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为民服务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1-12 信息来源:市府办 字体:【

2016年,市政府公开承诺重点办好10件为民服务实事。一年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措施,积极组织实施,10件实事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动大众创业带动就业,全市建成20个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20个创业型社区、10个创业型街道;落实各级促进就业责任,稳定就业规模,全市年内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发展创客空间、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等多个文件,确立全方位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导向,推动大众创业不断激发就业新动能。成立烟台众创空间联合会(众创联盟),新评审认定33家首批市级创客空间,完成目标任务的165%;持续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新增省级创业型街道2个、社区26个,评估认定市级创业型县市区3个、街道19个、社区24个,创业型社区完成目标任务的250%,创业型街道完成目标任务的21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51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5%。

二、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增加32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提高5个城镇职工门诊统筹慢性病种的最高年支付限额,参保职工可申报2种门诊统筹慢性病并同时享受待遇。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对因患重特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居民实施住院救助。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完成社会保险核心系统升级改造,市医保信息监管系统上线试用,选定一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作为我市的特药定点机构,2017年1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印发《关于调整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将心脏移植术后等32种慢性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病种范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病种数量达71种,3475名职工享受政策;提高了血友病、帕金森病等5个慢性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最高可达40000元,惠及职工1.3万人,节省医疗费800万元;4094名患多种慢性病的参保职工享受同时认定两种病的待遇政策。市、县两级出台了医疗救助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完成“烟台市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设备安装,将患医保统筹大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城乡居民纳入了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范围,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150万元,直接救助困难群众12447人次。

三、全面实施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65所学校改造校舍面积41.8万平方米;继续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112所学校改造校舍面积28.9万平方米,购置课桌凳、多媒体等教育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30万台件以上。

解决大班额问题工程65所学校开工校舍面积50.4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21%。全面改薄工程112所学校开工建设校舍面积39.7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35%;购置课桌凳、多媒体等教育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176万台件,完成目标任务的587%。目前,大班额工程累计竣工学校136所、校舍11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67570个、教师3231名;全面改薄工程累计竣工校舍面积66.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支出资金3.8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市整治隐患道路2316公里,其中农村公路210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16公里;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324公里。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原设计及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查漏补缺,及时调整隐患数据库,确定将全市所有县乡公路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全市整治隐患道路2616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13%,其中,整治农村公路2400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14%;整治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16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324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五、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12372户。抓好市区老城区雨污分流、涝洼地段改造等9项污水、垃圾处理及排水排污、供水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市区新增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燃气用户2万户。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建立棚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定期开展棚改工作专项督查。全市开工建设棚户区安置房15770套,完成任务目标的127%,签订拆迁协议16118户,货币化安置11930套。9项市政设施改造工程中,涝洼地段排水设施改造及河道清淤维修、莱山区东部积水区域排水设施改造、外夹河污水主管网配套工程施工、生活垃圾处理场膜覆盖、转运站渗沥液处理升级改造5项已完成,其余4项按期推进。市区新增供热面积169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69%;新增燃气用户2.49万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25%。

六、全市实施15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含乡村旅游点3904处)。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420处,其中旅游景区60处、商场超市174处、加油站277处、商业街区5处、乡村旅游点3904处。

先后4次召开工作动员、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和工作调度会议,建立健全了部门会商协调、目标管理、联络反馈、质量巡查、调度统计等5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改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全市完成农村改厕28万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87%。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803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09%。其中,旅游景区114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90%;商场超市195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加油站327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18%;商业街区9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80%;乡村旅游点4158处,完成目标任务的107%。

七、深化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全市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8万批次、药品抽检2200批次;年底前在5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85个大中型商场超市、83个农贸市场全部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快检室;全面推行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2000家企业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印发《烟台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烟台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网站专栏,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6期次。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7万批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32%;药品抽验2345批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7%。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快速检测室的实施意见》,全市5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85家大中型商场超市、83个农贸市场的快检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制作餐饮量化分级“LG笑脸”图1000份、“寻找笑脸就餐”宣传刊板3000余张,在全市开展了“寻找笑脸就餐”、烟台“好味道”等15项评选活动,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打造“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2106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05%。

八、新建51个电动汽车快充站及一批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在市区城乡结合部投放300辆纯电动公交车,解决市民乘车最后一公里问题;优化调整市区公交线路7条以上,新增公交线路5条以上。

新建电动汽车快充站5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投运充电桩344个。其中,28个市区公用充电站可满足3000多辆私家车,8个高速充电站可满足300多辆商务车,15个公交充电站可以满足1500辆公交车充电使用。在市区城乡结合部投放纯电动公交车348辆,完成目标任务的116%;优化调整7路、37路、52路等市区公交线路15条,完成目标任务的214%;新增562路、568路等公交线路8条,完成目标任务的160%。

九、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年内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6张。对0—12岁听障、视障、智障、脑瘫、孤独症、肢残等残疾儿童实施“春苗阳光”儿童康复救助工程。

印发《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烟台市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开展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工程。全市新增养老床位4056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35%;养老机构总数达到254处、床位5.56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6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3处,总数达到1071处,覆盖率达到60.4%;新增邻里互助点221处,总数达到713处;12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新增入网老人6万人,同比增长41%,总数达到20.2万人。扩大“春苗阳光”工程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全市共为655名残疾儿童提供了救助,全部安排到指定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解决了康复机构运营困难、家长负担沉重等问题。

十、建立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网络。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省、市、县、乡四级贯通的政务服务网络;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点。

印发《烟台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一级平台、三级应用、四级互联”建设模式,将全市网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微信服务等功能模块进行了集成,共录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86项、县级审批事项3602项、乡镇便民服务事项806项,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通。分级展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网上服务事项,市级门户已正式并入“中国烟台”门户网站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服务,县级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全部上线运行。推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开发了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共提供手机客户端下载4014次,微信公众号注册6121人。在高新区开展了政务服务平台向有条件的社区(村)延伸试点。建设了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在各级中心和代办点配备专兼职代办人员,接收市民直接提交的办事申请和有关资料,提供全程跨层级、跨地域的代理代办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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