔业局又聘请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专家对海庙港海蜇死亡进行了实地勘察,综合分析海蜇死亡原因,专家结论:从周边养殖情况看,扇贝养殖以及海区生物没有发现异常死亡,没有发现明显的污染源。水质常规监测分析结果表明,没有发现超标项目,所以也没有发现支持信访人反映的污染导致海蜇死亡的证据。
          3.对信访反映的“莱州市环保局不作为”问题,经核查,2017年8月9日至15日,莱州市环保局多次与信访人见面,先后在养殖池及周边海域4次采集水样12份进行检测分析,并将检测结果与信访人多次进行沟通,但信访人拒不接受。

      继续加强南阳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和巡查监管,严肃查处非法排污行为,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14547      位于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方格庄村的烟台索坤日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离居民太近,烟囱排放烟尘,有刺鼻气味,污水、粉尘外排,噪声扰民。栖霞市大气、噪声、水      经查:该公司位于栖霞市桃村镇方格庄村北110米,主要生产高档葡萄酒瓶和啤酒瓶。该公司现有两座8万吨玻璃熔炉,一座因损坏停用。现有静电除尘器一套、SCR脱硝系统一套、脱硫塔一座,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拥有污水处理设施1套,处理后的废水用作冷却循环水使用,不外排。
        1.关于群众反映“离居民太近”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公司2016年12月经现状评估报告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厂界距最近的居民住宅110米。
          2.关于群众反映“烟囱排放烟尘”、“有刺鼻气味”、“污水、粉尘排放”问题不属实,8月16日,栖霞市环保局专项工作小组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无组织粉尘和厂区外排雨水进行了现场取样和监测。8月17日的监测结果显示: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下风向无组织粉尘浓度均达到排放标准;厂区外排的雨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浓度,均达到排放标准。
           3.关于”噪声扰民“问题属实,8月16日,栖霞市环保局专项工作小组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68.2分贝,超过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约谈      8月18日,针对检查发现的噪声超标和在线设备未验收问题,栖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栖环责字[2017]8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栖环罚告字[2017]48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前不得生产;建设隔音墙或隔音罩,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并处16万元罚款。该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自愿接受处罚。
   

15558      烟台莱州市虎头崖镇西杨村,莱州一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滤网,排放刺鼻气味,白天不作业晚上作业,没有环评手续。莱州市大气      经查:莱州市一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虎头崖镇西杨村北,主要从事玻璃纤维铸造过滤网生产,年产量约5万平方米。2007年11月,通过莱州市环保局审批,但未申请验收。该企业未配备污染防治设施,烘干工艺中产生的废气直接排空,没有申请环保部门验收,私自生产。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17日,先后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莱环罚告字[2017]119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莱环罚[2017]119号),对企业立案查处,顶格罚款11万元。
          2.立即对该企业清理取缔。截至8月17日凌晨4点,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16814-36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霍富汽车锁喷漆气味影响附近鑫兴佳苑(柳子河路)居民正常生活,该厂臭气无量纲超出国家标准,虽有环保设备但运行不正常,多次反映至开发区环保局未果。开发区大气      经查:信访所述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没有闻到明显异味。8月17日上午、晚上,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喷漆车间自动喷漆线排气筒进行了2次采样检测,结果表明: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均不超标,苯1次超标。经执法人员现场查阅运行台账、药剂消耗、巡检维修等记录,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未见异常。
        8月16日晚上、17日凌晨,环保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以及居民小区进行了2次采样检测,结果表明:厂界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均不超标,鑫兴家苑小区7个点位臭气均为10L无量纲(未检出),不存在臭气无量纲超出国家标准问题。
          经统计,2016年9月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以来,涉及霍富汽车锁有限公司的异味投诉,环保局仅2017年6月3日受理过1次,该次投诉经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排查,未发现明显异味,经与投诉人联系反馈,其对投诉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不存在投诉人多次反映无果的情况。
立案处罚      1.对企业自动喷漆线喷漆车间排气筒超标问题,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于8月18日责令企业尽快查明原因,予以改正;8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烟开环罚字〔2017〕第72号),处罚款10万元;8月20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要求企业于8月21日前制定上报整改方案。
        2.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18日将该企业列入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控对象,责令其于9月30日前安装厂界和排气筒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密执法监测频次,一旦发现超标,严格依法处罚。

17815-59      烟台莱州市政府及环保局为迎接此次督察,将排放都达标的玻璃厂(厂子位于平里店镇)都关停,让企业遭受停产损失。莱州市其他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厂家为莱州市光远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日用玻璃瓶,设计年生产能力2万吨。2014年8月开始由城区向平里店镇贾邓战家村西北搬迁,2015年4月搬迁项目建成,在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情况下擅自生产。2015年5月以来,针对该企业擅自生产行为,莱州市环保局先后3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累计罚款8万元。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企业停产整改。2017年1月底,企业再次擅自恢复生产。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还存在以下问题:制瓶车间已停产,但煤气发生炉还在运行,玻璃窑炉未投料,正在保温放料。


18815-69      烟台市招远市山东招金集团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黄金氰化尾渣制取硫酸,含氰化、氯化物的废水排入沟渠,污染地下水。周边村民取水灌溉致果树死亡,村民找该公司理论却被殴打。该项目土地征收手续造假,审批过程中环评报告和选址造假且没有公示。同时反映招远市环保局不作为。招远市水、其他      1.“烟台市招远市山东招金集团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黄金氰化尾渣制取硫酸,含氰化、氯化物的废水排入沟渠,污染地下水”问题:2016年3月28日,招金金合公司一期建设工程试车期间,曾因回水泵发生故障,导致雨水收集池池水外溢。经检测,氰化物未检出,部分农灌井氯化物超过国家规定的农灌标准。2017年8月16日现场检查,未发现含氰化、氯化物废水排入沟渠现象。
          2.“周边村民取水灌溉致果树死亡”问题:2016年3月28日溢水事件导致部分农作物和树木受损。2017年8月16日检查时,未发现果树死亡现象。
          3.“村民找该公司理论却被殴打”问题:经公安部门认定,该事件无殴打他人行为。
        4.“该项目土地征收手续造假”问题:2015年2月27日,招远市政府发布《招远市人民政府对国土资源局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请示的批复》,将该宗地出让给招远市招金金合科技有限公司,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5.“审批过程中环评报告和选址造假且没有公示”问题:金合公司项目2015年4月17日由山东省环保厅审批,2017年3月22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6.“反映招远市环保局不作为”问题:招远市环保局于2016年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已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其中,“原料库大门处无倒坡、污水处理石灰仓进灰口处下方未硬化”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他整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19件,截至2017年8月25日已办结17件,正在办理2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另有1件为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威海市信访件,因涉及我市相关企业,此次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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