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烟政发〔2016〕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6号文件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4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前移、两个迈进、三个突破、四个提升、五个率先”的发展总目标,把服务业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支撑性产业,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布局、壮大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能级、增强发展动力,将我市打造成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和“加强版”。
(二)发展目标。2018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完成3660亿元,比2015年年均增长8.5%左右,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0%左右;服务业实现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部分)400亿元,占全市税收的比重达到47%;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00亿元,其中过百亿元的重点行业达到7个。
二、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一)现代金融业。强化金融创新,建立和完善银行、保险、证券、担保、期货等种类齐全,国有、地方、民营、外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实体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相互补充的金融体系。到2018年,驻烟银行法人及各类机构达到50家以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实力显著增强,其中恒丰银行、烟台银行、烟台农商行资产规模分别达到1.6万亿元、800亿元和450亿元;保险经营机构达到72家以上,实现保费收入240亿元以上,华海财险保费收入达到15亿元。突出打造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形成基金聚集管理功能区。到2018年,全市各类基金规模达到1200亿元以上。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打造资本市场“烟台板块”,到2018年,全市超过40%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达到对接资本市场条件,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用好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满足企业直接融资需求。推动设立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小额贷款、典当等小型金融机构。加快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建立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推动对韩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创建对韩金融合作试验区。2018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41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1.21%。(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烟台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现代物流业。以建设东北亚综合国际物流枢纽为目标,加快建设烟台港西港区、龙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渤海海峡跨海通道、中韩铁路轮渡、环渤海高铁、潍莱高铁等重大项目,进一步强化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管道等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加快构筑高效畅通的立体交通网络。在交通走廊、交通枢纽和重要节点,布局发展临港经济和临空经济。巩固和增辟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开拓远洋集装箱直航航线,开通直达欧亚货运班列。争取开展中韩陆海联运整车运输,打造对韩进出快捷通道。加快烟台国际综合物流园、烟台国际商贸物流园、烟台(福山)铁路物流园、山东烟台回里保税(B型)物流中心等重点园区和项目建设,打造现代物流业发展载体。充分发挥烟台港集团、烟台交运集团等骨干物流企业作用,大力培育恒通、深国际北明全程、齐畅等现代物流企业,提升烟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冷链物流、智慧物流、高铁物流等快速发展。建设电子口岸和国际航运中心,推进保税港区二期封关运作,争取开通跨境保税进口业务。鼓励发展邮政、快递等业务,实现城市内点到点的物流畅通,推进“快递下乡”,建设区域性快递集散中心。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5.46%;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70万标准箱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办、保税港区管委)
(三)科技和信息服务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鼓励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烟台节能环保产业园、北航科技园等科技孵化器、技术创新平台、创业中心、创客空间等建设。到2018年,新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50家以上,市级以上孵化器总数达到30家,孵化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鼓励发展工业设计、软件、研发、检测等技术,培育一批专业设计公司和团队,打造“烟台设计”品牌。加快发展药品、食品、农产品等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培育引进一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完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服务。
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加快烟台电子商务产业园、烟台保税港区跨境电商集聚区建设,争创更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2018年,全市年交易额过5亿元的网络平台达到1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5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亿美元以上。推进华为云数据中心、中金数据、恒丰银行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增强信息便民服务能力。推动网络运营商与文化、旅游、金融、商贸、物流等服务提供商合作,扩大通信增值服务。以东方电子、华东电子、创迹软件等企业为载体,大力发展电力、港航、物流、企业管理等优势行业软件和手机、电脑、汽车电子等嵌入式软件,培育名牌软件企业。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动漫创意外包,打造面向日韩的服务外包基地,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8年,全市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8亿美元;全市科技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1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5.74%。(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四)商务服务业。支持楼宇经济发展,打造一批特征明显、业务集中、行业度高的主题楼宇。推动烟台总部经济基地加快项目建设和招商步伐,到2018年总部基地入驻企业200户以上。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做大做强葡萄酒博览会、果蔬·食品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争取举办中日韩商品博览会、中日韩健康养老产业论坛、中韩国际电影节等高端会议和展览活动,培育一批规模化、特色化会展企业和品牌会展。2018年,举办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50个以上。加快引进培育咨询、法律、广告、鉴证、会计、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服务、保安等商务服务机构,促进中介服务业快速发展。支持烟台市工程咨询院、烟台国际博览中心、山东联通人力资源等商务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山东烟台人力资源产业园争创国家级园区。