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标  题: 中专毕业证丢失补办
内  容: 我于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在原山东省交通学校学习。近日发现毕业证原件丢失,证件编号20030283.现因学校已合并,请问应如何办理
提交时间: 2025-12-09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市教育局 答复日期: 2025-12-10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以及需要开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留存的毕业生有关信息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证)书》,提供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由学生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市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学历证明(认证)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联系电话:663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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