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招远市旅游局成立了“招远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挂招远市旅游执法大队牌子)。成立初始,就依法查处了一家“黑社”,经调查核实,所谓的“山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招远分社”既没有在旅游局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在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就自行租用门头房,印刷旅游宣传彩页,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基于此事实,我局派出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对该社依法进行查处,没收了该社的非法办公设施和宣传材料,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依法查封了这一“黑社”。
通过此次执法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无证经营旅行社的不良苗头,进一步净化了我市的旅游市场,维护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