2018年,全市规范化运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00家,律师事务所150家,会计师事务所55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3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6.29%。(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一)商贸住餐业。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强化电子交易、展览展示、物流配送等功能,编制“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等优势产品价格指数,打造一批现代展贸型专业市场,形成南北对接大市场和国际采购中心。在市区,重点培育三站市场、南部建材家居汽车市场、西部生产资料和保税港区国际商品交易等市场集群;依托中粮大悦城、万达城市广场、振华商厦、新天地都市广场、华润中心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将海港路中心商贸区、迎春大街中央商务区等打造成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商贸集聚区。在县市,重点培育招远黄金首饰和皮草、莱州石材、栖霞苹果、蓬莱旅游纪念品、海阳毛衫、长岛海产品等一批关联性强、带动作用大、能有效延伸产业链的专业批发市场。优化商贸设施布局,形成市区消费核心区、县域商业购物中心区、乡村连锁便利流通体系等多层次、全覆盖的商贸业发展格局。积极发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促进我市水果、海产品等产品流通。力争到2018年,全市过亿元市场达到50个以上,过10亿元市场达到20个以上,过100亿元的市场和市场集群达到5个。
积极引进知名酒店投资管理集团,开发建设大型高档酒店和酒店群。鼓励经营经济型连锁酒店、家庭旅馆、汽车自驾营地、农家乐、渔家乐、林家乐、“特色民宿”等,提高我市住宿接待能力。到2018年,全市旅游星级酒店发展到100家,床位3万张,经济型酒店、旅馆床位15万张。发扬“中国鲁菜之都”品牌,挖掘整理并发扬光大鲁菜文化,支持鲁菜标准化生产,鼓励骨干品牌餐饮企业“走出去”发展。到2018年,全市国家钻级酒家达到30家。支持培育美食街、小吃城、特色店、大排档等便民餐饮和大众化餐饮。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3560亿元,商贸住餐业增加值完成128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34.97%。(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二)旅游业。大力发展观光旅游,逐步推进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景观游向文化游、陆上游向海上游发展。加快全市旅游资源的整合、挖掘和开发,做好“全域旅游”文章,建设中国最佳旅游休闲度假城市和仙境海岸旅游带核心城市。大力发展邮轮游艇经济,积极推进海上游和海岛游,建设雨岱山、芝罘湾等邮轮和游艇码头,打造国际邮轮停靠港。培育壮大本土骨干旅游企业,引进港中旅、北部湾旅游等大型旅游企业,推动有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八仙过海等企业走出烟台、对外输出旅游品牌。加快推进张裕国际葡萄酒城、海立方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开拓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通过综合营销、网络营销、联合营销等多种形式,立足省内市场,深耕西北、东北、华北市场,精耕北京、上海两地,巩固韩日、港台旅游市场,拓展俄罗斯旅游市场。以中韩互办旅游年为契机,争取相关先行先试政策,将我市打造成韩国旅客赴全国各地旅游的集散地和中国游客赴韩国旅游的中转地。加强与环渤海港口城市、仙境海岸旅游带城市间的合作,协同推进全市10个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联动发展。推介宣传我市的红色文化、海洋观光、休闲养生等系列旅游产品,大力开发以冰雪体验、葡萄酒旅游等为主题的观光旅游,增加冬日旅游服务内容。2018年,争取全年接待游客7200万人次,实现旅游消费总额900亿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三)健康服务业。发挥海滨疗养和医疗资源优势,在发展医疗服务、医疗设备、中医中药、生物制药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健康餐饮、健康管理、健康养生、医疗旅游、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等新兴产业。推动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滨医烟台附院、齐鲁医院南山分院等发展壮大,提高地域医疗服务档次和水平;支持山东省立医院(集团)烟台医院、文登整骨烟台医院等社会办医项目发展,积极推进烟台山医院与韩国延世大学、绿叶集团与韩国鲍巴斯等合作项目,努力满足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规划建设烟台乐康金岳健康产业园、绿叶国际健康城等健康产业园区,依托现有医药健康企业、专业医疗机构和高等院校,吸引国内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研发生产及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美容健体等企业和机构进驻,打造全国医疗健康基地式城市。2018年,全市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2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3.28%。(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养老服务业。以道教养生文化为基础,依托优质物产和生态资源,大力发展养生、养老服务,叫响“山海仙境﹒福寿烟台”品牌,打造养老服务业典范城市。加快推动福山乐天养老中心、滨医养老中心、莱州翔龙等养老项目建设。推动国际合作,引入2处以上外资养老机构或管理团队。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转型发展。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到2018年,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到80%。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资源的统筹发展。2016年争创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到2018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五)文化体育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拉长以创意为核心,集动漫制作、网络游戏开发和影视后期制作为一体的产业链。抓好烟台广告创意产业园、胶东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报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创意产业载体。到2018年,全市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法人单位达到800家,从业人员达到1.2万人,培育10家以上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企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创意、设计、互联网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动漫游戏、广告创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移动式多媒体等业态,丰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门类。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终审验收。
以建设体育名城为目标,积极引进大型知名体育赛事,大力培育和繁荣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制造销售及体育彩票市场,打造国际休闲体育运动基地。鼓励体育球队市场化运作,形成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和球队。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健身场所,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健身机构,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探索创新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烟台体育公园等场馆运营管理服务水平。在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中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向体育企业创新和体育服务业发展等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2018年,全市文化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完成5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36%。(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六)社区服务业。适应社区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趋势,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创新社区服务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有效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重点发展家庭护理、卫生保健、家庭教育、保洁保安、保养维护等社区服务,建立智能呼叫、社区办公、实体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拓展面向社区居民和单位的有偿服务项目。支持89000等社区生活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壮大联民物业等家政服务企业,建立覆盖社区居民、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居家生活服务网络。2018年,社区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9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5.19%。(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
