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质监局:五项措施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11-06-22 信息来源:质监局 字体:【

    自“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开展以来,蓬莱质监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了企业提升质量、群众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任务。3月底前,按照省局、市局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宋胜达局长为组长的“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在综合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宣传、督查、协调、统计和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组织有关科、队、所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大会并出台《蓬莱市质监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二是以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市局统一印制的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150余份下发给全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管理企业和强制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全部签署并悬挂在明显位置,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加强内外部培训,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面向企业培训8次,开展对企业法人和主要质量负责人培训170人次,培训内容涉及企业良好生产规范、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标准等,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测体系。组织系统内部培训5次,培训70多人次,针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共发放培训材料300余册。
    四是以强力宣传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册,安装屏保,发表信息稿件,开展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累计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登稿件9篇,发表新闻1篇。共制作发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传画册60余份,画册以漫画的形式生动地表现了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行为成本。同时,将宣传画册做成电脑屏幕保护程序下发给企业,建议企业内部所有电脑安装。组织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活动,通过5.20计量日和6.9认可日宣传活动普及计量和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向广大市民宣传“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意义。
    五是通过阶段工作总结和汇报提升主体责任工作。5月初,省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督查组到蓬莱督查指导工作,烟台市局刘世果副局长、质量科李福玉科长陪同督查。通过向督查组汇报蓬莱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查找工作不足,学习先进经验。督查组对蓬莱局开展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工作改进意见和要求。督查期间,陪同督查组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了考察调研,听取了企业负责人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标识标注、企业主体责任培训等方面的情况,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并重点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与企业进行了交流。

信息来源: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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