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两个户籍都被注销了,如何恢复户籍。户籍注销如何开无犯罪记录证 |
| 内 容: | 母亲和我在2019年迁入烟台开发区,烟台这个户籍为常用户籍,双户籍查出来后烟台这边把我母亲常用户籍取消了,但在烟台取消之前东北的户籍已经被我们取消了,现在我母亲两个户籍都没有了,请问相关工作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去找哪个科室?就这样允许没有户籍的居民存在吗,两个地方应该如何沟通解决这个事情,我跟我母亲又该如何配合解决这件事。现在我面临直系亲属政审,户籍注销的母亲又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政审材料。非常希望我们的问题能得到回复与解决! |
| 提交时间: | 2025-10-17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网上民声部门 | 答复日期: | 2025-10-21 |
| 答复内容: | 黄渤海新区管委回复:您好,来件收悉!根据您的诉求内容,公安部门已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经了解,您母亲为前期公安部推送的疑似重复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该人在开发区一方户口为虚假,黑龙江省大罗密派出所辖区的户口为原始户口。根据公安部要求:“关于重复户口,公安机关要坚持“去伪存真”原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户口,应予以保留;经调查核实,凡来历不明、依据不足、违规办理的户口应予以注销。当长期使用的重复(虚假)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应依规出具重复(虚假)户口注销证明,为居民办理其他社会事务提供方便。”开发区公安按照要求将其虚假户口注销。10月21日,工作人员与黑龙江省大罗密派出所电话联系了解情况,该所户籍员表示申请人可以申请将已注销的原始户籍恢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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