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433401M/2015-10017 成文日期: 2015-06-05
发布机构: 城管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26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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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265号提案的答复

侯西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中型住宅小区等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再生水回用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污水处理规划情况

2012年,我局对原《烟台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进行了重新修编。2012年10月27日新版《烟台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2-2020)》通过了山东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2013年9月4日《烟台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2-2020)》在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审查通过。

《烟台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2-2020)》规划范围为:以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市区范围进行设计,西起与潮水镇分界线,东至与威海市分界线,北起海滨以内(包括养马岛、崆峒岛),南至高疃镇、姜格庄镇等行政边界,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311.43km2。同时,规划将对昆嵛山保护区以及烟台市水源地周边的重要乡镇(中桥、观水、桃村)的污水处理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本次规划体现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城区按照汇水区域规划了9个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在水源地周边及村镇实行污水分散处理就地回用。

二、再生水规划工作情况

(一)再生水回用规划情况

新排水专项规划采用污水集中回用和污水分散回用两种模式。

一是集中式再生水水源。集中回用模式是将各区内所有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放至相应的污水处理厂,污水二级出水经深度处理后,根据回用用途,通过市政统一敷设的再生水管道送至回用地点,满足工业企业、市政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使用。其优点是各区的污水、再生水系统有专门、统一的规划,并且统一落实和实施,最终有统一的部门、单位进行管理,有利于污水收集、再生水回用政策的落实,也便于执行。

根据污水工程规划,在规划区内的7座污水处理厂,其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能够满足再生水水质要求,均可以考虑作为再生水水源。结合规划区内污水汇集范围和再生水用户,遵循就近回用的原则,规划以7座污水厂作为烟台市集中再生水利用系统的水源,远期供水规模达到27万m3/d。

二是分散式再生水水源。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高等院校等所产生的污水利用作为分散再生水供水水源。规划新建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房屋建筑面积达到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回用设施。远期规划建设分散再生水供水站67座。

(二)市区污水厂再生水工作情况

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在一期工程中建设了处理能力为4万方/日的中水设施和15公里的厂外供水管线,原设计主要用于电厂、合成革、氯碱厂等企业的冷却用水及市政用水,生产工艺为加药混凝、过滤,该设计工艺较为落后。由于进水中工业污水所占比例较大,含盐量较高,现有工艺不能满足处理要求,造成中水氯化物、硬度、色度偏高,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目前仅厂内水源空调系统和港务局冲刷场地使用部分二级处理出水,用量约3000方/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建设了规模为4万吨/日(土建按远期10万吨/日建设)再生水设施,处理工艺是在二期工程MBR工艺一级A出水的基础上再采用反渗透工艺,使再生水水质达到工业用水水质及城市杂用水水质的标准,用于工业冷却以及绿化等。该设施现已完成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计划于2015年4月开始试运行。此外,由于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的再生水管网运行至今已10余年,管道老化渗漏严重,不能满足再生水输送的需求。因此,拟结合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对原再生水管道进行改造维修。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管道改造施工完成后,向厂外正常供水。

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2万吨/日,目前厂内未建设中水回用生产设施,但厂外建设了部分配套管线,科技大道南侧已铺设了DN600mm玻璃钢中水主干管7.2公里,北侧铺设了DN400-200mm的中水支管约5.3公里。目前也只在厂内水源空调系统使用部分二级处理出水,用水量约为2500方/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计划对现有12万吨/日处理能力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配套建设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工程,建设2.5万吨/日的再生水处理设施。该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2015年底开工建设,2016年6月投入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尽快将规划再生水工程付诸实施。另外,我局将与水利、规划、环保、建设、物价等部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出台鼓励中水回用的政策,鼓励新建小区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对小区污水进行就地处理、就地回用。

三、关于逛荡河流域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逛荡河流域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由莱山区政府负责。我局将会同莱山区政府加强逛荡河流域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并将小型污水处理站与再生水回用设施配套建设做为一些距离市政排水设施较远、新建的大中型住宅小区、工业区和别墅区优先考虑的方向,防止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5年3月25日

联系人:刘红英 联系电话:6606112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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