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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16-44805 主题分类: 劳动_人事_监察,综合政务,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人事工作
成文日期: 2016-03-10 发布日期: 2016-03-10
发文机关: 烟台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烟台市 领导同志 工作分工调整 统一登记号:
标题: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烟政发〔2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王中、宋卫宁、张代令同志在原分管工作基础上增加如下工作:

王中同志负责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恒丰银行、烟台银行、市融资担保公司、市再担保公司。

协调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烟台保监分局,驻烟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公司。

宋卫宁同志负责供销方面的工作。分管市供销社。

张代令同志负责联系团市委、市妇联。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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