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有关医保年限的问题 |
| 内 容: | 我单位有个男员工,1964年出生,现在已经61周岁了,但是由于他的社保没有缴纳够15年,现在交了11年,目前还在我单位继续按月正常缴纳社保和医疗,他想问问因为2026年男性医保缴纳年限是30年,现在因为他年满60周岁了,可以一次性补交医保到25年吗 |
| 提交时间: | 2025-11-21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芝罘区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日期: | 2025-12-09 |
| 答复内容: | 烟医保发【2024】4号文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记年龄为准, 下同)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但未参加过养老保险,或既往参加过养老保险但不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我市规定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可申请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由于该职工不是灵活就业人员因此不能单独申请医疗退休待遇。 | ||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