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胶东在线从烟台市交通局运管处获悉,自10日起,涉及驾校的培训场地查验审核以及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办理发放工作一律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负责实施。
3月5日和10日,烟台市运管处分别召开全市驾培工作、市直驾校负责人会议,宣贯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驾校管理的意见》通知精神,指导部署驾校管理改革有关事项。场地查验和教练车发证权力下放的消息均出自上述会议,并自会议之日起开始实施。烟台市运管处驾培科工作人员说:“这两项决定都是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要求做出的,同时也结合了山东省《意见》的精神。”
今后运输管理部门将按照布局合理、有序发展以及新增驾校具备一级资质的原则,以山东省《“十三五”驾校发展规划编制方案》为依托,对驾校许可实行规划管理。通过加大市场调控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主体,发布市场风险预警,防止盲目投资导致的市场发展失控过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