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5:28: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条,微信公众号“烟台金融工作”发布信息260余条;公开发布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9次,政策文件1个,政策解读文件2个。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收到留言16个,均做到按时答复。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压缩答复时限。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所有申请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并发布2023年度主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做到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定期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程度。

(四)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对市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优化,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做好网站老年模式、无障碍模式建设。持续改进微信公众号“烟台金融工作”,新增“我要留言”“互动交流”模块,增加自动回复功能,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的服务性和有效性。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全面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按计划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并组织开展全市地方金融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熟悉,办理能力有待提升。下步,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经办人的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结合《2023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梳理公开相关信息,调整更新《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主办政协提案2件,分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协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3件,内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两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限要求办理答复完毕,并在烟台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以“优化融资服务”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宣讲涉企金融服务政策,听取企业对我局工作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政务公开覆盖面,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完善。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