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烟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到2020年,城乡居民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0%以上。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以上。
布局:改建西南河体育中心区域
《计划》指出,推进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按照《烟台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构建以烟台体育公园为核心,芝罘区西南河、牟平养马岛和烟台开发区八角3个体育运动副中心为支撑,芝罘区(包括区本级、幸福街道、南部新城)、烟台开发区、福山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8个片区健身中心为主要载体,新建、改建73处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为基础的市区全民健身设施布局。
市级新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广场和山东省帆船帆板训练基地,改建西南河体育中心区域,稳步推进烟台市城区健康步道网建设。
县市区的主城区要以“15分钟健身圈”为目标,以服务3-5万人为标准,依托体育用地,结合学校、公园、广场等配置社区级设施。牟平区、福山区、莱山区、龙口市和莱州市要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全民健身中心。
严格:公共体育设施配套不得挪用或侵占
《计划》中要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小区健身设施建成后要经过体育行政部门验收。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
解禁:新建中小学校教学外可向社会开放
《计划》指出,新建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大中专院校内部体育资源对周边群众健身的服务功能,通过规范、有序地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最大程度地发挥公共资源的效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另外,我市还将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
重点:保证学生在校的锻炼时间
《计划》指出,我市将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我市将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
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建设方面,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
我市还将重视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