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 标 题: | 关于财金公司电费问题 |
| 内 容: | 财政局领导,现反映一个情况,贵局所属的莱州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光州东街238号房地产商务楼3.4层房产因之前变压器容量小电压不稳,自2020年至2025年由我处(莱州市光州东路杨建龙房屋租赁服务部)代供电。财金公司于2022年10月至2024年8月将此房产借于张某羽使用,我处不知情,但一直延续为其场所代供电。以往与财金公司在用电费用上都比较信任,一般数月或者一年一结算。但借用期间我处到此场所收取代缴的电费时张某某言房子是借的,费用由财金承担。联系到财金时时任主管领导则说由张某某负责,催收数次,始终相互推诿。当时考虑到有贵局领导也在此处办公,担心影响局工作,就一直没有停断电,继续为其垫付电费(共计11582.2元)。2024年8月后财金子公司佳衡国贸入驻,我处又经由佳衡向财金公司催要,财金答复是想办法解决,但到目前一直未果。在此请局领导落实具体情况,望答复,感谢! |
| 提交时间: | 2025-12-27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莱州市财政局 | 答复日期: | 2026-01-08 |
| 答复内容: | 针对反映的光州东街238号房地产商务楼3-4层房产电费缴纳问题,财政局已进行了落实并责成财金公司将相关情况予以说明上报并妥善处理。 | ||
|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