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烟台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yantai.gov.cn/col/col11807/index.html)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1)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tai.gov.cn

(2)部门网站:http://sjj.yantai.gov.cn/

2.《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yantai.gov.cn/art/2021/2/6/art_41807_10835.html。

3.烟台市新闻发布会:http://www.jiaodong.net/news/fabuhui/version/2019/index.shtml。

4.烟台市档案馆(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大街与长宁路交会处西南,查档电话:0535-6789392;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节假日查阅应提前预约)。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以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1.申请渠道

(1)通过互联网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antai.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15b8f68fdd4c4fa6ad80a2d262b8969e)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8号 联系电话:0535-6246285

(3)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申请表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电话:0535-6243211,联系电话:0535-6650368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注意事项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我局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8号

邮政编码:264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6246285 传 真:0535-6243211

联系邮箱:ytssjjxxgk@yt.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烟台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