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页

https://www.yantai.gov.cn或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czj.yantai.gov.cn)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要点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antai.gov.cn或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czj.yantai.gov.cn)上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2)部门网站:http://czj.yantai.gov.cn。

2.《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https://www.yantai.gov.cn/col/col41807/index.html

3.烟台市新闻发布会:http://www.jiaodong.net/news/fabuhui/version/2019/index.shtml

4.政务新媒体

“烟台财政”微信公众号(公众号:烟台财政)

5.烟台市图书馆(地址:烟台市环山路2号烟台图书馆负一楼报刊阅览室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电话:0535-6885733;查阅服务时间:每日8:30-17:00,每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闭馆)

烟台市档案馆(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与长宁路交会处西南;查档电话:0535-6242108;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查阅应提前预约)。

6.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www.yantai.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15b8f68fdd4c4fa6ad80a2d262b8969e)在线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线上申请和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资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烟台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邮政编码:264003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111-4月30

8:30-12:00; 14:00-17:3051-10月31

联系电话:0535-6688033 传真:0535-6275424

电子信箱:czjbgs6688@yt.shandong.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535-6688012,传真:0535-6275424,电子邮箱:czjbgs6688@yt.shandong.cn,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3,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2月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