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农业局下发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切实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使用与管理工作,查找和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安全事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
检查范围包括历年建设及新开挖的农村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农村沼气区域服务站、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和沼气配件供应商店等。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一)建池户和沼气用户是否已经接受安全培训,是否已经熟悉并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和技能。
(二)沼气池加料前是否安装好管道系统。农户有无安全知识。池体破损、管道漏气需要维修时是否预先报告。
(三)沼气管道是否接近火源,是否与电线交叉,是否留有如管道盘绕等不安全因素。
(四)沼气使用是否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是否靠近易燃易爆物品。
(五)沼气池四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沼气池是否建在人群聚集点或人群高密度过往区。
(六)沼气池进出料口、活动盖是否已经加盖,盖板破损、遗失的是否及时补安装。
(七)对已报废沼气池是否已进行了回填。
(八)对新建开挖的沼气池,未及时浇筑的池子,是否已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塌方,防止人员掉入池中。
(九)沼气农户能否方便地找到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维修人员。
(十)县级农村沼气服务站、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和沼气配件供应商店供应的商品质量是否有保证,是否出售伪劣沼气配件等。
(十一)是否加强对抽渣车安全监管,是否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现象。
(十二)对联户沼气及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检查有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有无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是否有专人进行管理,管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等。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电视、短信、宣传标语、发放沼气安全使用技术资料、组织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等形式宣传沼气的安全使用及管护知识,对沼气用户做到“三入户”,即《沼气用户手册》入户、《沼气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入户,《户用沼气安全使用须知》入户并上墙,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满足后续服务工作需要培训和鉴定一批沼气物管员,让一批懂安全、会管理、善维修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室内外管道、脱硫调压器、凝水器、灶具等配件的安装、沼气池安全管理、安全使用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农户住房搬迁弃用、外出务工或已报废停用的沼气池,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实施整改或填埋,防止漏气造成中毒事故的发生。
附件:烟台市沼气安全生产管理须知
1.沼气池的建设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沼气池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沼气池施工、管理人员须取得劳动部、农业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专业技术证书,持证上岗。沼气管理人员应按工艺和管理要求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特别要注意检查输气系统是否漏、塞,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凡总池容积达50立方米以上的中大型沼气工程,必须有经过技术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并在设计施工单位(人员)指导下制定火警、易燃易爆、气体池漏、爆炸、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的紧急应变计划。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保护性安全器具。
3.沼气池的进、出料口要加盖,避免造成人、畜伤亡。严禁在沼气池出料口导管口点火,以免引起火灾或回火,致使池内气体猛烈膨胀、爆炸破裂。
4.沼气灯和沼气炉不要放在衣服、柴草等易燃品附近,点火或燃烧时要注意安全。在厨房、浴室、房间使用沼气炉,沼气灯、沼气取暖器,沼气热水器时应注意通风,如果有异味应立即关闭伐门,离开现场并叫技工检修。
5.沼气主管道上不得设建筑物或堆放障碍物,不能通行重型车辆。如沼气过足须排放时应通过灶具进行燃放,不得直排大气。
6.入池检修前,应在明显位置挂沼气检修牌,附近严禁使用明火,下池检修须提前通气或鼓风强制换气,并先用小动物做实验,确信安全后方可进入。在池内作业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灯具必须采用防爆灯具。下池作业人员应取得劳动部、农业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专业技术证书,持证上岗,下池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并有其他人员在池外协作与监护,万一池内发生中毒事件应立即提起安全带将人救出,千万不可盲目下池,以免发生连续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