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0 17:43:51

本报告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烟台市所辖县市区和市直72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9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烟台”(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789859;传真:0535-678985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按照《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已依法公开了72个部门、单位和14个县市区6大类54项信息,公开了办事指南417项,开设了依申请公开通道和网上公开意见箱,提供了卫生系统查询、水文信息查询等11大类30多项便民查询服务。深入开展了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涵盖了教育、卫生、交通、环保、人口、城管6个系统的66个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全部完成。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527条,累计达到94049条,其中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21条,累计达到73493条,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3606条,累计达到2055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51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一直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电子政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各县市区确定了分管副县市区长、办公室分管领导、相关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市72个部门和单位分别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同时安排了业务精通、综合素质高的骨干人员开网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络体系,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下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通知》以及配套的《烟台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烟台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试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烟台市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烟台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六个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527条,其中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21条,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3606条。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信息化强市战略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等。

政策性文件方面,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如《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等。

2、行政执法事宜

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办理期限、监督方式、办理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等文件。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及时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突发事件的应对及防范措施等。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批文及审批结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

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情况、医疗机构处罚情况、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等信息。

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质量技监抽查结果以及公交线路调整等方面的信息。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公开了市民关注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建设等情况,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咨询专家名单等信息。公开了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政府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等信息。

5、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以及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

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2011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及党政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6、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等信息。

(二)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各自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1年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百万人次。

2、政府公报

市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2011年,印发《政府公报》12期,共16.8万份,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3、公共查阅点

市政府、县市区和72个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设置信息查阅点253个。其中市档案馆汇集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行政审批中心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政府信息的设备和纸制文本,供群众查阅使用。各县市区均在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场所及设施。

4、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确定了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市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3件,其中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251件,信函及传真申请98件,当面申请164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规划审批、房屋拆迁等方面。对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46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3件,“不予公开”的为2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均免费提供,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烟台市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了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形成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烟台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试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同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涉密载体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不足,堵塞安全漏洞。

(二)监督检查情况。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电子政务工作考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下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4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发布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条例》精神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引导有关单位根据群众切身需求,增加有效信息发布数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内容进行公开,特别是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要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县市区要组织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结合自身实际,对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层次,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三是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方面搞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不断拓宽申请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落实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及时准确。另一方面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工作范围。要结合工作实际,准确理解《条例》要求,对不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将认定依据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理解、信服、满意,避免引起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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