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221Q/2015-10099 成文日期: 2015-07-31
发布机构: 海洋与渔业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8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5-07-31      来源: 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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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烟海渔复政字〔2015〕第03号


梁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铁时代规范我市海滩管理并增设正规海水浴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海滩旅游资源情况

我市濒临渤海、黄海,拥有230个海岛,海岸线总长1037.93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长765.39千米,海岛岸线长272.54千米,海岸岬角、海湾和沙滩相间分布,以海岛和海滨最具特色和吸引力,是旅游开发的优良海洋资源。

全市砂质岸线占大陆海岸线长度的44.3%,分布有27处集中边片的优良沙质海岸,是我市宝贵的岸线资源,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其中,邻近城镇建设区的沙滩有10处,如莱州黄金海岸、龙口东海岸、招远辛庄海岸、开发区金沙滩、莱山黄海明珠海岸、牟平养马岛海岸、海阳万米沙滩等,目前都已建成规模化的沙滩浴场,是我市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的主要场所。具有潜在旅游开发价值的沙滩有17处,如莱州海北嘴至石虎嘴海岸、龙口界河至北河海岸、蓬莱栾家口海岸、开发区平畅河海岸、芝罘幸福海岸、高新区辛安河海岸、海阳琵琶湾海岸等,目前沙滩基本尚未开发利用,存在小范围正规或自发的海水浴场,随着周边旅游度假产业的发展,有望培育成区域性的沙滩浴场,成为重要的旅游拓展区和旅游度假区。

二、目前所做的工作

我市是中国北方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有众多的海洋自然和人文景观,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海陆一体化发展,加强海岸保护管理,不断促进海岸旅游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一是合理规划滨海旅游区。坚持海陆统筹,通过编制《烟台市海洋功能区划》、《烟台市海岛保护规划》等相关涉海规划,全面衔接城市规划,保持海岸线和近岸海域与毗邻陆域的开发利用协调一致。不断优化海洋基本功能区,近岸传统养殖业逐步让位于滨海旅游业,积极提升海岸线资源的利用价值。全市已选划了34个滨海旅游休闲区,规划海域面积614.2平方公里,规划岸线300公里,为滨海旅游业的发展预留了充分的空间资源。目前,全市各县市区都有正规的或自发的海水浴场,绝大部分海水浴场都是非排它性的公共开放海域,各地可以根据旅游发展需要自行选址和设置防鲨网等安全设施。占用海域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浴场,经营者可申请办理海域使用许可。

二是加强海洋水质监测。我市近岸海域每年都进行常规监测,共设置各类监测站位196个,基本实现了近岸海域全覆盖,监测面积达9000多平方公里,每年采集各类样品6000多个,获取监测数据5万多组。开发区金沙滩海水浴场、市区第一海水浴场、烟大海水浴场、蓬莱海水浴场、长岛半月湾海水浴场、海阳万米海滩海水浴场等6处正规海水浴场,在每年6月至10月浴场开放期间,都按规范定期进行水文气象、漂浮物、赤潮、透明度、溶解氧、粪大肠菌群、油类等指标监测,监测数据通过本地主要媒体每天发布,及时让公众了解相关信息,并纳入到国家海洋局国家健康型海水浴场监测网络。全海域环境监测结果,每年都通过海洋环境公报对社会发布。

三是加大海岸带保护力度。制定了全市海洋生态红线区规划,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列入了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进一步加大了对砂质和基岩岸线的保护力度。建立了全市海域海岛海岸整治修复项目储备库,筛选储备项目48个,重点对全市7大海湾、72个海岛及近岸生态敏感区进行保护。目前已批复在建项目25个,总投资8.44亿元,拟修复岸线约30公里,现已修复了10公里。同时,各级海洋监察机构都建立并实施了海岸线“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通过开展 “海盾”、“碧海”、“护岛”等海洋综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围填海、违规倾废、非法盗采海砂等案件,仅2014年就检查各类用海项目3515个,查处违法案件16起。市海监支队还与市城管支队建立了市区近岸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执法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很好的解决了市区滨海旅游区排放污水、幸福海滩堆放垃圾等“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了滨海旅游环境。

四是组织美丽海岸海岛宣传。积极参与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全国美丽海岛”和“齐鲁美丽海岸”评选活动,我局与市旅游局联合推荐的市区黄金海岸、长岛九丈崖至月牙湾海岸已成功入选全省首批“齐鲁美丽海岸”;推荐的南北长山岛、高山岛、养马岛和千里岩岛也成功取得“全国美丽海岛”评选资格。为宣传、推介我市的海岸和海岛旅游资源,积极协调相关县市区,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供了大量宣传资料,制作了齐鲁美丽海岸宣传画册、宣传片,以及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成果展示图册,通过媒介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海岸带是海洋与陆地交接的地带,海岸带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相关规划范围相互交叉。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和用海秩序,我局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滨海旅游区规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用海需求,衔接滨海旅游业的发展,为沙滩浴场选址用海提供规划保障,引导相关产业合理布局。

二是加强项目用海管理。建立围填海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或采取部门会签等形式,听取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对项目用海的意见,规范沙质海岸的保护与利用,优先保障旅游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用海需求。

三是推进海岸带综合管理。加强与规划、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推进联合执法,对沙滩浴场“脏、乱、差”进行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开展近岸海域水环境趋势性监测、海水浴场监测、海洋溢油监测等工作,全面掌握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实时掌握并发布海水浴场的水文气象要素、海水状况和健康指数,服务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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