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标  题: 关于世纪华城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投诉书
内  容: 一、物业长期未履行绿化养护义务,公共绿地荒废 1. 绿化维护严重失职 自2025年8月首次投诉至今,小区公共绿地存在以下问题:杂草丛生(部分区域高度超100厘米);枯死树木未清理,土壤板结,绿化带垃圾堆积;未按《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五级要求定期修剪、补植。 物业仅在后续一个月清除杂草,于11月象征性修剪矮松树,但未提交书面整改方案,亦未公示具体进度,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 2. 养护记录缺失,涉嫌伪造服务 物业承认“前期未建立绿化养护记录”,违反《烟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公共绿化养护”规定,且未补交2019年进驻至今的全程记录,侵害业主知情权(《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二、物业收费与服务标准不匹配,涉嫌违规 1. 收费超出备案等级上限 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二楼及以上住宅1.4元/㎡/月(有电梯);根据莱发改〔2023〕18号文件,莱阳市有电梯住宅四级服务最高限价为1.3元/㎡/月,物业收费超出法定上限,且未公示定价依据及服务质量评分明细,违反《烟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收费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2. 服务内容与备案等级不符 物业自称“按市场化管理模式评分”,但未公开2019年备案等级及对应服务标准,涉嫌虚标服务等级误导业主。 三、诉求与法律依据 1. 责令物业限期整改 整改内容: (1)7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含枯树清理、杂草清除、土壤改良时间表);(2)按周公示整改进展,逾期未完成依法处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验收标准:杂草清除率100%,树木补植完成率100%;建立绿化养护台账,定期向业主公示。 2. 强制公开服务信息 7日内公示:2019年物业服务合同及备案等级证明;近12个月服务质量评分明细(街道办、业主、主管部门三方评价);1.4元/㎡收费定价依据(成本核算、备案文件)。 3. 依法追责 若物业未完成整改或存在虚假陈述,依据《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对其信用降级、罚款等行政处罚。 备注:本文书严格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提出诉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恳请主管部门依法核查,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法定义义务。
提交时间: 2025-12-02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莱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 2025-12-03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世纪华城小区的相关问题,经物业公司反馈小区内的绿化修剪工作前期一直在进行,因小区面积较大,物业将排头进行修剪。目前由于季节原因,待开春后物业公司将对小区的绿植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对于物业费定价问题,鉴于我部门对收费没有监管依据,您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据物业公司备案资料显示,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一楼,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3元,二楼及以上楼层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1.4元;高层住宅一楼按房屋建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二楼及以上楼层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1.3元。物业公司于2019年进驻小区展开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若要查看物业服务备案合同资料可以到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进行查看,备案资料涉及个人信息不便公开。小区收费标准等级是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分,该评分由所在街道社区,小区业主以及主管部门进行月度考评进行评分。

依据莱发改〔2023〕18号《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莱阳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分为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两大类,一到五级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六级实行市场调节价。一、无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0.25元/月·平方米、0.45元/月·平方米、0.7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1.25元/月·平方米;下浮不限。六级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有电梯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一到五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所对应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0.50元/月·平方米、0.80元/月·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1.30元/月·平方米、1.80元/月·平方米;下浮不限。六级实行市场调节价。若对物业费有疑问可至物业办公室进行咨询,或拨打物业科对外公开电话7222708进行咨询。 《烟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2条予以信用扣分或处罚,该规定已于2025年取消该项规定。

答复附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