(七)房地产业。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引导鼓励房地产企业向集团化、多元化发展,转型开发医疗、养老、旅游等产业地产项目,由单一物业开发商向综合开发和持续经营商转变。加强与国内外高端专业机构的合作,推出一批旅游、度假和养老地产,吸引更多人士来烟购房定居、休闲度假、养老养生。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居民合理购房的信贷需求,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大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魅力烟台、“宜居烟台”等城市品牌,加大外销推介力度,吸引外来购房和消费。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进一步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减少安置房建设数量,逐步消化过量库存,引导市场步入良性发展轨道。2016—2018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每年保持600万平方米以上。2018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完成35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9.56%。(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八)公共服务业。加快发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应急安全等公共服务业,引领推进公共服务业向便利化、高效率转变。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和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在烟台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多层次公共服务供给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合同委托、服务外包、特许经营等形式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国家应急产业基地建设,把烟台开发区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应急产业园区。到2018年,全市公共服务业增加值完成62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6.93%。(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四、实施转型升级重点工程
(一)集聚发展工程。按照“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原则,规划建设商贸、商务、金融、物流、旅游度假、健康养老、文化创意、人力资源等服务业集聚区,打造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区和新高地。2016—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培育3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滨海广场金融商务区、蓬莱旅游度假区等9个省级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要高水平规划、招商和建设;烟台总部经济基地、烟台电子商务产业园等新兴园区要加快建设布局和项目引进,突出核心功能和自身优势,促进集聚发展。继续认定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并给予奖励扶持,到2018年经认定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20个以上。结合旧城改造和大项目建设,做好特色街区的规划建设。突出街区主导功能,加快设施改造和环境亮化美化,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吸引知名品牌入驻,打造成集旅游、休闲、购物、餐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展现城市形象的名片。继续推进朝阳街、所城里等老城区改造,规划布局服务业发展新业态,尽快打造成具有厚重历史记忆的特色街区。2016—2018年,重点培育20条特色街,其中中心城区重点打造滨海广场1861开埠商业街、雨岱山渔人码头、万达十字金街、鲁菜文化一条街等特色街区。到2018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出1条能够展现城市特色、有一定影响力的街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二)重点项目推进工程。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推进思路,保证服务业投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更多地投向有直接产出的大物流、大商贸、大旅游和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切实提高服务业投资产出率。2016—2018年,集中推进中韩产业园·韩国城、夹河岛综合开发、蓝色智谷等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对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进度目标,争取早开工、早建成、早投运。到2018年,200个重点项目完工率达到60%以上,3年累计完成投资2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三)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按照既要“顶天立地”又要“铺天盖地”的发展思路,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培育力度,确保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数量、规模上实现快速增长。以打造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为目标,重点抓好恒丰银行、振华集团、瑞康医药等100户重点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软件、人力资源服务等知名品牌企业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带动现代和高端服务业发展。继续实施企业主辅业分离工程,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壮大服务业企业集群。到2018年,全市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600家,10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达到30家、过50亿元的8家、过100亿元的4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四)创新驱动工程。跟踪服务业发展新形势,创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等“四新经济”,实现新旧增长动力的有序转换和衔接。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四众”支撑平台。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支持芝罘区众创空间聚集区建设,加快烟台众创中心(中韩留学生创业园)等创客空间招商步伐,形成以平台为载体、创客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创业为目标的众创经济。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形成互联网金融、电商平台等服务业发展新业态,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发展平台经济,拓展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功能,支持山东栖霞果品拍卖交易中心建设,搭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密切关注国家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政策,争取长岛纳入第二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广宣传创新企业典型经验,扩大创新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五)对外开放工程。