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烟台市所辖县市区和市直70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烟台”(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789859;传真:0535-6789859)。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烟台市政府分解落实201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力推动了烟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依法公开了70个部门、单位和15个县市区6大类54项信息,公开了办事指南417项,设置了11大类30多项便民查询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要求和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等9个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分解落实全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对各县市区和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将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9个领域的信息公开列入重点公开的范围,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
案,下发了《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做了部署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配套的六个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落实,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
2013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重点加强了考核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相关文件,组织相关单位,依照考核评估各项指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年度报告以及有关正式文件等书面材料。坚持一个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考核,考核结果在“中国烟台”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着力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指导县市区政府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自每年1月份开始至6月份结束,每年6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7月份通过网站发布审计查处的问题情况。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在“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设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栏,并要求各县市区参照市局设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3年,通过专栏及时公开了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续建项目锦绣家园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设计划、工程进度等内容。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
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定期在局网站“曝光台”栏目公布违法广告名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及时在网站和主要媒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热点问题、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公布市区1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6项污染物最近1小时浓度均值、最近24小时浓度均值、最近24小时空气质量等级、最近24小时首要污染物及相关温馨提示等。做好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13年7月开发烟台环保建设信息管理系统,2014年投入使用,使用后,每半个月公布一次项目及规划环评受理、审批、验收信息,实现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信息公开、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实施方案等,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配合省里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重点推进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地方政府(管委)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加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公开本辖区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二是加大价格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工作。二是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2013年,在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六区的土地征收信息,包括征地公告65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8条,共73项。
(九)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加强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二是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三是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06条,其中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22条,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6284条。
2013年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一)政府组成情况。主要公开了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和工作分工等信息。
(二)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理顺市对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政策性文件方面,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如《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意见》。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创新发展全力打造区域经济强力引擎的实施意见》等。
(三)行政执法事宜
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办理期限、监督方式、办理结果等。打造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增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的有效监督为重点,依托市政务网、互联网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立行政执法网络业务平台和电子监督系统,构建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征收领域的管理软件平台,实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流程管理,统一数据库管理。通过管理系统,对行政处罚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对案件办理环节进行规范,保证处理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关于2013年为民服务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等。
环境保护方面,公开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的通知》等。
(五)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以及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
四、 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建设,认真学习其他地市的建设经验,做好平台的前期论证、规划工作,科学地设置栏目,系统地构建框架,打造成功能多、实用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014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
(二)政府公报。
市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2013年共编制《政府公报》12期,发布信息246条,发行量1.4万份。
(三)公共查阅点。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设置信息查阅点253个。其中市档案馆汇集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行政审批中心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政府信息的设备和纸制文本,供群众查阅使用。各县市区均在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场所及设施。
(四)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一名政府副秘书长为新闻发言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确定了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五、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其中,市政府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经审查同意公开62件,部分公开24件,不予公开2件;县市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经审查同意公开65件,部分公开13件,不予公开4件。2013年全市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免费提供。
六、 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申请行政复议40起,其中市本级14起,县市区26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0起,其中市中级法院1起,县市区法院9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烟台市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了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形成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烟台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同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不足,堵塞安全漏洞。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开展了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学校、医院等单位网上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编制和相关信息的及时发布。目前,涵盖了教育、卫生、交通、环保、人口、城管6个系统的66个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发布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精神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对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行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信息。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