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施行。
生二孩也有158天产假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就意味着生二孩也有158天产假。之前生育二孩的女方在2016年1月22日尚处于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可以顺延享受60天产假和其他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延长至18周岁
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子女满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依照原条例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4周岁,新条例施行之日其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的,可以从新条例施行之日起领取该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
2016年再生育子女符合新《条例》可补《生育证》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正式实施,因此在新《条例》施行前,2016年1月1日至1月22日期间再生育子女,符合新条例规定的,夫妻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补办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