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烟政发〔2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王中、宋卫宁、张代令同志在原分管工作基础上增加如下工作:
王中同志负责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恒丰银行、烟台银行、市融资担保公司、市再担保公司。
协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烟台保监分局,驻烟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宋卫宁同志负责供销方面的工作。分管市供销社。
张代令同志负责联系团市委、市妇联。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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