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烟台市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烟政办发〔2014〕77号),编制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1810/index.html)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

(二)政策法规: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本部门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文件解读等。

政策解读:转载上级政策解读文件;按照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集中发布本部门起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解读文件

(三)人事信息:本单位人员职务调整情况

(四)财政信息:本部门历年预算、决算等。

(五)业务工作:本部门各项工作动态。

(六)其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网址为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11810/index.html;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tyjrswj.yantai.gov.cn;“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2.通过政府公报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8号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608193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4.“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以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1.申请渠道

(1)通过互联网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在线申请平台(https://www.yantai.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15b8f68fdd4c4fa6ad80a2d262b8969e

)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受理机构: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8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535-608170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3)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电话:0535-6081692,联系电话:0535-6081708。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注意事项

向市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8号

邮政编码:264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081930 传真:0535-6081692 值班电话:6081695

联系信箱:tyjrjfgk@yt.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依申请公开”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doc

附件2:烟台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