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18-28220 成文日期: 2016-10-26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教育政策

2016年烟台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日期:2016-10-26      来源: 市教育局

字号: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市积极开展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直招士官学费资助工作,有关县市区、各高校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关情况如下:

        一、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烟教学助发[2016]27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烟教学助发[2016]28号),对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学费资助的审核备案等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各高校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保证,确保了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各高校积极组织力量,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武装部为主要负责部门,认真研究政策,详细分工,明确征兵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日程和目标要求,组织学生办理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以及学费资助申请材料并审核、建档,将学生信息汇总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经严格审查,我市共有454名学生获得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资格,需补偿学费5037400元;共有21名学生获得直招士官学费资助资格,需资助学费409400元。

   

                          烟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