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营运黄标车年审不予通过

日期: 2015-07-31 00:00      来源: 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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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7月起,运管处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将不予通过《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运管服务大厅提醒营运黄标车车主:

      若所属的营运黄标车符合《烟台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中要求的车辆改造条件(“黄改绿对象烟台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且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辆必须是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可以对黄标车进行改造。在车辆改造合格前,车主应向运管处货运窗口申请报停,上缴《道路运输证》,期间严禁继续营运。在车辆改造完毕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黄改绿”环保标志后可申请恢复营运。对车辆因改造期间造成的拖期维护检测和拖期年审情况,不予处罚。

      若所属的营运黄标车不符合改造条件,请及时到运管大厅办理营运车辆注销手续;对达到淘汰时限、未主动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的黄标车,其营运手续将自动失效,强制退出营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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