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49:55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版块。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tai.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216房间;邮编:264000;电话: 0535-6250145;电子邮箱:ytsnyjzcfgk@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以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为主阵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5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人事任免2条、通知公告81条、专项规划3条、财政资金13条、公共监管37条。通过各种渠道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21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运用新闻发布会、文字解读、简明问答、政策图解、12345热线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全年共发布部门政策文件25条,各类解读材料35条。全年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信息7065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方法。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比2019年增加3件,均依法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公文处理制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依据、责任科室、公开渠道、信息发布责任人和发布流程等,在公文审签流程中实行公开属性同步审查。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超期文件及时予以废止,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其中2020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4)平台建设。做好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烟台市农业农村局部分的栏目设置和内容维护,平台栏目分为法定主动公开和政务专题两大类,法定主动公开方面主要包括机关简介、政策法规、规划信息、双公示、财政预/决算等14个一级栏目和41个二、三级栏目;政务专题方面主要包括部门政策文件、部门办公会议、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等5个一级栏目和12个二级栏目。

 

做好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栏目设置和内容维护,网站主要包括政务公开、三农业务、三农资讯、市场信息、专题专栏等5个一级栏目和43个二、三级栏目,同时加强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全年在“烟台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00条。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1条、部门决算信息1条、财政资金信息15条、双随机抽查情况信息17条。2020年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重大建设项目。

 

(6)建议提案办理。2020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8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46件,人大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农业农村、监察司法、城建环保、财政经济等方面,政协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在我局承办的58件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3件(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35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8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4件);暂时难以解决的7件(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7件)。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33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结率为100%,办理结果复文内容都已按规定通过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7)监督保障。成立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机构设置中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法规科),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1名。制定了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年内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评议,年内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2

1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3

+8

7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6

0

78

行政强制

19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1

111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引导工作人员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2.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加强解读材料的规范化、易读性,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积极引导各科室单位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意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拓展公开渠道。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