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违建的认定 |
| 内 容: | 领导您好!我是长岛北长山乡嵩前村的村民,今天想向您反映并咨询村里一起违建引发的系列问题。我家邻居近期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未经我家同意,且未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擅自扩建二层房屋用于经营性用途;二是建房过程中违规占用公共道路,直接导致我家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发现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向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却遭遇了 “踢皮球” 的困境:向长岛北长山乡政府反映,乡政府答复按照职责清单他们只能上报无权执法;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对方以该地块属于农村宅基地为由,拒绝承担违建认定工作;向区执法局反映,执法局表示必须要有自然资源局的违建认定结论,才能开展后续执法。在各部门相互推诿的过程中,违建方无视停工通知,持续强行施工,自始至终没有任何部门到场制止,违建行为愈演愈烈。更让我们困惑的是,区自然资源局告知我们,违建所在的乡镇已于今年 9 月经市局批复,正式列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但违建所在村却仍被要求执行宅基地管理办法。我们不禁疑问,同一区域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已划入中心城区,却仍按农村宅基地政策管理,是否需叠加规划许可与执法监管,不得脱离规划约束?同时,自然资源局作为土地管理的总负责单位,无论该区域按何种政策管理,是否都应当具备对违建行为的认定职责?恳请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协调相关部门厘清职责,尽快制止违建行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 提交时间: | 2025-12-25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日期: | 2025-12-25 |
| 答复内容: |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长岛有关部门核实回复。 | ||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
| 答复部门: | 长岛综合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日期: | 2025-12-26 |
| 答复内容: | 规划部门不负责宅基地项目违法建设的认定。其他违建认定秉承“保障治理需求,节约行政资源,依需启动认定,高效有序运转”的原则进行。
根据2025年9月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长岛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北长山属于中心城区。但现有宅基地仍按照宅基地政策实施管理,且我局已经告知有关乡镇,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各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涉及集体土地以及宅基地的新、改、扩建项目均不能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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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