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7X9/2015-09987 成文日期: 2015-05-29
发布机构: 林业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8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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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4083号提案的答复

刘林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加大,林下可燃物急剧增多,火源管控难度越来越大,我市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造成了较大破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201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烟政办发〔2011〕56号),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建设的意见》(烟政办发〔2014〕23号),对全市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市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建设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明显下降。您提出的六条建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对我们下步森林防火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一、关于山林的管护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建设的意见》,各级要按照每500亩一名护林员的标准配备专职护林员,对所有山林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并加强森林的巡护力度,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森林火灾隐患,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对于鲁东大学周围山林,前一阶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专门做了调研,并与芝罘区政府、鲁东大学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芝罘区政府和鲁东大学将根据山林的权属加强管护,管护力量不足的要及时补充,目前,鲁东大学已由学校保卫处牵头,加强对院校山林的管护,在森林防火关键期,学校还组织了由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加大管护力度,严防火种进山入林。

二、关于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建设问题。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全市健全了森林火灾预案管理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森林火灾奖惩制度,建立了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机制。这些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直常抓不懈,而且这两年抓森林防火工作的力度逐年增加。一是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每年市、县、乡和村、营林单位之间都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县市区领导包片、包重点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地块的自上而下的包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将林区进行网格化管理,对护林员定岗、定责;进一步落实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要求森林经营单位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出现问题,将追究营林单位的责任。二是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根本途径是依法治火,而基础和前提则是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各级政府将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大造声势,深入广泛地开展以“严管火、慎用火”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真正使森林防火教育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重点加强乡镇、县域交界处厂矿企业、养殖户等林内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真正让森林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是破坏森林资源问题。2014年7月份至今,我市在城区开展了城区林地内违法开垦种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该行动由烟台市林业局牵头,芝罘区、莱山区政府、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老干部局、南山置业有限公司、驻烟有关部队等单位共同参与,整治范围为城区山林内所有开垦种植行为,重点是清理整治岱王山、塔山、小璜山、娄子山、西炮台山等山岚内林间空地及部分撂荒地内的小菜园、小粮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行为。通过排查,共发现违法开垦种植行为1264处、约13.38万平方米。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明确进度表和分工表,并对整治责任进行了细化。经过集中清理整治,市区内违规种植农作物基本得到了清理,部分地块进行了功能恢复,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全市各级林业部门正在积极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坚持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对林区内单位和个人管理问题。对于林区内的单位和人员,林业部门没有权力组织搬迁,但根据《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护林员,专门负责巡护森林、报告火情、制止违规野外用火,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对林区内的厂矿企业、养殖场等单位和零星居民户,我们每年都要求责任县市区与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对用火单位和居民户周边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打造森林防火隔离带,防止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同时,加强对林区内用火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教育,每年一进入防火期,由责任乡镇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上门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并在森林防火区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五是关于林区承包问题。当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退耕还果还林工程,就是将适宜退耕的丘陵薄地和盐碱沙化土地承包给种植大户和公司企业,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核桃、板栗等经济林,一方面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另一方面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

六是关于在防火期加强进山入林人员管理问题。在防火期内,各级政府和营林单位都派出护林人员加强对山林的巡护和看护,在重要的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对进山入林人员收缴火种,通过放置录音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在市区的山林由于进山晨练、游玩人员多,管护难度大,对森林防火工作造成很大威胁,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火源管控、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切实保护好这片青山绿水。

烟台市林业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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