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07: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5件,并同步发布解读,主动公开信息180余条,回应网民留言3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审慎的态度、规范的流程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综合科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梳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流程,规范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各科室根据职责划分提供相关工作信息,坚持做到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信息内容审核,及时更新信息,做好中心网站维护,加大日常检查抽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府网站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开展多角度的公积金政策宣传,丰富在线办事功能,提升公积金掌上服务便利程度。截止12月底,微信公众号“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注量超过75万人,浏览量130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扩大公开范围,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按照培训计划开展1次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中心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坚持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提服务,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政策文件、年度报告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时效不够规范,存在部分解读未及时跟进发布。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政务公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件解读,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制发《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本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四)本年度组织1次政府开放月活动,深入到企业和百姓中去,服务群众零距离,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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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