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2:31:55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发布政策文件3件,并同步发布解读,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回应网民留言3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工作职能情况,梳理编制《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梳理中心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切实加强中心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两个平台的建设管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政务服务的引导显示,增加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微信公众号“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便民服务事项,关注量超过68万人,浏览量100万余次。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并解读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本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培训计划开展1次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中心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工作发展新要求,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形式还要进一步丰富,工作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制发《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本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四)本年度组织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