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对不作为的农村设岗定责党员实行“告诫制”。一是细化告诫标准。对照14类岗位工作职责,规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讲组织纪律搞宗族派性等非组织活动,组织参与集体无理上访,违反土地管理、村规民约,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等10种情形为“不作为党员”的告诫标准,对上岗党员和村干部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二是严格操作程序。各村党组织采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是否不作为。根据党内外评议情况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定告诫对象,报镇街党委审核,并以镇街党委名义向不作为党员发出《党员警戒卡》,并由镇街党委安排专人送达,对被警戒的党员进行谈话,提出改正要求。三是分类强化教育。对发现有不作为苗头但尚未产生不良后果的党员,由村党组织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落实专人进行帮教;对受到谈话告诫后行动没有明显改进,或在警戒期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批评。对告诫后仍不思悔改且改正不好,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目前全区已先后对270多名党员谈话告诫,发放警戒卡45张,有4名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牟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