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丽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多年来,我们依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整治、强化管理”的原则,强化市级行业监督和指导职能,突出区级主体地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采取多种形式的执法管理方式,通过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城市临商市场建设,推广划线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长效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提升市容市貌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是推行精细化管理。根据精细化管理模式,我们按照“严禁区无违规行为,严控区标准提高,疏导区管理规范”的市容市貌秩序管理原则,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将各城区划分为严控区、控制区、规范区三类管理区域,实现了对流动摊贩的有效疏导和规范管理。
二是加快推进临商市场建设。本着“合理布局、疏堵并举、方便市民、整洁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我们借鉴济南市夏季“西瓜地图”等有关城市先进的管理经验,会同相关部门,在征得广大市民意见、建议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设置一些夏季露天大排档、应季水果市场、冬储菜销售市场等临商市场,变“围追堵截”为“疏堵结合”,实现了对夏季露天餐饮、时令水果摊点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长效化管理。
三是推广划线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城市载体功能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原则,在满足市民不同需求的同时,也将游商小贩纳入有序的管理范围之中,依照精细化管理的标准,推行对便民摊点、亭棚、依店经营、临商市场、农贸市场出入口统一划线规范管理工作。经营者必须在划线范围内定点、定时、定位经营,不得线外经营,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截止到2014年10月,市区共设置949处,其中便民摊点456处,依店经营78处,临商市场36处,农贸市场出入口55处,各类亭棚324处。
四是开展市容市貌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每年我局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都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模范城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定期组织各区大队开展占道经营、夏季啤酒广场、学校周边摊点、市场外延等多次专项和综合整治活动,逐个领域排查,逐个项目整改,逐条道路整治,逐个问题解决,不留任何空白和盲区,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近年来,通过以上管理措施,我市的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有了明显改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烟台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各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查处的督查考核力度,通过长效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对占道经营进行严管严控,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