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在市交警一大队事故调解室见到两位正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人,交警告诉记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双方驾驶员都违法信号灯,导致车辆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四脚朝天仰在了轿车前机盖上。
这起双方都违反信号灯的交通事故引起了记者的兴趣,原来,3月26日12:58,市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赵警官接到报警,称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赵警官马上和同事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停在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的西北路口,轿车的左侧前挡风玻璃已经全部破碎,前机盖也凹进去一大块。路口一辆摩托车已经被撞得散了架。了解到事故双方当事人已经去医院,赵警官马上对现场进行了勘验,绘制出交通事故现场图。随后,赵警官和同事又赶到医院,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右脚踝骨折,医生正在给他做检查。当赵警官询问双方当事人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情况时,双方当事人都说不记得了。赵警官通过路口监控找到了事故发生时的视频资料,监控显示,南大街方向绿灯通行时,一辆沿胜利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摩托车闯红灯驶入路口,此时东西方向绿灯马上就要结束,黄灯开始闪烁,一辆红色轿车为了抢在黄灯结束前通过路口,也加速驶入路口,“砰”的一声,两辆车撞到了一起。在惯性的作用下,摩托车驾驶员四脚朝天仰在了红色轿车的前机盖上。由于害怕突然刹车会把人甩出去,红色轿车的驾驶员顶着摩托车驾驶员又向前行驶了三十余米才慢慢把车停了下来。
记者从市交警一大队了解到,由于双方驾驶员都违法信号灯通行,都要承担部分事故责任。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遵守信号灯通行,既是对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请您牢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红灯常在心中亮,绿灯才能伴一生。(全福 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