抢抓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签订、“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和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的重大机遇,围绕我市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着力引进一批发展层次高、产业带动强、税收贡献大的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大企业,引进一批服务业先进技术、管理理念、通用标准和高端人才,提高服务业利用内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支持中韩(烟台)产业园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深化中韩两国在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在服务业转型升级中率先突破。大力发展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信息和技术服务等国际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实施跨国经营,在境外设立技术研发、采购分销、物流代理等机构,收购国际品牌和销售网络,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集团。2018年,全市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0.8亿美元,占全市使用外资比重达到50%以上;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商品进出口总额的1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培育移动互联、软件开发、动漫创意、数字影像等高附加值行业。推动制造业企业打造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生产、检测、计量等服务,向上下游延伸服务产业链。鼓励东方电子、冰轮集团等工业企业开展全流程解决方案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由生产制造商向价值链高端制造服务商转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与科技、旅游、文化、会展、电子商务等服务产业的融合,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景观旅游村镇。以金融、科技、信息服务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内部行业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体育、养老与家政和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等部门)
(七)人才支撑工程。抓好服务业招才引智,打造服务业人才高地。完善人才培养和引入机制,制定服务业人才需求目录,落实人才支持政策,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提升人才服务市场化水平,鼓励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参与人才引进工作,以高素质人才推动服务业高水平发展。支持驻烟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培养服务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推广职教集团模式,加强职业教育与旅游、养老、葡萄酒、文化等产业的互动发展。加大对政府部门及重点企业服务业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建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促进高端人才和创新要素向服务业集聚。积极申报服务业领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到2018年争取新增5个服务业领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八)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服务名牌的培育力度。加强对名牌企业的宣传,提高我市服务名牌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新获得山东服务名牌的企业,由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按照规定给予奖励。鼓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各类服务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引导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对组织制定服务行业国家、省级标准和开展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企业,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奖励政策,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奖励支持。到2018年,全市拥有山东服务名牌达到80家以上,制修订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达到100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持政策。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25号文)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烟政发〔2014〕26号)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省市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严格执行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和工业设计等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省市两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适当予以倾斜。全面推行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税收“营改增”政策,切实为服务业企业减轻税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服务业专项资金,用好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担保体系,鼓励银行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扩大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满足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合理信贷需求。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网络融资。支持服务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鼓励企业通过股票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支持融资性担保、创业投资等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推广PPP等模式,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烟台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服务业转型升级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载体培育情况及转型升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并按季度进行通报。继续实施服务业载体培育“3221”工程,并按照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原则,对进展不力的载体适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分工,结合部门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对省政府出台的服务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牵头抓好贯彻落实。编制出台全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加强对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规划引领。继续将服务业相关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健全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力量,建立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符合产业发展新趋势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行动计划,抓紧制定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