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20 17:43:08

本报告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烟台市所辖县市区和市直85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步工作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烟台”(www.yan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789859;传真:0535-678985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确定市政府办公室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电子政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各县市区也确定了分管副县市区长、办公室分管主任、相关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市85个部门和单位分别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台了《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下发

了《烟台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烟台市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烟台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六项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以及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公共责任目标,记入行政效能和机关效能考核,充分调动起各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步骤、方式,探索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2010年,先后召开调度会议8次,在部署工作的同时,对市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强化网上督查工作,组织了10次全市范围的网上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确定了253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方便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年内未发生一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投诉、复议和诉讼事件,也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四)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造,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条件的还通过政府网站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以及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政府办公室适时编印《政府公报》,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10年共编制《政府公报》12期,发布信息250条,发行量17.2万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30条,累计达到66522条,其中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46条,累计达到49572条;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4条,累计达到16950条。

2010年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实施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等。

政策性文件方面,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如《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城市经济发展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等。

2.行政执法事宜。

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办理期限、监督方式、办理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2010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等。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及时公开了《关于建立烟台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汛情的预报、突发事件的应对及防范措施等。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批文及审批结果、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证、经营性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等信息。

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情况、医疗机构处罚情况、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结果,质量技监抽查结果以及公交线路调整等方面的信息。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公开了市民关注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建设等情况,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咨询专家名单等信息。公开了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政府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烟台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5.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以及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调整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2010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及党政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6.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各自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0年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百万人次。

2.政府公报。

市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政府、县市区、85个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设置信息查阅点253个。其中市档案馆汇集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行政审批中心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市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政府信息的设备和纸制文本,供群众查阅使用。各县市区均在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置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场所及设施。

4.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确定了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其中,市政府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5件,经审查同意公开379件,部分公开114件,不予公开29件;县市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经审查同意公开15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2010年全市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复印、递送等均免费提供。

四、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全市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

(二)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组织各级阳光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电子政务工作考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抓好培训工作。市阳光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采取以会代训、以干代训、到县市区、市直部门宣讲、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班等形式,深入宣传《条例》,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加强医院、学校等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五)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在业已实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烟台市

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规定》、《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烟台市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烟台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规定》、《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六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制度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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